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虚静
我爱花,是把花刻进骨子里的那种爱。室友男朋友送来给她的玫瑰,在我眼里,不是谁送给谁的,而是一株株生动的,鲜活的花。把它们插到不同的瓶子里插成花束,定期换水,剪枝,看着它们从含苞到绽放,再到微焉。然后把它们挂起来,晾干做成一束干花,美丽而有心意。
室友说,那是一束充满着好几个人的爱的玫瑰。
情人节前夕在地铁站碰到一个卖花的大哥哥,我从他身边走了过去,上楼梯的时候突然间想帮他去卖花,走出地铁站之后又返了回去。整个夜晚,跟大哥哥一起兜兜转转,走了很多地方,因为治安管理的人员很多,花没有卖出去一朵,只送了一朵给一个好姑娘。
但至少,这个晚上的这一段时间里,我是开心的。
临走的时候,大哥哥硬是要送一株玫瑰给我,还把一个小朋友送给他的冰淇淋也送给了我。
冰淇淋盒子被我洗干净用来养花,那株玫瑰被我放在亲近的友人家里,随手插进了装绿萝的透明小花瓶里,没有人给它换水,也没有人给它剪枝。第二次去友人家里已是很多天之后,意外地发现它竟自己变成了干花,比晾出来的还要漂亮。
离开的时候,跟友人说分手,顺手也带走了那支玫瑰,花是一定不能留的,因为它在我心上,渗透着满满的感情,所以应该由我来照顾,美丽也应由我来享。
喜欢约相好的人一起去花卉市场,不要那种装修豪华的花店,就要那种简单的花市,不要精致的装潢,满满的都是花,只要有一处显耀就足够了,花市就应该由花来发光,不要让装潢抢了风头,那种简简单单的花市,最有味道,花饱满还便宜。最喜欢买向日葵,总会买一两株向日葵送给觉得不错的人或者是放到喜欢的地方。总是觉得,向日葵可以给人带来阳光,所以看到向日葵,是最开心的。
和两个极好的朋友去老旧的小岛,临走前在路边花店里买几株花带去小岛上拍照,小岛上大部分都是民国时期的建筑,很多建筑上都写了“拆”字,里面已经没人住了,红色的砖墙,墙上因为潮湿而长满了青苔,几株鲜艳的非洲菊和墨绿色的苔藓再加上被潮湿浸润的赤红色砖墙,碰撞出一幅色彩美妙的图画,仍旧是花最为显眼。
拥有的第一束花是紫色的玛格丽特,用瓷白色的花盆装着,悉心地照顾着它,定期给它晒太阳,小心翼翼地浇水。不过它还是在我甚为细心的照顾下枯萎了,白色的花盆再也没有用来养任何花,一直放在那里。后来,我养了很多株花,但第一株枯萎的玛格丽特,永远都放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