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点整,汤煲好了,菜也炒好了,碗筷都准备好了。我夹起了一块鸡蛋饼,尝了尝味道,东科应该会喜欢吧。他说他喜欢吃面粉做的东西,所以我立马就学做了鸡蛋饼,这已经是第二次做了,他这次会来吗。
反复看了手机里的消息记录,还是没有回复。我吃了一口青菜,有点咸。咬了一口玉米,有点硬。心情不好的时候,味觉都差了很多吧,平时都自我感觉挺好的,今天怎么就全变了呢。
我那么害怕一个人吃饭,却还是拒绝了和闺密一起做饭。我想着,万一东科突然就同意过来吃饭了呢,我还不好意思平添了一个陌生人,东科那么腼腆。
雨声终于渐渐减小。我却任性地想要回忆我们认识的过程。
公司的qq群里每到年底就开始各种打广告卖礼品的。我为了买一件保健品回去孝敬二老,联系了好几个群里的同事拼单。东科就是其中一个。
半个月之后,我跟他莫名其妙就聊了起来。我们在不同的部门,偶尔我们会给他们送样检测。东科总是说,你过来五楼玩玩嘛。你下班了我们一起去吃饭吧,认识一下。你不说话就是默认咯。要是你男朋友在等你那就算了。你认识强子呀?我跟他关系很好的,我们是一个组的,我还有他的照片呢!(强子的照片)(得意的表情)……
我说,我跟强子住一起啊。
"那强子的女朋友呢"
"他和他女朋友住一间屋子,我住他们对窗。"
……
我问强子,你们部门的东科同事,好热情啊,有点招架不住。我都没认识他呢。
强子一脸得意的表情。“科长啊,他就是一个特别热情的人啊,他对每个人都很热情的。”
我……
断断续续聊天,不知不觉就到了第二年的四月。我搬家住到了公司门口,再也不用瞪着二轮来回地冒风又冒雨。
我说,我搬过来了。
东科正在外旅游。当天晚上就跑了回来。他约我出来见面,初次见面。他走到公寓门口的时候我不知道那就是他,径直略过了他就走到马路边等候。显然他也没能认出来是我。如果我们一眼就能认出彼此,说不准我会相信一见钟情。不过事实是,我还是相信日久生情。
他一边走一边轻声地说,我们部门旅游太无聊了,别人家都是拖家带口的,就我自己一个人。所以我玩了一天就跑回来了。强子他们还没回来。
夜有点深,九点钟的东莞,夜灯恍惚,怎么都照不亮他的脸。我不敢正脸看他,我看不清他的表情。过马路的时候靠得太近,我的手背不经意碰到了他的手背,他下意识地伸到另一只手臂上抓着。我坐公交的时候,也会下意识地抓住某个杆子。我个子小,力气小,无法对抗公交车的颠簸。
我们后来一起去看了我喜欢的一部新电影,周冬雨和金城武的演的 喜欢你。电影院人很少,只在中间位置稀稀拉拉坐了几个人。我们挑了一个正中间的位置坐了,我侧过去跟他说,我很喜欢周冬雨的笑,傻傻的,很单纯很天真。他问我,周冬雨是谁啊?我黑了一脸,告诉他说今晚电影的女主角就是周冬雨~~~我内心嘀咕了良久,明明是你请客看的电影,女主角是谁你都不知道╮(╯_╰)╭你就是随便挑的一部电影吗?
再后来,我们一起绕着整个社区走了一圈。徒步走了一圈。他有点记不清路线,靠着半年前的模糊记忆,带我走了半个小时去到了他想去的一个广场。我们挑了一个人少的阶梯,坐在黑暗中看广场上的奶奶们跳广场舞,看小孩子追逐打闹,看年轻的妈妈推着婴儿车散步,看小孩子的妈妈慵懒地躺在表演台上~~~广场上的杂音太大,我们还是很努力地享受了彼此安静的时光。他讲了他的大学,我讲了我的大学,他说了他的家长,我说了我的家乡。我从来没有想过,他的和我的差异,是不会有交集的。我也没有想过我们会是互不相关的存在。我喜欢有人在下班后陪我散步聊天,我喜欢闲暇的时候有人陪伴,有人诉说,也能够被诉说。我认为,心灵靠着心灵地交流,是最美好的事情。
他喜欢吃夜宵。每次逛完,我的腿酸软得只想躺倒在街上的时候,他就说要去吃点东西。每次都是绕了很大一圈又回到同一家饮品店吃小吃,喝奶茶。广东人最喜欢的应该是冷饮,奶茶,炸薯条。而他这个人却跟我一样,吃了那么多年的饭,养成了想吃就吃的坏习惯,却怎么都养不起来一点脂肪。事情往往都是这样不尽人意,想胖的人费尽心思也不见丝毫效果,想瘦的人一门心思控制饮食增加锻炼还是减不掉赘肉。你想喜欢的人,偏偏没有喜欢你。
我写了一篇日志。保存在手机的便利贴上,然后截图,在发出去之前,我问了强子。
“强子我跟你说件事。”
“那你说呗。”
“我喜欢你们家科长[笑脸]”
“[鼓掌撒花]科长单身哦”
“怎么那么巧,我也单身耶”
“表白啊!我先透透风[坏笑]”
“你敢透风我就打死你!”
犹豫了几分钟,我把日志的截图发给了东科。只写给他一个人的日志。
我度过了艰难的半个小时。忐忑地想到了一万种被拒绝的理由。可我想的都不对。他回复了我很长一段,大意是他没想过我会喜欢他,也没想过会有人喜欢他。他觉得他要思考几天再给我答案。于是我又度过了难熬的两天。
我难熬不是因为害怕等来不好的答案。我难熬是因为,我又错失了一个可以走很长路聊很久天的朋友。他说需要思考几天,我的激情和砰动就在一瞬间停止。我喜欢你,而你恰好也喜欢我这种事情,怎么可能随便就发生在某一个普通人身上。我的喜欢来得太突然,来得猝不及防,来得让他措手不及。
他是个没有女生缘的人,大概都是觉得他长得比一般人难看一点。他没有第四个异性朋友,大概是不懂得怎么和异性这种奇怪的生物相处。但是他习惯性地走在靠马路的一侧,习惯性地在车来的时候挡着我一点,他习惯性地主动买单,习惯性地隔一段时间就问我想喝点什么,想吃点什么,他习惯性地让我先过了狭窄的马路,习惯性地让我先上车……他的习惯,让我也慢慢去习惯一个人。习惯有他的陪伴,习惯走在他的身边。即使我们突然地安静下来,默默走在空旷的街道上,黑夜寂静得可怕,我们也不会尴尬彼此没有话说。因为下一句话开口的时候。总是那么地自然。
他说,你还是不要喜欢我了。我年底就要回武汉了。我是个很混账的人,我不思进取,所以待在这个地方我会得过且过,也攒不下来钱,我这种人其实是最可怕的,是没有未来的。我是个性格奇怪的人,我家人都说我找不到媳妇的。你们部门一定很多人追你吧,你有很多的选择。……你以后不会不理我了吧?是我不懂得珍惜你,我真的很混账,我也不想在离开这里以后会伤害到你……你想打我的我我现在就送到你面前给你打……
我不是一个胆大心细的人。我却给你写了一封表白信。在认识你还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一定是疯狂到迷失了意志,迷失了心智,变成了了不成熟的样子。二十四岁的我,冲动地对一个长得一般的男生表白,而且遭拒。我要怎么去面对我所有这些丢脸的事情?
可我还是一如既往若无其事地陪他又走了一圈我们走过的路。然后在公寓门口正常地告别,我还是在每次做饭的时候像往常一样问他来不来一起凑桌,虽然他一次都没有来过。其实我很想让他尝尝我炖的玉米排骨汤,我很喜欢放几颗红枣,补血又补脑。
没有关系啊。我会一边吃饭一边写字,一边喜欢着你,一边喜欢着这个世界。你和世界,都是可以或缺的,又是不可或缺的。
菜都凉了。碗里的菜渍也干了。我又浪费了一把青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