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四大兴事,其中一个就是他乡遇故知,这样的感受是什么样的么?
字面的理解就是在离开自己的家乡,在外地遇到了自己曾经认识的朋友。这个朋友可以是很久没见,也可以是隔壁家老王的儿子,总之可以说是很熟的人。
真是有了这样一份关系,所以在外地遇到了这样的人心里难免会很激动,也很兴奋。所以也就被列为人生的四大兴事。
这个事有个误区,它可不同于走亲访友,去外地看朋友,那叫有朋自远方来之,不亦乐乎。是说朋友从远方来,看在远方的朋友。这样的心情自然没有他乡遇故知的惊喜,因为是偶然遇到所以更加惊喜。
或许在今天到各地的距离都被缩短,遇到故知的概率也比古代大很多,大家都没觉得有什么,但内心深处的那份惊喜却没有减少,依然保持旺盛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