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为之
冯仓福
前些天,一位在外地检察机关工作的同学回家探亲,老同学相聚自然无话不谈,谈及反腐廉政的事,他说:“如今贪污受贿的大案要案抓不过来,小不溜丢的要点捞点算不了什么。”这位同学的观点,其实反映出很多人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是值得高度警惕的。
诚然,贪污受贿的数额达不到一定的程度,是受不到法律惩处的,但应该受到纪律的处分和道德的谴责。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私欲是无底之洞,小小蚁穴可毁千里之堤,借助显微镜才能看到的细菌,能使虎背熊腰的壮汉病倒亡命,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很是说明了这个意思。
《鹤林玉露》中有“一钱斩吏”的一段故事,颇耐人寻味:古时崇阳县令发现一库吏自库中出,鬓旁巾子下藏着一文钱,便要打库吏。库吏喊冤道:“一钱何足道,你能打我,还能杀我吗?”县令挥笔写道:“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滴水石穿。”遂拔剑怒斩其首。 一文钱本不足道,县令以“一日一钱”演绎出“千日一千”也确实有草菅人命之嫌。但是,其“绳锯木断,滴水石穿”的警示,在今天看来仍其现实意义。
时下,在新旧体制交替、发展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经济犯罪率高并不为怪,倒是像库吏这样宽容放纵自己,贪图小利,违反纪律还气壮如牛者,为数不少,岂不令人诧异。一些贪赃枉法者东窗事发,还振振有词:“我这点小事算什么,比我严重的有的是。”这些人起初大抵也谨小慎微,吃点喝点要点,占点小便宜,尚觉“烫手”,一旦思想松懈,下水湿了半只脚,便以“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自慰,进而变本加厉,在自我毁灭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以致不能自拔。纵观古今,几乎所有的腐败分子都是从不敢要到试试看,从不好意思到心安理得,从收礼不拒到贪得无厌,由此可见,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是何等的重要啊!
领导干部的“廉”与“贪”,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自己的思想境界、理想信念、品格情操。当然,社会环境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恶俗可以移人,弱者同流合污,但人亦可移风易俗,强者激浊扬清。因此,反腐倡廉必须从一钱一物抓起,等今日一钱,明日一钱,由小偷发展成大盗,由清官蜕变成汚吏,最后受到法律的惩处,后悔可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