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应该只是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可以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面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可以感受到生活的艰难。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找一个寄托,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在卖血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直喝到肚子又胀又疼。他们认为这种方法可以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知道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
《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可以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颇有患难见真情的意味。
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
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从最爱到极恨,再从接受包容回到最爱,实在是了不得。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而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许三观边卖血边去上海,差点连命都丢了。
还有,二乐去找一乐时,发现一乐病得很严重。当时他的紧张还有作者对他行动的细节描写,都让我觉得很感动。这是手足情深啊,也许很多人都认为父母对子女好是天经地义的,可是兄弟之间的感情那么深就格外让人感动。
小说写了很多关于这个社会的黑暗之处,看得让人愤慨。
最明显的例子,当数在小城内流传着一乐并非许三观亲生时,那重复出现的“他们”以及紧接在一乐闯了祸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后边出现的以“他们说”开头的那几个排比段,活灵活现的写出了众口铄金三人成虎的威力。
那些“他们”确实会对任何人产生巨大的影响,多数是负面的,具有摧毁性。但社会就是这样的。过去如是,今天亦如是。在这样的意义来说,大抵算得上是文明永远的诟病。许三观一家就像是一场戏剧里面的主角们,天天上演着不同的戏码,但人们都是抱着一种旁观的姿态去看这出闹剧。这是社会的冷漠。
另外,小说也写出了医院的黑暗。在中国社会上,没有钱医院是不会给你动手术的,是不会医治你的。这种现象过去如是,今天亦如是。
最后,不得不提的就是小说有一些章节是以文革为背景的,文革的大字报是真的可以要人命的,不管你是不是有罪,有人举报了你,你就得背上那些莫虽有的罪名。许玉兰就是这样一个受害者,为了表示忠心,还要在家里开许玉兰的批斗会。那是时代的悲哀。
这本书里写到了很多现实,在小城内流传着一乐并非许三观亲生时,那重复出现的“他们”以及紧接在一乐闯了祸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后边出现的以“他们说”开头的那几个排比段,活灵活现的写出了众口铄金三人成虎的威力。这就是人们“现实”的重要表现,也是社会冷漠的重要表现。
这本书还写到了平等,作者在韩文版的自序中称这本书为 “一首关于平等的诗”,而许三观是属于“另外一种对平等的追求……他才不会通过死亡去追求平等,他知道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他是一个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所以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和他所认识的那些人一样。当他的生活极其糟糕时,因为别人的生活同样糟糕,他也会心满意足。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
敢于追求平等定是勇敢的。何况像许三观追求得那么纯粹。他要求的平等就是许玉兰给了他戴绿帽子,他就光躺在藤塌里脚架在凳子上啥也不干,把许玉兰使唤来使唤去,最后他也要去跟那个林芬芳搞一手;他要求的平等就是何小勇下的种闯了祸要赔钱就该由何小勇出,他当了乌龟那么久已经仁至义尽了。作者这样写确实让人看起来觉得很好笑,但这些看似生活中最平常的事,却非常值得我们去思考。譬如,为什么许三观所追求的平等会是这样子的呢?是什么造就他的这种想法的形成呢?
整篇小说的成功之处就在于作者像是在向我们讲述一些很平常的生活琐事,还有一些荒唐事,但这些事的背后却隐藏着很深刻的社会意义。文中有些章节是以文革为背景的,小说向我们再现了一些文革的场景,加深我们对文革的了解。这本小说越读越有味道,非常值得我们一读再读,因为它确实很有现实意义。小说中提到的一切一切都值得我们去深思。
许三观的每次卖血都是他生活的关键转折点的记录。第一次卖血,娶上了媳妇;第二次卖血,挽救了一个濒临败破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的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期望能改变儿子的命运;接连的一连串的,紧密的卖血,则是挽救了儿子的生命。
当生活不再需要他卖血来维持,而他也是白发皑皑的老人,没有资格再卖血时,他嚎啕大哭。因为卖血已被他视为生命中的依靠,生活得以维持下去的有力的武器。卖血已是他生活中的一部份,所以当他被血头拒绝,感到了绝望,感到生活已失去了一部份。如此荒谬的一种观念,但是如此真实。
刚一开头,就令我无法一连串的连续读下去,总要抬起头,望望大海,来调和一下那被冲击的头脑。
许三观说: “四叔,我有件事不是很明白,我想问问你。”
四叔说:“说吧”
“是不是没有卖过血的人身子骨都不结实?”
“是啊,”四叔说,“你听到刚才桂花他妈说的话了吗?在这里没有卖过血的男人都娶不到女人…”
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不可怕,可怕的是这已成了大家生活之规则,成了人们判定某中事物的参照标准之一!!!
再继续看下去,感觉后面与许三观之形像有些不协调。尤其是关于对一些各种运动的看法评价,好像是作者强烈想将自己的观念,爱憎通过许三观讲出来,以至于忘记了许三观仅仅是个目不识丁,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物。
观看到后面,许三观准备一路卖血到上海来筹钱来救自己儿子命的时候,我无法看下去,弃之一边,以为会像阿方,根龙一样,卖血而死。但是后来看下来,并没有死,而是成功将儿子救了下来。
作者把人逼到极限的角落,然后静静地观看人在极限的环境下表现出的惊人的忍耐力与适应力。其实,这样的人,都在我们的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