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总是读着读着就少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早上在书架上翻一翻,发现还留在身边的最早的一本书,是张爱玲的文集。
收进去的长篇是《十八春》,而不是《半生缘》。《秧歌》、《赤地之恋》之类是照例没有的。后来出版的《小团圆》当然也不可能有。
书被放得发黄。算起来,再过个一年半载,也有十八年了。我像沈世钧一样被吓了一跳,马上“连带地觉得自己老了许多”。
我早已不是张迷。
一开初喜欢某个作家,那真是喜欢,容不得旁人说半句坏话。可后来再读一个作家,发现也不错。再读一个,发现也有几分妙处……
越读越多,反倒淡然了,只好说“各有各的妙处吧”。
阎连科在《发现小说》里,把现实主义小说分为四类:控构现实主义、世相现实主义、生命现实主义和灵魂现实主义。
控构现实主义不值一提,是为了某个政治主题而服务的。世相现实主义专注于世相百态、生活情感。生命现实主义专注于时代风貌、典型人物。灵魂现实主义则追求灵魂的叩问。
他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归入第一流的灵魂现实主义;把托尔斯泰、司汤达、福楼拜的小说归入第二流的生命现实主义;把张爱玲、沈从文、钱钟书、汪曾祺的小说归入第三流的世相现实主义。
老实说,我是服气的。虽然把我特别喜欢的几位中国作家一网打尽,都归入第三流里了。
然而,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里,已经达到了极致,譬如张爱玲笔下的都市世相,譬如沈从文笔下的乡村世相。
张爱玲写世相,妙处在细节。
她在情感上永远是淡漠、疏离的。她不投入、不参与,只是躲在角落里静静地观察,而她的观察力也着实惊人。
《十八春》里,世钧、叔惠和曼桢第一次吃饭,曼桢帮他们洗筷子,低着眼皮,不朝人看,只是含着微笑。张爱玲把她的长焦摄像头对准了世钧:
世钧把筷子接了过来,依旧搁在桌上。搁下之后,忽然一个转念,桌上这样油腻腻的,这一搁下,这双筷子算是白洗了,我这样子好像满不在乎似的,人家给我洗筷子倒仿佛是多事了,反而使她自己觉得她是殷勤过分了。他这样一想,赶紧就又把筷子拿起来,也学她的样子端端正正架在茶杯上面,而且很小心地把两支筷子头比齐了。
其实筷子要是沾脏了也已经脏了,这不是掩人耳目的事么?他无缘无故地竟觉得有些难为情起来,因此搭讪着把汤匙也在茶杯里淘了一淘。
这一搁、一拿、一架、一比,再一淘,写了世钧多少九曲心事。我看了不禁汗毛直立:谁敢和张爱玲同桌吃饭呢?吃一顿饭,也要冒被看穿的风险。
另一幕里,世钧要回南京去,临走前一天晚上,曼桢带来点点心,让他和叔惠路上吃。
曼桢坐在世钧和叔惠的房间里,世钧拿起热水瓶往曼桢的茶杯里添上点开水。说了一会儿话,曼桢提醒他:“你忘了把热水瓶盖上了。”这时——
世钧回过头去一看,果然那热水瓶像烟囱似的直冒热气,刚才倒过开水就忘了盖上,今天也不知道怎么这样心神恍惚。他笑着走过去把它盖上了。
接着又收箱子,又说了一会儿话。曼桢走了,世钧回到房间里,心里没着没落的,磨皮擦痒又是半晌。他抽完一支烟,感觉有点口干,去倒开水喝——
他的手接触到热水瓶的盖子,那金属的盖子却是滚烫的。他倒吓了一跳,原来里面一只软木塞没有塞上,所以热气不停地冒出来,把那盖子熏得那么烫。里面的水已经凉了。
他今天也不知怎么那样糊涂,这只热水瓶,先是忘了盖;盖上了,又忘了把里面的软木塞塞上。曼桢也许当时就注意到了,但是已经提醒过他一次,不好意思再说了。世钧想到这里,他尽管一方面喝着凉开水,脸上却热辣辣起来了。
我读到这里,忍不住心里热辣辣起来。再回想那些爱情小说、爱情电影,非要男女主角四目相对,难舍难离,说什么“我喜欢你”、“我也喜欢你”——那是多么拙劣的把戏。
《金锁记》的末尾,曹七巧断送了女儿长安的婚事,逼死了儿媳芝寿。儿子长白把姨太太扶了正,可不到一年新太太也吞生鸦片死了。七巧一个人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
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
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她自己也不能相信她年轻的时候有过滚圆的胳膊。就连出了嫁之后几年,镯子里也只塞得进一条洋绉手帕。
一只翠玉镯子,原先紧绷绷圈在圆润的手腕上,现在却一推推到腋下去了。她如何从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喘着气的冤魂、厉鬼,只消看这只翠玉镯子。
她留在这地狱里,拽着儿子女儿也留在这地狱里。谁敢快乐、谁敢过上舒坦日子,就是对她的背弃。
张爱玲只用三两句写了这只翠玉镯子,却让旁观的人看见了地狱的全景。
《花凋》里的川嫦年轻轻得了痨病。原本家里孩子多,姐姐们总要在衣裙鞋袜上占几分强。好容易等到姐姐们都出嫁了,川嫦该美起来了,可她也要凋谢了。
处着的对象算是多情,延宕了两年才另觅了人。心里的人,花花世界里各种愉快的东西,渐渐都和川嫦没了关系。她一寸一寸地死去,这可爱的世界也一寸一寸地死去。
写这惨淡的凋亡,张爱玲的笔力全落在一双鞋上——
郑夫人在巷堂外面发现了一家小小的鞋店,价格特别便宜。因替合家大小每人买了两双鞋。川嫦虽然整年不下床,也为她置了两双绣花鞋,一双皮鞋。当然,现在穿着嫌大,补养补养,胖起来的时候,就合脚了。
川嫦把一只脚踏到皮鞋里试了一试,道:“这种皮看上去倒很牢,总可以穿两三年。”
她死在三星期后。
张爱玲的笔锋是锐利呢?还是尖刻呢?她落笔只着墨于一瞬:一个只能活三星期的人,试着一双能穿三年的新鞋子。
只是寥寥举了几例,来不及说的还有许多。
这许多许多,就是藏在细节里的张爱玲。
她是聪慧的、敏锐的,也是冷漠的、凉薄的。
国人有一个脾气:喜欢一个人就喜欢Ta的一切,仿佛不如此就不够真心、不够忠诚。可我喜欢张爱玲,却只限于她的小说。
她这个人,哪怕只望向我一眼,也会让我感到心虚。当朋友、当亲人,那更是受不起。
但像她这样的作家,我真希望能再给我来一打。我会读他们成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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