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看三种判断:
1.这朵花很香。(感官“判断”)
2.这朵花是植物的生殖器官(理性判断)
3.这朵花是美的(审美判断)
第一种判断,这朵花很香。它是我们的感官来判断的,叫感官“判断”,基础感官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由五种感官做出判断,具有个体性,不需要普遍同意。
比如你和他去洗澡。你去洗澡了,出来对你说水不够烫;他去洗澡了,出来对你说,水太烫了。一个说不够热,一个说不够烫,谁是真理啊?没真理的。你要找到真理的话,不说水烫还是不烫。说它水温40度,这你没办法不普遍同意吧。从逻辑学上讲,凡给出一个判断都需要普遍同意,所以第一个判断要加引号。
第二个判断,这朵花是植物的生殖器官。它是科学判断,在植物学里开出来的花是植物的生殖器官。你只要进入植物学领域了,获得了一系列植物学的基本概念,就必须承认所有的花都是植物的生殖器官。对这一点不能有疑问。除非你不学植物学,跟这判断没关系。但是你也不能反对它,你一学植物学就明白了,对的。这个判断必须接受,它具有普遍必然性,它是以科学的理性概念做基础给出的判断,也称理性判断。在这里判断两个字上面是不能加引号的。
第三个判断,这朵花是美的。它确实在感官的领域(视觉)。能不能把第三个判断等同于第一个判断,也加个引号?假如加了引号,等于说:对我而言这朵花是美的。说出来这样的话,是非常荒谬的。
为什么说它荒谬?举一个例子:我写好了一篇小说,投了多个编辑,他们都说这篇小说:写得啰嗦,没有逻辑,不好看。每个也在读者评论区说:看着空洞无聊,还问我怎么可以写三万字。
我看着评论急红了眼,回怼道:“这篇小说我觉得写得不错就可以了。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这是什么意思?这等于是说:“这篇小说对我而言它很好看。你们全骂它没关系,这是写给我自己的。”既然是写给自己的,为什么要公开呢?我肯定要求普遍的同意。
“这篇小说好看”不仅是为自己做判断,还是为全体人类做判断,它要求全体人类的同意。然后有人不同意,没有关系我们可以讨论啊。
这个判断名称,我们通常叫审美判断。审美判断指感性普遍性质判断。不是感性的特殊性与个别性的判断。第一种判断是感性中的个别的特殊性的判断。其实它就不是判断,加引号。
《艺术哲学与审美问题》绪论艺术哲学的旨趣:1.3.1艺术判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