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丘墨豸
母亲和父亲走到一起,都不是第一次婚姻。父亲的前妻因病结婚才一年多就去世了,没留下子女。而我母亲的第一婚是姥爷包办的,为的是能够得到男方给的两亩地一头牛的彩礼。母亲在给我们讲这段过往的时候,语气里仍然还有些悲愤,男人是一个村子的,母亲虽然不同意,可是无法抗拒姥爷的家威。结果母亲登记结婚没到一年呢,男人就开始赌博酗酒嫖女人,吃喝嫖赌几乎占全了,而且还经常家暴。母亲受不了,就跑回娘家诉冤。可是姥爷一点都不同情不安慰不说,还说什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既然成了人家媳妇就得守人家的规矩。姥姥虽然心疼女儿,却说得不算。母亲只好回到男人家继续受气。男人越来越变本加厉,母亲寻死的心都有了,实在忍受不了了。那时候已经解放,正府开始实行民主,讲究男女平等,母亲开过村里的妇女会后受到鼓舞,下定决心打官司离婚。
那时没有交通工具,就连自行车都没有,去哪里走亲戚办事基本全靠两条腿量,去乡里还好,往返四十多里路,上午去下午就能回来。可是最后的手续需要去县里办,这就太难了。县城离家七十多里路,走到县城就得六七个小时。那时候没有像现在这样宽阔平坦的柏油路,还是窄窄的土路。那时候正是冬腊月,路上都是雪,根本走不太快。早晨太阳刚露头,母亲就出发,到县城就已经下午三点多钟了,这时候再去民政肯定已经来不及了,再说民政的大门朝哪边开还不知道呢。好在从家出发的时候姥姥就告诉母亲县城里有一家远房亲戚,如果晚了就去亲戚家投宿。
东北的冬天三点钟的时候,太阳已经快落山了。母亲走在县城的大街上,本来就有点懵,天又有些晚了,心里很害怕,如果找不到亲戚无处投宿,大冷天的晚上住哪里啊?母亲那时候才二十岁,是第一次进城。母亲按照姥姥告诉的地址一路打听,什么大裤裆街小裤裆街,东转西转的,终于在天黑下来的时候找到了亲戚家。
好在那时候,人还比较淳朴,也比较认亲,亲戚热情地接待了母亲,并且在第二天陪着母亲去了县里。
可是由于手续不全,再加上男方没有到场,母亲这一次没有办成。后来有去了两次,总算把离婚书拿到了手。母亲终于从苦海里挣脱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