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共同育有两个女儿,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时女方没有经济来源,两个女儿随孩子的父亲生活。
离婚后父亲意志消沉,带着两个女儿日子过得一塌糊涂,酗酒成性,对女儿的学习生活不管不顾。
孩子的母亲隔一段时间再婚,再婚丈夫经济条件还可以,夫妻俩感情也好,一合计想到前夫家把女儿的抚养权争取过去。
孩子的母亲以探望孩子为由将孩子接到家中,给孩子灌输了不同的思想观念。离婚时两个孩子五六岁,现在孩子已经十四五岁,正处于青春叛逆期,加上父亲的德行,就想到母亲那边生活,于是回到家里就不听父亲的话,处处和父亲作对,父亲有时候喝了酒就动手打孩子,母亲就教孩子报警,父亲因为这件事到派出所进进出出很多次,最后心灰意冷想把孩子的抚养权让给孩子的母亲。找人撮合,也通过了法律程序,最终抚养权被孩子的母亲争取过去,两个孩子也搬到孩子母亲那里居住。
孩子父亲最终弄得孤家寡人,认识的人都说他抚养了十多年的女儿白白拱手送人,替他感到不值。然而又能怎样,当一个人失去了信念,日子过得一塌糊涂,不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必然会被所有人遗弃,这就是生存的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