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务接待需答好“三道题”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要求党政机关要“过好紧日子”,其中更是明确了在公务接待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具体要求,不仅在宏观层面提出要求,而且对“小节”也进行了精准“点穴”,释放出“小事不小、细节关大节”的重要信号。这不仅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体现,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树立良好政风和社会风气的重要抓手。

    答好思想题:校准“为了谁”的价值坐标。公务接待,本应服务于工作交流和业务往来,但在一些地方或单位,却异化为一种“面子工程”或者“权力游戏”,将公款接待变相成了铺张浪费、人情往来的“润滑剂”。答好思想题,就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上来,必须厘清公务接待是为了“谁”?是为更好地开展工作?还是为满足个人的炫耀心态?或是为一些不必要的“人情”维系?党员干部要自觉摒弃官僚主义和特权观念,将“为了谁”的价值坐标校准到“为了人民群众、为了事业发展”的正确轨道上,深深植入到每一次公务接待的具体行动中,而不是停留在口头或者文字层面。

    答好责任题:筑牢“不可为”的刚性藩篱。公务接待之所以长期存在“打擦边球”“隐形变异”的现象,很大程度上是部分单位或干部执行不力、监督不严。答好责任题,就要明确“不可为”的边界和具体要求,对住宿安排、餐饮接待、车辆接送,都要以《条例》为“硬杠杠”,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让制度的刚性真正发挥作用。同时,问责机制也要与时俱进,细化到具体环节和责任人,谁审批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必须做到“责有所归、过有所纠”,确保公务接待领域的浪费问题“无所遁形”。只有用制度“画好圈”,用问责“竖起篱笆”,才能有效遏制腐败滋生的空间,筑牢“不可为”的刚性藩篱。

    答好实践题:强化“怎么做”的行动自觉。《条例》再细,最终要靠执行,答好实践题,决定了是否能“过好紧日子”,《条例》提出基本原则和方向,各地机关单位应在统一标准下灵活制定细则,对公务接待中的接待标准、菜品控制、场地安排等作出明确要求,结合地方经济水平进行细化和调整,让厉行节约成为常态化的操作方式。要借助数字化手段优化管理流程,建立公务接待电子审批系统,以提升效率的同时规避资源浪费。要突出责任意识与行动自觉,让“怎么做”的行动转化为一种文化习惯,推动公务接待工作回归本质、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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