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发生在本地的真实事件。都说婚姻是女人的一次生命,一次婚姻,一次生命。而事实上是这样的。
(1)赵女士和老公离婚协议中约定,老公离婚后把房子的份额过户给儿子,现在老公再婚不肯过户了
(2)三十多岁的王女士开了五家店,年收入上百万,老公在一家公司打工,月收入三千左右,她老公不但看不起她,还认为花她的钱是应该的!从去年开始,她为老公偿还因在网上赌博欠信用卡、花呗、小额贷等等共计100多万,现在又有银行那些的来催债,她觉得太累,现在为了孩子,还没一定想离婚,希望老公改邪归正。她老公的父母第一次去她家时没带任何礼品,她的父母说:“穷一点没关系,连这点礼节都不懂,父母做人就这样,儿子也好不到哪去”所以,坚决不同意这门婚姻,但她坚决要谈,现在后悔没听父母的话
(3)前女士当初和前夫协议离婚的时候,双方约定:等男方将其名下的房子(学区房)贷款还完后过户给儿子,但现在前夫因借高利贷被起诉,因为房子在前夫名下,有可能被强制执行
(4)一个小姑娘的前男朋友付了首付买了个二手房,房产证写的她名字,但她和男朋友是共同还款人,现在要和男朋友分手,现在女孩想把自己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男朋友不同意卖房,现在她为这事很烦恼,不想再和男朋友有瓜葛
( 5)一对四十岁左右的夫妻,从他们结婚到现在几乎都是磕磕碰碰,但这次女方有些变化,之前每次都能听到她对老公抱怨几句,这次不但没听到抱怨而且还有意无意的表扬了她老公两句,虽然她老公当场没有啥表示,但看得出他是开心的。在公开场合表扬男人、给足男人面子是聪明女人的选择,人都要面子、男人更甚
(6)一位老大爷和他的二婚妻子在多年前结婚,刚结婚时二婚妻子带着一个不满10岁的儿子,一直和他们生活,并供这个孩子上学直至高中毕业。几年前,他和二婚妻子因感情不和又离婚了,继子也早成家单过。现在因年纪大了,也没什么收入,想让那个继子给点抚养费
(7)张女士和老公是外地人,二人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现在在本地开店,老公现在和小三在外同居,店里基本不管了(这个店是以她老公的个人技术支撑的),她现在没有收入,因没怎么上过学,出去打工也找不到工作,还有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她老公的态度是:如果她要离婚,就让她负债。如果真的没有感情了,可以离婚,该怎样就怎样,不能你在外面舒服,让老婆受罪,人还是要讲点良心的,至少也给自己的孩子做个好榜样
(8)孙女士在几年前离婚,孩子给了前夫。后来遇到一个男的对她蛮好,成了那人的小三。在相处过程中曾因闺蜜介入发生冲突,关系变淡。后来发现自己怀孕告知男方,男方提出补偿10万打掉孩子,但她因前婚的孩子给了前夫,想生下这个孩子,就没同意。生下孩子后通知男方,男方也接受了,现在男方会为孩子买奶粉、衣服等日用品(每月大概三、四千元左右),但不会给她钱。她家里人建议她和那男的闹,告男的重婚罪,目的是要钱。现在,她不知该怎么办?她还担心如果关系闹彊,男的可能就不管不问了,即使到法院起诉要孩子的抚养费,因为没有对方收入的证据,法院判每月两千元已经就蛮好了
(9)小红上大学的时候在网上聊了一个男网友,比她大5岁,工作是保安。大概聊了近一年时间,然后告诉父母这个网友就是她的男朋友。父母极力反对,认为自己的女儿毕竟是个大学生,凭女儿自身条件和家里条件应该能嫁得更好一点,如果顺着女儿,担心她将来的日子一定不好过,但女儿坚决要和男朋友结婚且现在已怀孕,男方(比较老实、没什么上进心,家里条件一般)之前答应的一些事情现在估计也履行不了了
(10)李女士和老公这个月初在法院调解离婚了,现在想和前夫分割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当她把法院的调解书拿出来一看,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调解书上居然写着:男方补偿女方十万元,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无其它争议。这句话的意思是,她现在已经无法分割她前夫名下的房产、存款。而她家的房子只写了她前夫的名字,经济大权也是前夫掌握。更狗血的是,调解书上她前夫找了两个律师,而她就孤零零的一个人,问她为何没找律师,她说我也不懂,听人家说,离婚后也可以分割财产。前夫都请律师了,为什么她只是听人家说说就能有这胆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办了,按她说的至少损失一百多万!找个律师也许就一、两万的事,现在已经来不及了
(11) 小丽在网上认识一位保安,因怀孕不顾家人反对坚决要结婚。男孩名下有一套拆迁安置房,但未装修、无任何家用电器,工资每月三千多,还要养一辆车,小丽父亲说男孩在房产加名的问题上已经出现几次反复,男孩对自己的这段婚姻有点信心不足,如果认准了这个女孩,加名的事根本就不该让女方父母提,自己主动提出来表明态度岂不更好
(12) 一位七十多岁老太,拿了两份传票,被人告了:她的女儿是精神一级残疾人,前段时间要把家里房子卖了,在老太不知道的情况下和中介签了合同,后来又逼老太去中介签字(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老太和女儿现在都后悔了,不同意卖房,所以被告了!老太当时为啥要签字?她说是被她女儿逼的,问她有没有证据?她说没有。这种情况,房子可以不卖,但估计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老太不签名,应该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她女儿的状况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签的合同无效,但她签了名就不一样了
(13) 原配起诉小三赠予无效的事(原配与老公都未出庭),原配的老公与小三在一起十来年,期间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给小三总共五六十万。后来,不知什么原因闹掰了,原配的老公让原配起诉小三把赠予的钱要回来。开庭前法官主持调解,小三哭得稀里哗啦,哭诉男的在十年间不允许她谈恋爱、结婚,且每一笔钱都通过转账、从未给过现金,小三认为男的一开始就留了一手,同时有一部分钱也是双方共同花掉的,但现在没证据了,让她一下子拿这么多也拿不出来。最后通过沟通调解,小三返还三十多万。虽然是代理的原配一方,但总觉得这男的太不地道,虽然法律上会支持,但作为一个男人太没有担当了,送出去的再让老婆去要回来,怎会心安?只能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14)王霞和老公结婚初期感情蛮好,老公家里结婚前给他全款买了一套房,在她怀孕后,老公为了表示对她好,就写了一个赠予书给她,内容是将他自己房子的一半赠予给她,当时她很开心,还特别宝贝似的将老公写的赠予书保管起来。后来女儿出生,因老公一家重男轻女思想特别严重,致夫妻、婆媳关系恶化,现在几乎到了要离婚地步
(15) 徐女士的前公婆把她和前夫告了,她和前夫离婚时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她,但过了一段时间,她因去外地工作,前夫自愿把孩子带走让其母亲帮忙照料,几年过去了,她现在己再婚,她的前公婆把她和前夫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支付几年来孩子的抚养费。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没有义务抚养孙子女。所以,按照她的情况,她的前公婆有权要求她和前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应该会支持
(16)小美和前夫在2019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他们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子归她所有(未办理过户),债权债务各自承担。因其老公在2018年向别人借了二十万至今未还,别人起诉到法院,因她前夫没钱,债权人现在申请强制执行这套房子
(17)小玲和老公婚后生育两个子女,她月收入五千元不到,老公月收入约一万元。近一年来老公不给她一分钱(之前给的也很少),以她的收入已无法维持日常家用和两个孩子的各种费用,她老公是一个很自私的人,自己经常在外吃饭喝酒,因为一点予盾老婆几天没给她洗衣服,立马买个洗衣机,老婆用手洗了那么多年也没体谅老婆的辛苦买个洗衣机
(18)五十岁左右的男人,老婆起诉他离婚在前几天已开过庭,法庭上他老婆说他们没有财产,他当时就懵了,他住了六、七年的房子居然写的小姨子名字。如今,他想要回房子?他老婆婚后一直没工作,就在家照顾两个孩子。他在单位是司机,每天忙着在外挣钱养家,工资卡都是老婆掌管,老婆每天给他几十元零花钱,不会多给一分。他是一个老实人,也是一个好人。可是,他老婆到了这个年龄还要提出离婚。说到底,除了挣钱,他可能在婚姻里的其他方面都很缺失!挣钱养家是婚姻里很重要的一部分,但绝不是全部
(19)小霞老公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后她和老公商量想加上她的名字,她老公也同意。她担心万一离婚是不是房子一人一半?
(20)小田和前夫离婚协议约定,每月3日前夫要把抚养费打到她的卡上,但前两天收到的信息显示前夫少打了500元,联系后前夫说因疫情没上班收入减少,所以就少打了
(21) 小琼的女儿和女婿已经分居五年了,女婿可能外面有人了,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要和他女儿离婚,他女儿也同意离婚,只是把离婚协议改了一下,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一、不需要男方支付抚养费,但男方也没有权利探望小孩,双方不再有任何纠葛;二、女方可以将小孩的姓改为女方。这两个约定都是无效的,你可以不要男方支付抚养费,但不能阻止他探望小孩,改小孩的姓也必须要征得男方的同意,否则,不能更改!可以看出,女方对男方是有怨气的,但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做不成夫妻,一切也应该以降低对孩子的伤害为重
(22) 小刘结婚后,父母出了100万帮他们全款买了一套房,登记在他和老婆名下,现在双方闹离婚,担心如果离婚父母出资的那部分钱怎么算?审判实践中,有的法院会认定父母的出资是借给子女的,其实这严重不符合常理,生活中子女买房父母只要有能力出资帮忙是人之常情,很少会让子女打借条的,很多是到了子女闹离婚时,怕女方多分财产,临时让儿子打个借条,这种情况大部分法院还是会认定为父母的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因此,小刘的房子在离婚时大概率会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会考虑资金来源,对男方适当多分
(23)有两位女当事人都是家里经济条件很好,而男方家里则很一般。她们婚姻出现危机的一个很重要因素都是女方相对强势,她们同样认为婚姻出现问题的主要责任在男方,其实她们的强势是婚姻出现问题的一个很重要因素。女方家里经济条件好,从小娇生惯养,她们骨子里有一种优越感,认为男方就是靠的她们家,然后和男方在婚姻生活中往往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男方可以忍一时,但很难忍一世。所以,这样的所谓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如果双方当事人甚至两个家庭没懂得如何相处前,还是慎重结合为好
(24)老张儿子结婚几年后他们夫妻出全款买了一套房。当时办理房产证时登记在了儿子和儿媳妇名下,现在两人闹离婚,担心这个房子儿媳妇是不是要分一半走?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认为是父母对小两口的赠予,一般是小夫妻对半分,但也会综合考虑离婚过错、对房子的贡献大小、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进行分割。他这种情况,因为房款全是他们付的,儿子大概率会多分点,而如果当时登记的是各百分之五十,则一般会判一人一半
(25) 一位女士,她老公和别人注册了一个公司,同时也让她做股东,目的是想让她贷款(她老公没收入、没银行流水贷不了款)。她感觉他们的婚姻不一定能维持下去,问她做股东有什么风险?后来才知道因她老公之前极无责任心、对她也不好,她曾在婚内出轨被老公发现,老公就经常以此为由刺激她、要挟她。她现在对老公没有把握,觉得老公开公司让她贷款就是想让她负债,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她也很后悔当初出轨造成现在的局面
(26)小云和老公几年前在朋友的婚礼上相识、相恋,感情一直很好,老公家里是做建材生意的,家底丰厚。婚后和老公家人相处还算融洽。但在她怀孕后得知怀的是女孩时,她的婆婆就不时表现出失落的情绪。在她生完女儿的第二天,她婆婆就很强势的跟她说,必须要再生个男孩,她当时很是气愤,甚至产生逆反心理。此后与婆婆就此事多次发生争执,老公因为经济上依赖父母,加之性格也比较温顺,也逐渐偏向父母。因她心理上有不想让婆婆得逞的意思,加之也确实不想再生,现在婚姻已无法维系。从她的婚姻可以看出,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而婚姻是两家人的事,对对方主要家庭成员的了解也是步入婚姻前的必修课
(27)王强与宋玲结婚二十多年,女方天天想发财,然后各种炒股、投资生意等。特别是前几年为了炒股还卖了一套学区房,以至因房价上涨少卖了一百万。但老婆的各种投资就没赚过钱,估计也亏了不少。朋友多次建议老婆别折腾,按现在夫妻俩的收入过日子也不差。但老婆就是听不进去,说这辈子都要做生意赚钱,还让他把他这里仅有的二三十万给她做生意,他不同意也觉得老婆改不了了,觉得这样的日子过着没意思。他觉得三观不合、不在一个频道上。当两个人观点差异太大而又无法沟通时,过得确实烦心
(28)王伟要和老婆离婚把她告了,她百思不得其解。他们夫妻三十年,虽说也有吵吵闹闹,但也没什么原则性矛盾、相处也还好,而且女儿也已结婚成家都有外孙了,现在正是享福的时候。她怀疑老公外面有人,因为她老公之前说过要离婚,然后要分一半拆迁款和房子给他,她以为是开玩笑。这个婚姻在民法典之前基本是很难离的,民法典之后会稍微好些,但这个过程也挺煎熬的
(29)小虹和老公恋爱三年多,结婚三年多。老公在异地工作,结婚的当年就发现老公在一些交友软件上约炮。后来发现老公只要出差到一个地方都有类似情形,而且还和单位的女同事也暧昧不清。她前两年向老公提出过离婚,老公不同意,并提出一定改正。她说老公其它方面对她很好,如收入大多给她,房子让她占百分之八十份额,每次回来家务全包。两年来她只要为离婚做出一些行动(如住到父母家),老公会有点极端(如整夜呆在她父母家门口等)并曾报过警。但她说她现在对她老公不再信任(尽管他好像努力在让她信任)更没以前那种感觉,也一直没敢要小孩。她觉得这样的日子继续下去没意思
(30) 林女士和老公结婚八年,因老公出轨向她提出离婚。她也觉得这段婚姻再勉强维持已无意义,但老公在房子的态度上让她寒心。当初,因她和老公都是外地人在本地,结婚前准备买房时老公家凑了八十万,她家凑了五十万,因当时感情很好,她就将五十万直接打到老公(当时还是男友)的卡上,后来办理房产证时正好她回老家,老公就把房子登记在他自己名下,等她回来知道后虽心有不爽,但觉得感情那么好,马上都结婚成一家人了也就没计较,后领证办婚礼。现在老公提出她家的五十万是婚前赠予给他的,不同意分割房子。她这种情况最好的结果也是拿回五十万了,现在房价翻了一倍,增值部分她是享受不到了
(31) 周先生四十岁,老婆前段时间突然提出离婚,原因是周先生挣钱少、理念不合。周先生与老婆相亲认识,老婆家境好(婚后未上过班,娘家会补贴),从小娇生惯养,脾气大,以致结婚十多年来与自己及父母一直争吵不断。周先生觉得没必要再维持,现在因房产分割协商不了。女方当初应该有看上男方帅的成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又觉得男方应该赚更多的钱。其实人不能太贪心,当初看上的是他的帅,而忽略了他的家境和能力,就不能因为他现在的平常而不满。婚姻不是有钱就幸福,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富人也离婚
(32)赵女士二十岁时和男方在朋友聚会上相识、相恋、同居、怀孕、办酒、生子、领证。恋爱时因男方偶乐玩失踪,家里人就不看好男方,怀孕后也不同意生子、结婚,但女孩铁了心。婚后男方失踪频率增加,甚至在女方怀二胎即将要生时不知去哪了。直到女方一年后起诉离婚才回来,偏偏还不同意离婚,没办法,这就是年轻的代价。其实,要想有好的婚姻,各方面的学习提高很重要。当然,另一半最好也能与之相契合
(33) 王女士和前夫几个月前协议离婚了,因为当初急于离婚,所以签离婚协议时基本答应了前夫的条件。如婚后的房子一人一半、前夫不用支付孩子抚养费等等。现在后悔了,觉得前夫婚内出轨,房子不应该得一半,孩子的费用也越来越高,不让前夫付抚养费不公平。但离婚协议只要签了、领了离婚证,除了有证据证明当初是被胁迫的,就没办法反悔了,抚养费只有自己的状态严重恶化,才可以要求对方支付
(34)小月离婚后没多久,一个与她因经常寄快递熟悉的在物流公司上班的人(单身32月收入六千多)追求她(她33与前夫有两个孩子,现由前夫家抚养),她以前就觉得那人蛮好,也符合他对未来老公的要求(单身、老实、能吃苦)因这些,现在恋爱中。因她自己比较强势(她开了几个店赚钱能力较强,估计年收入五十万没问题),恋爱期间因她的脾气原因发生过几次矛盾,男方都让着她。她的同事都认为男方是看重她能赚钱而不看好他们,她自己不认可同事们的观点。因现在她正处于热恋中,其它也不考虑
(35)小兰在2015年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老公,因为单身好多年,自己确实希望有个人能彼此照顾,相处了没多久就领证结婚了。婚后发现,刚刚相处时吹嘘自己不在乎钱、会对她好的那个人,变得有时灯没及时关、手机充电都觉得她浪费钱,还经常说些伤人话,比如找你还不如找个保姆之类的话。反正,她觉得对方就从没把她当个妻子看待,这样的婚姻再维持下去也没啥意思了。她的经历再次证明,再婚更要谨慎
(36)男女双方于2021年12月领结婚证,领证时女方已怀孕四个多月,不知什么原因,刚领证一个月,现在女方坚决要求离婚并把孩子打掉,因不符合引产条件各种折腾。起初男方不同意女方引产,后双方达成协议,女方当场退还所有彩礼、金器甚至还有一个电吹风,男方签字同意女方引产。总之,双方都30出头了,当初结婚咋就那么草率?感觉他们有被父母催婚的影子。人在面对婚姻大事时千万不能为了父母而草率结婚
(37)梦女士和前夫2020年6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孩子当时刚出生没多久,由女方抚养,男方每个月有四次的探望权。现前夫以女方没有工作、虐待小孩为由起诉女方想要回小孩的抚养权,且之前还向社区、派出所等单位投诉女方不为小孩看病、虐待小孩,但也没啥有力证据。其实,女方既然已经要了小孩的抚养权,怎么会对小孩不好?也不知道她前夫咋想的?别说变更抚养权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既然爱小孩,就要为小孩的未来成长着想,双方未来一定会有交接,现在闹成这样,肯定是不利于将来孩子的抚养、成长的
(38) 张女士和老公结婚二十年,现在小孩在外地上大学,自从小孩高考后老公除了上班,其它时间基本在外打牌、跳舞、找女人,自己挣钱自己花。协议离婚老公不同意,起诉又没勇气,因为牵涉到房子分割的问题,如果一人一半的话谁也要不起房子(没有对方出轨的证据)因为要给没拿房子一方房价的百分之五十。现在很纠结、愤懑
(39)一对中年夫妇,儿子结婚大半年后,他们夫妻出资80万为儿子儿媳买房付了首付,购房合同是儿子儿媳与房产公司签的。没多久,儿媳以夫妻生活不和谐(男方责任)为由要求离婚且不久就回了娘家。中年夫妇觉得现在这样房子也不能买了,与房产公司协商退款。房产公司同意退,但必须儿子儿媳共同去签字(因为合同是他们签的),打电话给儿媳,儿媳说给她30万就去签字,中年夫妇不能接受
(40)小娇和前夫当年因急于离婚,同时想要孩子抚养权,所以在离婚协议时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她,前夫不用支付抚养费。但离婚后没多久,她原来的单位效益严重下滑,再加上家里父母生病,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她和前夫商量能不能给点抚养费,前夫让她看离婚协议,也就是不想给。其实,她的前夫也太不仗义,抚养孩子是法定义务不说,孩子毕竟是血脉
(41)孙女士很是后悔当初的选择。因为,几年的全职太太让她再次找到好工作的概率大大降低。很多女性在结婚后、特别是有了孩子后就选择在家做全职太太,这样的家庭一般老公的挣钱能力比较强或夫家家境殷实。有的老公和其家人就觉得女人就成了吃闲饭的,言语中不时表露出优越感甚至趾高气扬。当然在做全职太太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尽量花时间提升自己,让自己随时有重新就业的能力,让老公觉得虽然没工作但仍然在变化提高。不能把全职太太变成家庭妇女,那样,婚姻大概率会出现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