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是干部干事创业的 “指南针”,是衡量履职成效的 “度量衡”。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政治要求,更是干事准则,决定着发展的方向、事业的成败与民心的向背。
正确政绩观,首在为民。政绩好不好,要看群众是不是真正受益。那些只重 “面子” 不重 “里子”、只看 “痕迹” 不看 “实效” 的做法,终究经不起群众检验。党员干部必须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根本标准,多办顺民意、惠民生、解民忧的实事,让政绩有温度、有质感、有口碑。
正确政绩观,重在务实。干事创业容不得虚功,更来不得半点虚假。要坚决摒弃急功近利、寅吃卯粮的短视行为,不搞华而不实的 “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 “政绩工程”。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既要做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更要甘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用实干实绩说话。
正确政绩观,要在担当。新时代新征程,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唯有担当作为才能创造实绩。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是不作为、慢作为,而是要在高质量发展中勇挑重担,在攻坚克难中主动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守正与创新并重、发展与安全统筹,以科学决策推动高质量发展。
政绩之 “本” 在于民,政绩之 “要” 在于实,政绩之 “效” 在于久。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心无旁骛干事业、脚踏实地惠民生,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在新征程上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异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