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论这种认知方式简单粗暴地把世界划分成非黑即白的两极。这种认识看上去浅薄至极,因此也常自以为能够警醒,避免自己陷入二元论的圈套。但实际上,陷阱无处不在。之前对“非基督徒常比基督徒做得更好”、“基督徒会犯下比非基督徒更大的罪”等一类现实迷惑不解,现在看来,除了对信仰理解实在太浅薄外,实在是受了二元论的影响。实际上,非基督徒所创造的文化也包含着上帝的普遍恩典,尽管其常常被罪所扭曲;基督徒呢,就算为人行事高举耶稣之名,却也极有可能“自以为义”,把良好品行、纯正教义、信仰自豪感当成偶像。基督徒要反对的不是非基督徒,而是罪——自己身上的和非基督徒身上的罪。正如David Brooks所说,你可以毕生服务社区,但依然是一个傻瓜;你也可以在华尔街工作,但成为一个英雄。基督徒应该是“入世”的,就是积极地参与到现世的文化中去,以谦卑的、警醒的、批判的态度,加入到“混杂着终极真理、残缺的似是而非的真理以及对真理的公然抵挡”这样的文化中去。
读提摩太·凯勒《工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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