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喜欢全家聚在一起的时刻,哥哥总是陪着我玩,姐姐不喜欢热闹,总是躲起来看书,我和哥哥会商量好怎样能够吓到她。爸爸妈妈的相处也是如春风拂面,祥和而安宁。如今,这种画面只能出现在脑海里了。先是哥哥成家独立出去,然后是姐姐考入大学,接着是研究所,接着爸爸患病去世,妈妈伤心躲到国外去了,全家再也无法开开心心地聚在一起。
那时候的时光多么单纯啊,可以一直笑,一直笑,空气都随着欢乐的氛围而颤动,好像世界上只有我们,也只有我们是如此开心的。
当时多开心,当时光流逝,回忆起来就有多伤感。这种画面在家庭没有什么变化的时候还有望再现,可现在,散落天涯,而最敬爱的爸爸,却天人永隔了。
还好,有小花园接受一个沉迷回忆的我,不露声响地,平平静静地。我需要这种不被打扰和观察的私密空间,在这里,可以放任自己的思绪,也可以放任自己的心情,不必在乎任何人。
通常,我会带一两本喜欢的书去那个隐秘的小空间。在那里,一待就是一两个小时,那有安静所铸成的无形城墙,容纳一个在喧嚣世界无处安身的我。
看书累了,所幸合上书,靠着石头小眯一会儿。
“醒醒,醒醒。”好像是熟悉的声音。我睁开眼,是个高个子,不对,这张脸,是李昱。
“你怎么在这里?”
“感谢命运女神让你在这碰到我吧。大姑娘家,睡在这种露天光的地方,不怕有什么问题啊?”
“看书困了,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我赶紧坐直,揉揉眼睛。是李昱,很少有机会这样近距离说话,但他并不像平时那样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你喜欢《百年孤独》?”他拿起我放在手边的书,表情颇有些怀疑。
“还好吧。”
“这本书我读过,虽然描写得很精彩,但合上书就会发现一切是虚构的,没什么意思。”
“看的时候高兴就行了啊,还要求什么?”
“所以我不喜欢小说。在书里作者跟上帝一样,让读者相信他的书写,享受他书写的内容,自己却随意安排人物。里面讲的东西既不能丰富人的精神,也不能刻画人的思想,纯粹的消遣娱乐,合上书就烟消云散了。”怎么我以前没发现,这个人的思想还挺犀利的。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书籍?”不是想了解他,只是从现在我的角度来看,这个人去除玩世不恭不可一世的外衣之后,有点类似同年人的感觉。
“信息工程技术类的,《乌合之众》、《苏菲的世界》这种哲学的也会偶尔翻翻。”他索性坐在地上,认真地说话。
“我不喜欢费脑子的书,平时上课就够烦的了,还要读那些看不懂的符号,不喜欢。”
“你成绩不是还行?不喜欢上课?”从这个角度看,他更迷人,也更真实。
“是啊,所以费劲儿巴拉的才混个还行,再用脑子真担心脑细胞死亡过多过早。世界很大,我还有许多想去的地方呢。”
“嗯,跟你很像。”他忽然笑起来了。
“怎么?我说错了吗?”
“不不不,你没说错,只是觉得你外表跟内心几乎没有任何差异,全部都是纯白的,想什么说什么,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从来不会伪装,挺好的。”
“本来就是啊,何必伪装呢?那么费事,还得小心翼翼地去维持,生命不过几十年,干嘛让自己活得那么累啊?”我白了他一眼。心想这个人自己还蛮有自知之明的,心里也知道自己平时装的牛气哄哄的,多惹人烦了吧。
“但我们会慢慢长大,需要我们隐藏真面目的场合会越来越多,这是一定的。再说了,正因为生命有限,所以才要集中精力把时间放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其余的,不重要,也没必要关心。”他倒是想得开。
“那这么说的话,你是对学校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不关心了?所以平时总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是啊,咱们学校的管理还算人性化吧,虽然有考试,但从来不排名。这里毕业的学生大多数都是直接出国留学,所以中学时段的任务就是发现什么是自己真正喜欢的,然后学好外语,不愁升学之类的。我不是漫不经心,是真的觉得没必要在无所谓的事情上浪费时间,怎样都可以的情况下何不随便呢?”
“哼,那些喜欢你的女生要是知道了你如此的通透,恐怕都得哭晕了!”不知为何,偏偏这个时候回想起前几天在餐厅的一幕。
“哈哈!这个我可以用人格担保,不会,绝对不会!”
“为什么?”
“她们对于我,就如你这个读者对这本小说里面的情节描写和人物一样,享受的只是阅读时的快感,如果不是我,也可以是别的男人惹她们哭、逗她们笑。很简单,她们喜欢的是李氏集团这块名牌,不是我这个人。”
“所以你不会真正关心她们?也谈不上喜欢?”我简直无法相信说这话的是不可一世的公子哥李昱。这么一个存在感与优越感在这种贵族学校都数一数二的男孩子,会这么深刻地思考周围的事情。
“你小说里的人物会喜欢你吗?”他微微一笑,并不直接回答。
我观察他的表情,不再是以前看到的那种傲慢无礼,也不再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是真正的一位交谈者,认真回答我的问题,对我的眼光既不会回避,也不会视而不见。一时间,我觉得大家真的都是一样的,一样有烦恼,有难过,只是没说或者不被察知的时候,我们都是一个个单独的堡垒,守护好这些烦恼、难过之类的小秘密。如果发现一条幽径曲折的小路,瞬间也会发现这个人与认识那么长时间以来的印象都不一样的地方。
“哦哦,对了,我要回去练琴了。”我好像对着他看了很久,缓过神来才发现自己的失礼,一刹那有点慌了。
“好。”他也起身。“我送你过去吧。”
“不用,声乐大楼就在这附近。再见。”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这会儿跳的狂乱而剧烈。赶紧转身离开了。到了主道上,所幸跑了起来。不是赶时间,只是想尽快离开刚才的鬼使神差之地,那是我第一次跟一个男生谈那么久,奇怪的是,感觉还不错。
或许,人人都有自己的保护色,我的是文静,李昱的是傲慢无礼。这底下藏着的东西才最重要,也最珍贵。不会轻易示人,也不会轻易承认。
第一次发现,伪装、虚伪不是那么讨厌了。
这是他给我的第一次。
但是,如果真是他说的那样,我的将来要忙什么呢?开始一个小提琴手的修行生涯?学习绘画艺术?还是安安静静地选取一个不反感的专业,毕业后从事一份自己不讨厌的工作?
想不明白。李昱心里应该是清楚的吧,他的成绩很好,这是全校众所周知的事情。还有人说他爸妈早已经安排好让他继承家族的事业,也已经在着手教给他企业经营方面的东西了。他喜欢的信息技术会成为他将来学习的主要内容吗?不过对他来说,脑子好使,多学点东西应该没什么困难的。
春天总有春天的好处,随着皮肤过敏而来的是春暖花开的生命的繁盛与滋长。最大的好处莫过于春风,暖而温和,真如妈妈的手,抚摸大地,又抚摸着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万物。
但春雨就不怎么招人待见了。这里的雨下起来会连绵不断,好像一个歇斯底里的女人的哀哭,绵延不绝。我已经被困在教学楼和宿舍两日了。看着窗外的雨,整个人都提不起精神。
“元一,跟我一起去篮球馆吧。”云倩倒丝毫不觉得这种天气惹人恼。
“不想走啊,到处都是雾蒙蒙的,烦死了。”
“所以才是去篮球馆啊,等会儿有比赛,你来咱们学校还没看过他们打比赛吧。”
“每个学校都有,这里的有什么观赏价值啊?还是让我躲在床上,做个温暖的小绵羊吧。”
“你这整天不出去走走,显得暮气沉沉的,哪还有咱们该有的光鲜亮丽呢?起来,再不起来我会让你后悔的啊。”
她说到做到,我在她即将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麻溜地爬起来,然后慢腾腾地梳洗。终于要出门了,却发现自己还没吃午餐。
“先去餐厅吧。”
“不行,马上比赛就开始了,错过了可惜!给,你拿着。”她把包里的零食都翻出来给我,看软磨硬泡不起任何作用,我只有跟着她的脚步,超篮球馆出发。
“虽然他们打棒球也很精彩,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篮球比赛。我们女生的排球比赛也相当精彩,以后你肯定会喜欢的。”一路上她都兴致勃勃的。
“肯定有你喜欢的人,对不对?”体育我是提不起精神,但是八卦和女生那点小秘密我还是很有兴趣的。
“谁说的。”她反应很快,立马背对着我。脸马上就红了。
“就是有,也没关系啊。谁啊?”
“都说没有了。”
“你不说我就喊了,叶云倩有喜欢的人了!”
她把伞丢在一旁,慌忙来堵我的嘴。
“别喊,别喊!真没有!有的话会跟你说的!”
“姐姐,我还在吃东西呢?不怕呛死我啊?”
“你生命力这么顽强,怎么能呛死你啊?”她装作生气,走在前面不理我了。
“其实呢,我也有喜欢的人。”
“谁啊?”
“你猜!”
“我怎么会知道?”
“你怎么不知道?咱们可是货真价实的好朋友啊。”
“哎呀,赶快说,到底谁啊?”
“真想知道?”
“当然想知道了!快说!”
我往前跑了两步,“就是你,叶云倩!”
“哎呀!”不知被哪个走路不长眼睛的撞到了,胳膊好疼。
“对不起。是你啊,王元一!”
是李昱的声音。
“你怎么在这里?”
“哈哈,以后见面能不能别问这么深奥的问题?我当然是要去打比赛的。你是啦啦队的?”
“不是,当然不是!我是陪人来的。”
“先走一步了。”
“嗯。”
叶云倩神叨叨地朝我做鬼脸,“你喜欢的,不会是他吧?拿我转移话题,太狡猾了吧?赶紧从实招来!”
“招什么?谁喜欢他了?尽瞎说!”
“不喜欢怎么看见他就脸红?还狡辩!”
“我脸红是因为刚才跟你闹,热的。再说了,我才不喜欢那种鼻孔朝天的男生呢。”
“当真?”
“当然是真的了。好了,赶紧走吧。”
其实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从上一次畅谈之后,李昱没那么讨厌了。
比赛很精彩,整场比赛打的热火朝天的。除了啦啦队,旁边的观赛者也有许多心情激动的。大家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被除去隔阂、芥蒂、不熟悉的差异等,都被赛场上的球员牵动心情。我没多大感觉,但随着叶云倩的眼光,我发现她看周皓阳的时间比较多,几乎周皓阳的每一个动作,都被她看在眼里。
或许,这是这场球赛的最大收获。
比赛结束,她拉着我去给球员递水递毛巾,我不好意思回绝,就装模作样地拿着瓶子自己想喝。还没打开,就被李昱夺走了。
“谢谢!有心了!”
“谁说是给你的?”
“那不好意思了,不过除了我,你还认识这里的别人吗?”
“不跟你计较!”
“哈哈!承认了吧?”他满脸大汗,周围给他递东西的女生很多,怎么偏被他看见我在这?
一个简单的接过水瓶子的动作,让好几个围着他忙前忙后的女生恶狠狠地瞪着我。
自认倒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