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奇葩说的辩题是:遇到危险,伴侣逃跑,到底要不要原谅ta?
人们可以设定不同的立场。然后为之辩护。讲得像真的一样。
其实真的事情发生,选择是不是跟讲的一样。天知道。
但我发生过一次。
2012年的暑假,我带叶小当去连云港海滨浴场玩。我俩套个救生圈,浮在水面上,晒太阳。我眯着眼睛,享受。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一激灵,睁开眼,我已经飘出了那个安全区域。我想重新划到安全区域内,但我发现我根本划不过去,一直在原地打转。我不会游泳,脚也探不到底,大喊救生员他也听不见,我立即就慌了。人群仿佛就在眼前,但其实很远,远到没有人听见我的呼喊。叶小当会点水性。我大喊着叫他快往人多的地方划,不要管我。但是,我的小当当,七岁多的小当当,他说:“妈妈,我来救你。”是的,我记得很清楚,他一边嘴里喊着“妈妈,我来救你”,一边努力地试图推动我。但其实是徒劳。但他一直在努力,一点没有先划走的意思。当然后来救生员发现了我们。
老实讲,我当时感动与震撼一样多。那个平时调皮捣蛋的娃娃。气得让你抓狂的娃娃。不怎么讲道理的娃娃。在我本能地吓得魂飞魄散的时候,他说:“妈妈,我来救你。“所以,不要说什么求生是人的本能,遇到危险不顾你就逃跑应该原谅ta。求生是人的本能没错,但如果一个人给你的爱没有超越这个本能,ta就没有资格成为你的伴侣。我的娃娃在他七岁多的时候就教给我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