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与荒谬》第一章:禁娼的成本有多大
现在写这个读后感,才发现有些举步维艰的感觉。
那就说一说的第一节,中国古代为什么不禁娼?
因为它满足着社会需求。
可以想象嘛?娼妓制度来源整个社会实行的婚姻制度,正如恩格斯说的:“卖淫是对一夫一妻制的补充。”
不自觉得想起武志红专栏中讲述的A与-A,阿尼玛与阿尼玛斯。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对男性实施的是种有限制的性自由,所谓的限制便是不可破坏婚姻与家庭的性关系,相对应的将予以严厉惩罚。在写《乡土中国》笔记中,有一章为〈男女有别〉,印象深刻的是激情会破坏乡土社会的稳定,而我的联想是孔子说,足之蹈之,那么嫖娼也是有如此类似作用。
如果说,男女有别的方圆规矩为”堵”,那么娼妓的存在便是“疏”了。笔者书中写到:“由于这样一种婚姻家庭制度,所以对于低阶层男性来说,娼妓是他们合理合法地宣泄婚前性欲或者婚后剩余性欲的现成对象。”
那么对于高阶层男性,尤其是士大夫们又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情人”,意味着几乎唯一的情感交流。这是因为,在那时候,天下的所有女人中,惟有娼妓才可能是懂得琴棋书画、多才多艺、善于交际、情感相对丰富的年轻女性;惟有娼妓才可能跟他们吟诗作对、纵论经纬、对酒为歌。而之所以是这样,“也不是因为妓女们有什么天赋,完全是由于整个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和性别角色制度所决定的。”
而传统女性的宿命无外乎五种,妻、妾、婢、妮、妓。它们各有各的用途,泾渭分明,各司其职,相辅相成。结合整个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笔者称为“以男性为中心的妻妾婢妓尼和谐运作”的制度。
妻,条件有四,1.门当户对。2.能够生殖,生男子为佳。3.贞节无暇。不需要你年轻貌美,床上功夫了得,且看张学良的性启蒙与《金瓶梅》中潘金莲。4.俯首帖耳,以便维系父权制的家庭制度。
而妾便是弥补上述妻之不足的,首当其冲的便是年轻貌美,要不然为何说妾为“小妾”呢?!其次便是床上功夫了,与此同时又惟命是从、较为丰富且适可而止的情感,如撒娇耍嗔,而惟命是从则是为了更好的满足性需求,如《金赛性学报告》中提到的手刺激、口刺激甚至是肛交。
可妾也有其不足,一,没有文化素养,可以想象在古代家中女子其实是作为资产看待,而将其卖身为妾的,大多是贫寒人家,亦自然无书可读。二,不可与其玩情感游戏,且看如今的小三,容易后院起火的事傻子会做………。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