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孙歌做了一个梦。
她在一片茶花园里,勉强踮脚才能将头伸出茶海,看到前方的路。但是她很累,于是躺了下来,看天。
天不见了,于是她看见了风。盘旋呼啸着掠过她头顶的眩晕星河,不停地转着圈,下沉再上升。
她试图闭上眼,但她意识到自己一直是闭着眼的,于是她睁开,看到冷清清的天是鱼肚白色,微弱的太阳光线射进窗户。
闹钟的时针指向5,她又自然地醒那么早。
她不喜欢这个梦。想起小时候,自己的梦和现在的一点都不同。
她才会爬的时候,爸爸就在她脖子系上一个奶瓶,然后放上几片茶叶,于是小孙歌能看到自己要喝的奶白色液体里,常年漂浮着绿色的叶子。
那时梦里是父亲高大壮实的身影,以及一地茶色的花海。
随着年龄的增长,孙歌的梦里渐渐响起了悠扬的曲调,她喜欢上了唱歌,她的嗓音天生轻柔,歌声曼妙。
再后来,梦里又出现木头色的吉他,还有白色的校服上飘着的干净肥皂味。这些是在三年级时进入梦里的。
那是最美的梦。
那时已至深秋,他们班来了个转校生。
那个男孩背着吉他包,浅灰色卫衣,帽带一边长一边短,宽松的裤子垂落在雪白的球鞋上,就这么走到了他们班上。
班主任老金揽上那男孩的肩头,向同学们简单说了一句:“这是我们班新来的插班生,让他先给你们做个自我介绍。”
那男孩似是换了一条腿承受身体的重量,声音轻轻地,“嗯...那个,我父母因为工作老要跑来跑去的...所以我也总是转学...然后...”
老金在旁边提醒:“说一下名字。”
那男孩仿佛如梦初醒,重重点了点头说道:“萧艺痕,请多多关照。”随之一鞠躬,直起身来时,窘地红了脸庞,却是绽开一个腼腆的笑容。教室里陷入一丝尴尬的沉默,萧艺痕倒是慢慢下了讲台,走向教室里的空位,孙歌后面的那个位置。
不知是谁喊了一句:“吉他不是来表演的啊?就这么下去了?”孙歌不用抬头,就知道喊话的是班上最会搞事儿的人之一。
萧艺痕已走到了孙歌旁边,此时站住,看向讲台老金的方向,终于憋红了脸说出一句:“对不起老师,我从家出门赶太急了,把吉他包当书包背错了...”
教室瞬间掀起一阵狂笑,孙歌也笑了起来,拍着课桌笑得连眼泪都出来了。
萧艺痕在笑声中坐到孙歌身后。老金等笑声停息,无奈地说了句,“咳咳,下不为例啊,铅笔橡皮什么的,找别人借一下吧。总之,我们先上课。”
然后孙歌感觉到有人轻轻戳她背后,“同学,借我支笔行吗?谢谢啦。”
孙歌眼角还挂着笑出来的泪珠,憋得满脸通红地把铅笔递给后面的人儿。
那节数学课,好不容易驱散笑意的孙歌,神游了好几次。
总是想到萧艺痕一脸腼腆的无害笑容,还有他站在她旁边时,散发出来的干净肥皂水味。
课间便有一大群学生围住萧艺痕和他的吉他,央告他带都带来了,弹几曲让大家听听。
于是萧艺痕在木椅上侧过身子,拿出吉他抱在胸前,低头垂目,伸手拨弄起吉他弦试音。
孙歌被乐声一惊,回过头去,顺手拨开一个挡住她视线的男生,在连贯的乐声传出时,看到萧艺痕弹起了吉他。
男孩一改紧张腼腆的模样,眼神平静如蔚蓝大海,一副自得样地陶醉其中。在他灵活的指尖,一段活泼快节奏的音符流泻而出,让本嘈杂吵闹的教室瞬间安静下来,跃动的音符跳在每一个人心上。
就这样弹了三分钟,萧艺痕停下来,深呼一口气,抬手撩拨一下自己垂到额上的发丝,扬起嘴角,明媚还带着张扬地笑。
众人静静等了一会,纷纷鼓掌叫好。这时一个身影突然激动地站了起来,双手啪地一声打在艺痕的桌上,正是孙歌。
她直视着萧艺痕的眼睛,在他略显惊讶的表情面前说出了让一切故事开始的话语:“萧艺痕,元旦晚会的演出,你来给我伴奏。”
收了一众小弟的老大姐发话了,任谁有不听的道理?见众人表情,新来的萧艺痕似乎也猜中了几分,“行啊,看在你借我笔的份儿上。”浅浅微笑,带着一丝羞怯。
于是借着练唱的名义,孙歌与艺痕就开始相约在共同居住的小区山包上,梧桐树下见面。
孙歌开嗓的那一瞬间,艺痕听得呆了,从此练唱时,习惯低头弹吉他的艺痕,也渐渐开始抬头,看那个拥有天籁嗓音的少女陶醉于音乐,听她深情地歌唱心中的愿景。
合唱弹奏的演出结束,礼堂掌声雷动。没有了练唱的由头,他们俩的约定却依旧如常,孙歌开始揪出好听的曲子,再自己填词。
有一天在山包上一起演奏时,萧艺痕对孙歌说,虽然一众小弟认她做老大,但她唱歌时,像个真正的女孩子。
孙歌给了他一个当头暴栗:“什么像,我就是女孩子啊!”
萧艺痕捂着被砸痛的脑袋,“是是是,我说错话了还不行吗?”
孙歌低头看着脚下盛开的一棵蒲公英,脸颊已经红了一圈,说道:“我叫你作哥,怎么样啊。”
萧艺痕点了点头,“嗯,我确实比你大,妹!”
“你别想太多,我的小弟太多了,偶尔换个角色,我是这么想的。”我想让你和别人都不同。
“当然了,孙大小姐,我懂的。”萧艺痕冲她眨了眨眼,自从两人混熟,艺痕便没在孙歌面前腼腆过。
“白痴。”
你真的懂吗?我喜欢上你了,从见到你的第一天起。
三年,他们的合奏没有断过,那是孙歌最感幸福的三年。她在吉他伴奏下闭着眼睛歌唱时,也能感觉到男孩纯粹清澈的目光落在她身上,这三年,她依旧是一头短发,只是渐渐改掉了老大姐的作风,对小弟们也不再理睬,逐渐沉静娴雅,尤其在艺痕面前,不自觉地显现出温柔。
她喜欢他的吉他声,每当合上她的声音,那吉他弦仿佛就会奏出似水柔情。她不知道其实是因为自己选的都是悠扬舒缓,极其温柔的乐曲,但她也相信乐声不会骗人,她知道男孩对她也有着不比常人的情愫。
直到她出现,在一个周六的下午,像个天使一样满身放光地降临到二人面前。
她叫罗子衿,她的小提琴演奏遇到了瓶颈。所以孙歌努力帮助她找到倾注感情的方法。
闭上眼睛,想象自己在一座无人的孤岛,海鸥掠过头顶,追赶流云,海浪轻柔地拍打沙滩,不时鱼儿越出水面,再落回去溅起涟漪,风声吹动林梢,沙沙作响。然后举起右手,拉动琴弦,温柔流畅的小提琴音色,加入到吉他声和孙歌的歌声里,默契地与万化冥合。
子衿通过了九级考级,他们成了一个乐队组合,有条件的时候,孙歌会弹钢琴加入合奏。
萧艺痕弹吉他时,还是看着孙歌的身影。她和艺痕两人聚在山包上时,却不知什么时候从无话不谈变成了相对无言,只有子衿出现时,气氛才能回归正常。子衿挂着永远优雅自如的笑容,翩翩长发在树下飘飞,不时看一眼听她拉小提琴的孙歌和萧艺痕。
快要毕业的时候,萧艺痕把孙歌单独叫去了山包上。孙歌等着子衿来的时候,艺痕开口了。
“妹,这次我没喊子衿来。”
孙歌的心脏突然砰砰直跳。
艺痕继续说,“妹,你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吗?”
我知道。心脏好像要爆裂般跳得好猛。
“一看到她就觉得满心欢喜,觉得活着是一件再幸福不过的事。一想到她的事就会面红耳赤,有时心烦意乱,甚至吉他都弹不好了。”
是的,我都知道,还有一见他就要小鹿乱撞,怕自己唱得不好,又想见他,和他一起演奏,所以每次唱歌时我会闭眼,看不到他身影,也就能自如地歌唱。
可是,哥,你弹吉他,从来不敢看子衿。
“妹,我弹吉他,从来不敢看子衿。”
“妹,我喜欢上她了。”
时间仿佛在此刻凝滞,孙歌一开始什么都感觉不到。
然后心开始翻江倒海地疼痛,只能勉强挂起一个微笑。她说不出“这样很好啊”的话,以前的自己明明很轻易就能说出来的。在艺痕顿下的这一刻,空气被静默压着,沉甸甸的。
“妹,我爸工作又要换地方了,后天,我就要走了。”艺痕再次开口的时候,孙歌又是一惊。
“可是哥,还有一个月就是小升初考试了啊。”
艺痕叹了口气,“我爸说他会处理好...所以我,想至少让子衿她知道吧,我的心意。我怕不说,会成为一辈子的遗憾。”
“你能帮帮我吗,妹。”
艺痕把一封信递给孙歌,是写给子衿的告白情书,拿在手上,孙歌分明感觉到滚烫的触感。
几滴水掉在草地上。
“妹,你咋哭了,喂...”萧艺痕不是第一次看到女孩哭,却是第一次看到孙歌流眼泪。
艺痕束手无策地站在原地。歇了一会,孙歌擦干净自己的眼泪,看向傻愣愣的艺痕,对他说道:“后天,我和子衿一起来送你。”
没等男孩反应,女孩转身跑远,刚抑制住的眼泪再一次决堤而出,女孩不再抑制了,因为这次男孩看不到。
第二天,艺痕没来上学,大概已经在准备行程了。孙歌跨班将情书给子衿的时候,见她随手就往垃圾袋里搁,还对孙歌笑着说,这种信,她每天都会收到几封,不知道是哪个傻小子竟然知道找孙歌你来转发了。
孙歌的心仿佛又被插中。她突然不想说出萧艺痕的名字。
但是答应艺痕的事情,还是要做到,她不想让自己喜欢的人留下遗憾。
“子衿,艺痕明天就要走了。”
“嗯,还是因为他爸工作的原因吧。”
“我们...一起去送他?”
子衿摇了摇头,摆出一个无可奈何的微笑:“对不起啊,孙歌,只是明天是我的小提琴十级考试,这个月还要准备小升初考试,我实在太忙抽不出手来。”
“可是,艺痕走后,就...”就可能再也见不到了啊。
“唉,小孙歌,你别太伤心了。反正考完试大家还是要分散的,很正常,等我考完十级证书,就能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了,考上最好的中学,然后... ...”
考级考级考级。
妹,我喜欢上她了。
考试考试考试。
妹,我求你帮帮我。我怕不说就没有机会了。
“罗子衿,萧艺痕他喜欢你,他要跟你告白!”孙歌终于抑制不住地狂吼出声,周围聊天的同学一下子安静下来,转头看向她们。但是孙歌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
子衿却好像早就料到般点了点头,“我知道啊。”
“那你怎么...”
“可是更重要的事情我要做啊,小升初是人生的转折点,我...”
“罗子衿,你永远学不会'情感'这种东西。”气到要打人的孙歌低沉地道出这句话,没等子衿回应便转身,飞也般奔出了教室。留下子衿一人楞楞地站在原地。
火车站上,孙歌去为艺痕送行。等车时,艺痕跑向孙歌,没有看到子衿,眼神瞬间黯淡。
“哥,对不起啊,子衿她有事...所以...”
“我知道了。谢谢你,妹。嗯...我们,要再见了呢。”艺痕低着头。
孙歌突然好讨厌那一声妹,但她已经下定了决心,不能再哭。
“保重,哥。”孙歌说。
她看着男孩背着吉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汇聚的人海里。
子衿要是来的话,他会给她弹什么曲子呢,《爱的誓言》?孙歌知晓,艺痕不大敢直接和子衿说话,常常是用吉他来当做语言。
孙歌明白等不到自己喜欢的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她的心碎成两半,一半为自己疼,一半为艺痕疼。
回到学校,孙歌再也没有去过那座山包。因为她知道,去了那,能遇见的也就只有那一个不想见的人罢了。
升上高二时,她发现自己的宿舍里有一个赫然跃入眼前的醒目名字:罗子衿。往昔的回忆一下子涌现,那个抱着吉他,穿着带有干净肥皂气味白衬衫的男孩,坐在树下,拨弄琴弦看着她。那个没有得到喜爱之人回应,只留下萧条远离背影的人。
还有那个在树下拉小提琴,美得不可方物的人。那个把情书随手丢弃,为了考试和自己的未来,残忍地抛下所有的人。
罗子衿走进宿舍,看到孙歌,马上挂着温暖的笑跳上去打招呼,“孙歌,你去看开学典礼的演奏了吗?我的小提琴...”
“我没去,没兴趣。”冷冷地这么回了一句,却实实在在戳进了子衿的心里。孙歌没去看演出,那她想要传达的...
“可是你...”
“罗子衿,我得睡觉了。”
那天,孙歌做了一个梦,只是梦里那个抱着木色吉他,带着干净肥皂味的男孩,再也回不来了。
她在茶花海中晕眩,习惯于在早上五点自然地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