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血社火是糟粕,应该被取消!
晁大愚
社火表演是宝鸡的一种民间文化。本来是民间老百姓逢年过节的娱乐活动。穿上戏服,扮演古代人物和各路神仙,有的造型别致,犹如杂技,配以地方锣鼓,甚是热闹。
可是有一种社火变现的是血腥暴力场面,比如人头上插个刀,鲜血淋漓。据说这是为了表现惩恶扬善。现代社会主张法治文明,而非暴力血腥。暴力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简单的暴力只会导致历史一再重演,对社会进步没有多大帮助。
影视剧是现代人的主要娱乐方式之一,影视剧的审查也会尽量避免暴力血腥的画面。有些镜头即使成年人可以看,未成年人则不能。而以表现暴力血腥的血社火却被当做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宣传发扬,不管长幼,都可观看。这实在匪夷所思。
笔者以为,暴力血腥的血社火是野蛮粗鲁的,是民间文化里的糟粕,应该取消。不是所有传统文化民间文化都是好的都是值得宣传弘扬的。应该细加甄别,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血社火就是应该去除的糟粕。表现真善美的正常社火应该保留创新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