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那些往事,真的不愿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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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六一儿童节了,看到故事群里的朋友们都在诉说着自己童年时的趣事和往事,我也不禁想起了自己小学时候的事。
那一年的六一,我正上四年级,学校组织活动,要求每个班级表演节目。我们班级事先就准备了唱歌和舞蹈。但其实这些都跟我没什么关系,老师并不想让我参加。
因为我是从农村转到县城这个实验学校来的,所以处处不太懂得遵守学校的规定和规则,班主任吴老师对我的印象自然也就不太好。
每天早晨学生军训跑步的时候,老师让5点半到校,我按时到校,老师却没告诉我进入班级的军训队伍,我只好在一旁傻傻地观望;上午课间操的时候,大家都在跳集体操,我不会跳,总受到大伙的嘲笑;每当做完第六套广播体操后,还有个模仿操,我不会做,所以只能站在女生排的末尾,跟着她们学,但却总是学不会;
是令班主任老师生气的是,到了“五一”后夏时制时间到了,学校很重视中午的午睡,让下午一点半到校,我却每天在家吃完晌午饭后都急匆匆于12点半前赶到班级里准备上下午的课,完全不懂学校不让提前到校的规矩。
班主任吴老师非常生气,她最怕的是被学校检查到了扣自己班级的分,耽误每周的全校排名。
于是,她只好让我和班级里的另几名同学,趴在桌子上睡,即使睡不着,也不要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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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班级要演节目,要求统一穿白上衣蓝裤子。我知道家里没有钱,但学校已经规定了又不能不买。
那时妈妈每月只挣37块5,她带着我上东街商店,说明来意后,售货员拿出好几件白衬衫让我们挑选。有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质量很好,但一看价钱,哇,8元7角,是棉布的2倍多,真的好贵。最便宜的长袖衬衫,标价4块3角钱,是棉布的,并不是很白的那种,跟的确良的相比好像稍有些发黄。
最后,妈妈给我买了那件便宜的棉布衬衫,我试着穿在身上也很合身。于是第二天就穿到了学校。
谁知,演节目没有我的份,班级一共是43人,按列队来算参加演出40人即可,包括我在内有3个人不能参加。这三个人,也可以说是没被吴老师相中,是被淘汰下来留守在班级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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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级的郭敏没有白上衣,而她又要参加演节目,她坐在那里,露出可怜的目光。
至今我还记得她的长相,她梳着两个短马尾,细长的脸形,一双单眼皮的眼睛,薄薄的两片嘴唇。
她长得像我一样不起眼,并无出色之处,但她却被老师选上参加班集体的演出。
上午9点,演出将在学校的礼堂里举行。还有一个小时,大家正在做准备。这时,吴老师让我把白衬衫借给郭敏穿。
我不想借,很不情愿,但又不敢说出来,只好不吭声。
吴老师有些生气,也有些着急。她又跟我说了一遍,让我把白衬衫借给郭敏。
我心中不高兴:为什么我的衣服一定要借给别人?
全班同学都把不满和讶异的目光投射到我身上。时间在一点点地流逝。
心理压力很大。无奈,我只好同意了。
40个同学排着队,从我们班教室出发演节目去了,屋子里只剩下孤零零的三个人。
事情过去了很多年,至今我还记得。我也许是个很叛逆的人,没有什么集体主义感,我一直觉得这件事就像道德绑架一样,老师命令就得执行没有任何余地,作为个人犹如微小尘埃,毫无尊严和话语权,更甭提反抗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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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刻苦学习,一年后凭着自己的能力成为班级里成绩名列前茅的学生,才逐渐赢得了老师的赞赏和肯定。
但那已经不再重要。同样的老师教全班四十多人,同学们的成绩肯定是有好有赖的。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作为学生,最终还是要靠自己。
只是,当时光走过三十年,在今年“六一”来临前再回首,才发现往日的足迹已难以再追寻。我其实早已经淡忘。
时光闪回到今天,我年幼的儿子已经六岁,做为母亲,我有义务学会赚钱的能力,为他撑起一片天,让他有尊严地在集体中生活,不会去向别人借钱借衣服。
今天大部分的人们,早已学会不再哀怜和乞求别人,也很少再为自己的孩子去向别人借东西。做为我们,只有活在当下,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