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出去的时候裤子是正穿的,跑步回来,裤子就反穿了,我就是要砍断她的腿,让她不能再去找男人!”北京女子被丈夫砍断了右腿,这是在警方询问下,他说的话。
我们把时间拨回出事的那天晚上,一阵哀嚎打破了北京黑夜的宁静,某区的地下室里,一女子的腿被一男人几乎砍断,女子躺在血泊里惊恐和痛苦的惨叫着,男人却头也不回地走了,声音惊动了保安,保安见状,立马报了警,同时也打了120。
经过抢救女子脱离了性命危险,等女子醒后,在警察的询问下才知道施暴者原来是此女子的丈夫。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个男人对自己的妻子下如此毒手?警察很快就在一个工地上将正在搬砖的男人抓捕归案,审讯中,男人说出了自己的愤懑。
女子郑某,和丈夫林某,都是四川人,在南方打工时相识的,林某对郑某一见钟情,并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在林某的死缠烂打之下,郑某彻底沦陷,两人修成正果。
婚后,夫妻俩北飞,来到了北京打工,由于收入微薄,所以只能租别人的地下室,生活过得比较寒酸。
郑某很时尚,会打扮,性格也比较外向,所以厂里很多男人都喜欢和她聊天,有的男人还会向她献殷勤,这让林某内心非常的不平静。
而郑某对男人们这些行为,不知道是引以为豪,还是真的大大咧咧,只要有人过来套近乎,她总是来者不拒,还处起了她口中所谓的“男闺蜜”。
就因为这个,小两口经常吵架,吵来吵去,再深的感情也会慢慢吵淡。
出事那天晚上,有跑步习惯的郑某,跑步回来,一进门就遭到丈夫咆哮地逼问,她不知道丈夫情绪为什么这么激愤,说是和“闺蜜”张某一起去的,丈夫一听是这个张某,跑进从厨房拿了剁骨刀就朝郑某腿上狂砍,边砍边说,“你个不要脸的贱人,我就是要砍断你的狗腿,看你还能不能出去勾引男人。”
原来林某做出这么偏激的举动前,是因为他看到了妻子跑步回来,裤子是反着穿的,出去的时候是正着穿的,还是和那个张某一起出去的。
张某平时就和妻子走得很近,林某对这个人很是反感,所以这时候他的内心防线彻底崩溃,才做出了残害妻子身体的行为。
林某回想起追求郑某的时候,那时候看见郑某漂亮又可爱,他知道郑某的性格轻浮,但他想着也许结婚后她会收敛,没想到是自己想多了,性格是天生的,它是不会改变的。
即使这样,他也不能选择离婚,现在娶个媳妇多贵啊,普通人家折腾不起。
面对警察的审讯,林某说,“我想着只有把她砍残了,她就不会乱跑,自己也就不用担心戴了几顶绿帽子,我情愿养她一辈子。”
可警察在询问郑某时,她又是另一套说辞,说林某不求上进,爱赌博,结婚9年了,没有攒到一分钱。
所以郑某提出过离婚,但林某不离,无奈之下她只能找个能谈得来的人做个“闺蜜”。
当警察问郑某裤子是怎么回事时,她支支吾吾没说出什么来,此时,裤子在医生在给她处理腿时就脱掉了,至于是不是正如林某所说的那样,只要郑某不承认,那也没办法。
林某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刑,郑某成了残废,双方没有胜利者,都为自己的所做作为付出了代价。
当婚姻走到尽头时,没必要强留,所谓的强扭的瓜不甜,也许就是这样子吧。
女人这边,如果还在婚内,就不要乱搞男女关系,否则害人害己,守好社会的公序良俗,对自己,对家人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