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欲事立,须是心立,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养成自觉的纪律,才能确保思想统一、行动统一,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但是,自觉的纪律并不能自发形成,还需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养成并不断强化自觉的纪律。
一要强化理论武装。纪律自觉的养成是建立在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基础之上的,如果缺少对党纪党规系统学习和深入领会,就会没办法深刻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就会因为缺失科学理论指引而迷失方向。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原原本本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并与深入学习党章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等贯通起来,用心学习、用心体悟,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二要坚持学用结合。 若脱离了实践,理论学习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要做到“自己钻文件,又用文件钻自己”,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用学习到的先进经验做法指导实践,又用取得的实效来检验学习的成果,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在一次次知行合一中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从而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提高思想境界、增强党性觉悟的过程。
三要强化监督制约。既要认真学习正面典型案例,也要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进一步深化对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做到知纪知规知行知止,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点题整治、乡村振兴、基层减负等专项整治工作相融合,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下大气力惩治“蝇贪蚁腐”,以从严执纪执法的惩戒震慑强化学习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