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者的初衷

        我认为有效社交关系中的“有效”是相对于自己的目标而言的,与自己的目标没有关联、甚至背道而驰的关系就是无效的社交关系,比如纯粹的“酒友”,与健康的目标背离,就属于一种典型的无效社交。所以与个人目标的关联度比较高,是有效社交关系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无效社交关系最主要的区别。

      在有效社交关系中,成为“给予者”就是“利他”思维的体现。给别人输出和创造价值才可能使相互间的关系更长久,先舍后得、大舍大得、小舍小得、不舍不得。服务的人群的多少直接决定一个人成就的大小。

    在成为给予者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利他”和“利己”的关系,是一个不太好把握的问题。利他时能够忘我,甚至可能让自己吃亏,是比较难做到的,很多革命先烈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中国有句古话“吃亏是福”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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