下班较晚时,天色就比较暗。我的视力在昏暗条件下不太好,故下班晚的话,我开高速的时速比上班时要低十码,一般在一百一十码的样子。
为了不挡住别人,我自觉走右侧或中间车道。我素来秉持着开车安全第一的原则,时常劝解自己不要成为路怒症,不要开生气车。
故而虽我十分不喜有些人一上高速就开远光灯,还一直跟在我后面,减速让他也不超车,加速想远离他又跟上来,像个狗皮膏药一样。
这让本就视力不佳的我不得不更加小心翼翼。
被远光灯晃得多了晚上开车回家后,我时常眼睛疼,偶尔向家属吐槽两句就算了,并不会把情绪带到开车时。
但今儿遇到一个人,着实把我气得够呛,让我用上了家属教的缺德一招。
在一个大弯处,右侧和中间车道的货车并排而行,我无法超车,就变道最左侧。弯急雨大,前方的小车减速很厉害,他也始终保持着和货车并排的状态。
三辆车并排,不走应急车道的话,没办法超车。下雨天,急弯,又是晚上,我觉得情有可原,准备到直道上再想办法超车。
加速而来的后车见状,疯狂闪远光灯,弯有多长,他就闪了多久。
到了直道后,前车让道,我加速前行,后车跟上来依然是远光。
我不知道下雨天他急什么,大概急着去投胎。
本来想踩一脚急刹吓吓他,想了想没必要冒险,故而让道。但我实在气不过,眼睛都被他闪出泪花花了,索性变道回去跟在他后面,我也一直开着远光。
这是家属以前教我的,以牙还牙。
跟到后面,发现时速赫然一百三,惊得我赶紧减速,刚好也到了出口,便结束这场闹剧。
今日之事让我对在高速上随意开远光的人更加厌恶了,这种人属实没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