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温柔这个词在我的文章里频率出现地特别高。
有些东西一直很想写下来,但是因为我的长辈们还有父母都在看我的文章,所以我在文章里从来都是隐藏自己的感情的。
我觉得也是时候放开了,写作的人本就是赤裸的,收敛使我觉得别扭。在日复一日的练习表达中,我渐渐学会了坦率,与其说是学会,不如说是丢掉了一些原本已习得的东西。
不得不说,还挺难。
最近心情很好,不,好这个词太俗,不如说心很通畅吧。去年十一月的我,忙碌且充满恶意,伤害了很多周围的人,今天却被这么多人喜欢着。
今天从梁球琚堂旁边通往逸夫楼的小路上,闻见雨后浓浓的柠檬桉的味道,煞是清爽。尔后再去看什么事物都是温柔的,牵着手的情侣和背着粉色小书包的中年男人,康乐园的一草一木都融进我耳旁的吉他曲里,伴我一路。
我一直觉得自己挺皮的,但没想到自己不经意的真诚时常打动别人。
被喜欢自然是一件开心的事情,但是很多类似的人喜欢让我开始思考为什么如此。
叔叔说,是因为我的性格比较温暖。在我看来应该是容易让人觉得受到了理解吧,我不知道这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因为有时候我多管闲事确实给我自己造成了很多困扰。但是抛开不管,这种有些让人困扰的心意确实让人觉得幸福,让我觉得自己也是一个能够发光发热的人,尽管我没有办法回应他们的心意。
自中学时代起,我的性格就在不断改变,但是有些人的喜欢却一如既往,起初我以为是长年累月的陪伴产生了深刻的羁绊,不过近日我以为,我必然有什么骨子里的东西是我自己没有察觉的。
不敢标榜自我,但是我觉得温暖这个词用在我身上,还不算离谱吧,哈哈。
什么都试一试,什么都不会。所以我更加明白每个人长处的可贵,盲目的自尊和自信也渐渐被磨平,更加知道自己的卑微和伟大,也因此得以平和地和每一个人讲话,虽然有时候也会藏起自己潜意识中对人的不满与偏见,也会有敷衍了事不认真对待别人的时候。
长此以往,好像很多对人的偏见也像小石子一样,被珍珠慢慢包裹了。
回过头去看自己的散文大都是平平淡淡的,想起来我喜欢改名庆山之后的安妮宝贝,喜欢入村的老鳖,其实不必等到自己慢慢改变,甚至刻意去模仿他人的人生轨迹。
大大咧咧的是我,安静温柔的也是我,大概我总是觉得这两种风格迥异品格难以容纳在同一个灵魂里,所以总想着向另一个过渡。最近的经历证明并非如此——既然这样的我是受人喜欢的,那必然也可以被我自己所喜欢,所接纳。
我很喜欢公选课的老师,这是一门很特殊的公选课——抑郁症的防治。老师说话讲课都轻言细语,面带微笑,光是这份气质就能使许多人的烦恼都烟消云散。这种气质难以描述,我只能说,世界因为她变慢了,变温柔了,她身旁的空气会弯下了腰轻吻她周围的人们,空气不算甜美,但煞是舒适。
尽管如此,我还是终于理解了温柔不是谈吐举止,也不是行为上的气质。也因此接纳了这个有点“分裂”的自己。
写到这里,感觉自己表达出来的并不是自己预期的东西。
但我的初衷也再简单不过——报世界以温柔的人,温柔对他最为慷慨。
最后,放一个被人喜欢着的我!
同时露八颗牙真的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