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至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议围绕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和保障激励作用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强调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这次会议不仅彰显了中央政治局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上的坚定决心,更为全党全国树立了标杆,引领着纪律建设的新风尚。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意识深入人心。会议强调,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一环。自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认真学习党的纪律处分条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纪律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需要不断巩固和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让党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广大党员应将党纪视为行为准则的“定盘星”,时刻以党纪为镜,照见自身言行的偏差。要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主动对标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对任何可能触碰纪律红线的行为保持高度警惕,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提高党性修养意识,遵守党纪政治自觉。中央政治局在会议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作为党的最高领导机构,中央政治局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这种示范引领不仅体现在言语上,更体现在行动上,为全党全国树立了标杆。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从中汲取力量,自觉向中央政治局看齐,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纪律意识。党性修养好、党性坚强,遵守党纪就会更加自觉。领导干部应把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作为终身课题,将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党性滋养,把学习遵守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
严格执行党内纪律,认真履行政治责任。会议指出,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纪律既明确了不能触碰的底线和边界,也为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大胆干事提供了行动准绳。遵规守纪,不仅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更是对其干事创业的有力保障。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承担好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一级带一级,我们要通过严格的纪律约束,激发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推动形成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