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军旅题材的作品获得了不小的关注与不少的热度,从穿插了军训内容的《春风十里不如你》,到票房一路飙升很燃很热血的《战狼2》,让以建军节开始的八月也被注入了一抹军绿,当然还有一部作品不得不提,那就是不久之后就上映的冯小刚的新作《芳华》,无论是之前的“选角标准”,还是后来的“海报事件”,都让真假“刚粉”对这部片子充满了期待。
这部作品改编自严歌苓的同名小说,也是她在去年写完的一部新小说,无论是冲着豆瓣8.2的评分,还是冲着“严歌苓”这三个字,我都没有理由不把这样的一本书收入囊中。
那时你还年少,那时阳光正好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某部队的文工团,一群二八芳华的青年男女一边响应着大时代的号召旋转着各自年轻的身躯,一边也同样旋转着各自的青春与命运。
整个作品都是用“萧穗子”的口吻讲述,一个因为出身和个人原因被大集体边缘化的人物,也似乎只有这样一种身不在其中的局外眼光,才能更清晰地洞察个中悲欢。文工团也是一个小社会,这里有嫉妒,也有手腕,在时代的大背景和个人的小私心的共同催化之下,很多人的命运也从这绿色的军帽和白色的舞鞋开始,发生了改变。
团里有泼辣外向的郝淑雯,有文静单纯的林丁丁,有和“我”一样被边缘的何小曼,当然,还有一个承载了太多故事走向的男一号刘峰。又被成为是雷锋的他,成了团里每一个人的“需要”,大事小情都在喊一声“刘峰”之后便有了可靠的保障,而他也愿意被大家“需要着”。
梳理成章地,刘峰连续当选了标兵,这样的人在全团成员中的地位也逐渐高大了起来,仿佛就是神一般的存在,冷静、克制,其他人身上和心底那些坏习惯和小私心在他那里不复存在。
于是,当这样的一个高大的人设突然与那样的一件突发事件联系到一起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惊呆了,随之而来的便是彻底的批判,甚至是无情的背叛,眼下的刘峰不再是那个有了困难时的“需要”,而是成了全团的众矢之的。
而所有的缘由,不过是刘峰爱上了林丁丁,那只不由自主而触摸的手,被喧嚣成了罪大恶极,可七情六欲本是生而俱来,年少时的不成熟让这些不到二十岁的男女旗帜鲜明地将人之常情刻意无视,取而代之的是千篇一律的墙倒众人推。
刘峰因此被下放到了部队,不就就上了战场,失去了那只引发了“触摸事件”的手。一个有着不少手艺的文化人最后也只能卖卖盗版书,潦倒地彻底告别了那段绿色的芳华。
故事里的其他人也在四十年的跨度中一路兜兜转转,各奔东西。“我”成了一个靠文字生活的人,以至于曾经的旧友都希望“我”可以将过去的故事写出来;郝淑雯成了一个富婆,当仁不让地和小三分着家产;当年女神一样林丁丁,让刘峰爱了一生也被毁了一生的林丁丁,在经历了两次婚变之后,也变成了一个低俗的寻常妇人;至于曾经一直充当这群八卦姑娘的谈资的何小曼,先是成了女英雄被捧上了天,后来却精神失常了,她的故事,也只是存在于各种各样的听说中。
故事至此原本可以结束,然而刘峰的葬礼,还是让另一个故事被还原。原来,这些年来,众人口中的那个神秘的“刘峰女友”正是何小曼,她带着当年从部队延续而来的爱,默默着守着这个心里一直装着林丁丁的男人。
“那时一九七三年的四月七号,成都有雾,她记得。”故事至此彻底结束,回望那段时光,故事中的每个人都有着一段芳华,而每个人的芳华,也都曾被辜负过。
嗯,她还是那个严歌苓
对于严歌苓的这个新作品,阅读伊始,我多少还是有些失望。
严歌苓的文字,一向是以画面感强而著称的,但是在这部作品中,这样的感觉并不强烈,故事前半部分的阅读体验让我深刻怀疑:这还是那个写《扶桑》的严歌苓吗?
但是,随着阅读的深入,严式的写作风格逐渐彰显,特别是到了后半部分,那种文字的张力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一口气将故事读完,而那种严式特有的文字情绪也越来越浓,正是在那种让人想流泪却说不清悲伤的原因的氛围中,我仿佛又看到了扶桑,看到了霜降,也看到了多鹤。
曾经有人评价严歌苓为出色的story teller,可谓是极其中肯。虽然这段经历来自她亲历的年少故事,但是能将曾经琐碎的日常演绎得如此生动,讲故事的功底可见一斑。至此,我也领教到了严歌苓的另一种功力,那就是用不动声色的叙述来铺垫一场惊心动魄,《芳华》之前看似无趣的阅读,实质上是为后来所有的起承转合来伏笔,而作为读者的我,在不知不觉中被牵引,被带入,只剩下追随的份了。
直到合上了书,我才发现,原来被严歌苓领着走了这么远。
《芳华》中的那次“触摸事件”成了整个故事的线索,刘峰因为爱情触摸了林丁丁,她的一句“救命”,送了命的却是他。似乎所有的命运改变,也都是从这一次“触摸事件”开始的,然而,在故事的最后,何小曼同样讲述了一个“触摸事件”,当年被众人嫌弃而没有舞伴的她,面对着自告奋勇的刘峰内心充满了感激,而在跳舞过程当中,刘峰将她托起,虽然是规定动作,但是这样的触摸,让爱情的种子至此在小曼的心里生根,也正是这次触摸,从某种意义上说,改变了何小曼此后的人生走向。
此刻,再看一眼书籍封面上的那个英文书名:you touched me,终于我明白了,嗯,她还是那个严歌苓。
青春的另一个名字,叫芳华
读完《芳华》的第二天,突然心血来潮,找出了朴树的那首《清白之年》。
其实在这首歌刚出来的时候自己就听过,可是当时并没有多么强烈的感觉。但《芳华》留给我的余味让我在这首《清白之年》中立马找到了呼应,随后便一遍一遍地听,曲调与歌词让我再次看到了,我初二时候喜欢的那个朴树。
曾经,我觉得“青春”这个词给人一种绿色的既视感,充满了活力与美好,然而当看到“芳华”这个词之后,我觉得“青春”一下子就逊色了不少,仿佛同“少年”“青年”“老年”等一样,成了没有色彩的中性词汇,只是表述出一段时光。
“芳华”却不同,就像是封面上绿色的字体一样,它充满了希望,也充满了美好,那种让人联想到新叶的绿色,也许才能更好地概括出青春该有的颜色与风貌。
回看那些文艺兵的故事,在部队中,他们相互陪伴度过了自己的青春时代,而他们的芳华,却如电光火石一般短暂而珍贵,就像是每一叶新茶上的那个尖一样,新鲜,稀有,自然也美好,动人。但同样也脆弱,短暂,甚至常常被辜负。
如果说青春有另一个名字,那无疑便是叫做芳华,无论是故事中的文艺兵,还是现实当中的每个人,似乎我们的青春,到头来都是由那一抹抹芳华来定义的。在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青春时光中,那些美好的情愫,如今细细想来,多半是被辜负了,那些最真挚的、最简单的,也都在后来的成长中被改换了颜色。
经年之后,当我们再次想起曾经的青春,那些多少带着些许遗憾怅惘的芳华,那种“可曾还有什么人,能让你幻想”的自问,那你终于明白,你可以将青春收藏,而那些芳华,终究是要被辜负,辜负它们的,或许是一去不复返的流年,或许是那个穷尽一生都求而不得的人,又或许是当初那个年少不成熟的自己。
“此生多寒凉,此身越重洋,我想回头望,把故事从头讲”,朴树的声音依旧回荡,被辜负的芳华终究远逝,回忆里却挤满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