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曾经那么留恋一座城市?

(一)

老家那边有个朋友,大学毕业后,只身一人跑到了西藏。

他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沿着川藏公路,一路骑行去拉萨,路上偶遇一些风尘仆仆的骑行者,大家结伴,相互鼓励,然后顶着灼热的烈日在氧气稀薄的空气中艰难前行。

于所有向往西藏的人一样,最初吸引自己的可能是雪域的圣洁和美丽、无声旋转的经筒以及那飘荡在千年圣地的嘹亮歌声。

拉萨是一座神奇的城市,就像大理的“风花雪月”啤酒、成都的火锅麻将,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标签,拉萨则有一场长头问路。

他到了拉萨,开始转周边的各个寺庙,威严的佛像,氤氲的香火烟雾、琅琅的诵经声,还有磕长头的信徒。他说,那一刻,即使是不信宗教的人,也会感觉到生命如此诚恳又厚重。

后来,他留在了拉萨,也没找什么工作,做起了“卖串”的生意。从尼泊尔成斤的牛骨、菩提、佛珠…自己手工穿成串,摆摊卖。

运气好的话,几十块成本的珠串能卖到几百块,不过挣的钱也就仅够自己一个人生活。

后来,他父亲病重,他回来了一次,一起吃饭,聊了聊那里的生活,他说:“那里并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可就是不想离开,认识一个女同学,也在西藏,前些日子,回到了北京,她说,过段时间还去拉萨。”

那年春节后,他又回到了拉萨。

哥们说他这是逃避责任,毕竟离父母那么远,将来二老谁来照顾,何况在那里并非长久之计。

从和他的聊天中,能感觉拉萨没有那么好,但足以让人驻足,这座城市里,无论人的装束、状态、散发出来的气息多么另类,都不会觉得格格不入,那里有整日在街头喝酒聊天无所事事的青年,有衣衫褴褛的流浪汉,有服饰各异的少数民族,别的城市承载不了的,这里都能包容。

更何况,从离开校门的那一天起,他一直生活在那个城市。

对于一座城市的留恋,其实只是留恋那里的人和事,更多的,是沉淀在那座城市里自己留下的最好年华。

(二)

三毛在《离乡归乡》里写道:“人如飞鸟,在时空的环境里翱翔”。人有时候会爱上一座城,有时候又会逃离一座城。

爱上是因为在乎的人和那些彼此之间难忘的故事精雕细琢成了希腊小庙,成了回忆最美的注脚。而逃离是为了摆脱烦恼之源,获得开拓,至少,在短暂的时间里如此。

大学毕业后,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在租住的房子阳台上,上次租住的小伙子用粉笔写了一句话:“再见了,心爱的姑娘,我将回到我的故乡。”

当时看了,莞尔一笑,心想这个小伙子是个有故事的人。

过了两年,当自己也经历失恋伤痛的时候,突然间感觉这句话是多么让人心痛,世界上有太多事不能如意,有太多机会总是抓不住。

毕竟,我也曾那么喜欢过一座城市…..

以为告别这座伤心的城市,所有一切都将随风远去。其实,无论走向哪个城市,黑夜里,反复的,多次的,都要承受这种无常中的必然。

那句话,我一直没擦掉,因为不清楚是否有一天,会在这句话的旁边加上自己也想说的同样的话。

但我知道,这座城市,同所有城市一样,见证了很多的悲欢离合,定义为伤心还是欢喜,它还是那座城。

也知道有时候,只有离开一座城才知道有多少眷恋,也只有离开一个人才知道有多么难舍。

(三)

大多数人都有一个习惯,遇到了伤心事,喜欢去另一座城市里疗伤。

阿兰·德波顿在《旅行的艺术》中写道:“我们怀着谦卑的态度接近新的地方,对于什么是有趣的东西,我们不带任何成见。”

在这种心态下,人甘愿顶着当地人的怪异目光,在狭窄的街道上欣赏那些看起来普通的细节,一笔涂鸦、一个奇特的屋顶、一间普通的理发店也看起来不同寻常的迷人。

这一切可能是为了刺破生活的包裹,去见识更广阔的世界,但终究是“梁园虽好,不是久留之地”,只不过暂时转移了注意力,终究还要回到那座熟悉的城市。

何况,很多美好都是臆想出来的,对于陌生的城市,观望而并非介入可能是保留美好的最好办法。

《圣经》里记载:逃出索多玛城的罗得一家,妻子留恋曾经的居住之地,回头观望,瞬间僵死,化作盐柱。一座城市承载了一个人太多的故事,会渐变成难舍的深情。

就如同曾经那个笑靥如初的姑娘,带给你的所有焦虑和喜悦。爱也好、恨也罢,所有的一切,都只能是一种经历,本就没有什么深浅之分,只要喜欢,浅的可变成恰到好处的点缀,深的亦能成为笃定和顺的智慧。

因此,我们不喜欢一座城,但是留了下来。

喜欢黑塞笔下的一句话:“悉达多不再追求本质,不再企图在这现象世界的另一边追求自己的目标,当一个人以孩子般单纯而无所希求的目光去观看,这个世界是如此美好。”

也许心如止水只能在某个特定时刻才能做到,也许你许诺某人的“予你欢喜城,长歌暖浮生”还很遥远。

但总有那么一座城市,它不喜你亦不忧,足以让你留恋此处、白首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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