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2016-05-27胡小马一个人的传奇
(一)
中午在看奇葩说。
总决赛其实早就结束了,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似乎总在把新闻变旧闻。不少公众号都在跟风的时候,我反而常常跟不上节奏:其一,没有敏感性,整个人比较钝感;其二,事情总是在我收拾好心情万事俱备之时来个西北风,把我吹凌乱。
所以,一个人吃着午饭,看完了那场“婚姻是否可以七年为限,续约或者解约”的辩论。
我是一个特别害怕听到承诺的人。因为我几乎不会怀疑谁,只要是身边比较熟悉的人,哪怕并不十分亲近,我也会下意识地选择相信。
只可惜,谁都有过年轻的时候,在我见识过承诺一次两次三次没有履行之后,方后知后觉,心凉如水。
看这期节目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要我选择,我一定嘴上说着要追求自由、及时行乐,享受头发甩甩大步走开的快感,心里却万分期盼对方以宠溺的口吻否定我,身体力行震撼我。
不要对我说永远,我只要你能想到的最远的未来有我就好了。至于一辈子,太久远了,只有走过了漫长的人生,才算一生一世只一人。说其他的,毫无意义。
(二)
25日凌晨,杨绛先生安然回家。
前一段日子,我过得并不安闲自在。一节悬而未决的公开课,一次又一次推翻重来的商讨结果,让我惶惶不可终日。仿佛只要我稍微懈怠,那把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就会毫不留情地劈下来,从我身上削下一大块肉。就连偶尔小小的偷懒都会让自己心有不安。
好在,我终究是拖着疲惫的脚步熬过来了。结果,就听闻这个消息。
当天下午临放学,我看着学生上自习,心里一阵莫名的情愫涌动,和谁说呢?面前只有一帮“十”字打头的孩子。
有些时候,有些情绪如同种子悄然扎根泥土、拼命生长,是没有办法掩藏的,终有一刻它会破土而出,爆发一股力量。我在不知明日会如何,此时心下茫茫然的状态中,开口:同学们,知道杨绛先生吗?
结果,换来一片好奇:是谁?难道是杨家将?老师,哪个“jiang”啊,是不是“降落”的“降”?他是干嘛的?(至少还记得我给他们讲过得杨门女将的故事。)
那种无力感油然而生,仿佛一个溺水的人想要呼救,周围却没有人识水性,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冰凉的水没过头顶,咕噜噜沉入水底。
但我还是要发声,我只是在那一刻自私地想宣泄。
孩子们的眼睛里是懵懂的,甚至还有一些莫名其妙。
他们太小了,没办法理解老师为什么用那样留恋的语气跟他们说一个陌生人的故事。
(三)
早在小学阶段,我就知道了钱钟书先生。
那时候,小学生兜里有个一两块钱就是一笔巨款了。你想啊,一块钱可以买一百根叠星星的塑料荧光管,也可以买粗粗一大把编手链的五彩绳,甚至可以吃两根美味的雪糕,来上几袋小浣熊,运气好的时候还可以“再来一包”亦或是抽中自己心心念念的那张卡。
我对这些“物质食粮”向来仅仅参与一下,却并不热衷。我喜欢在通往公交车站的途中,路过那个小小的书报亭,张着渴慕的眼睛望向玻璃窗里悬挂的书刊和杂志。
尚且记得第一次壮着胆子请里面的阿姨把一本小书递给我。我的内心在那双手取下小书的过程中忍不住雀跃了一下,却、又马上开始担心自己带的钱不够。忐忑中,我捧起那本刊物,看见了醒目的黑色粗体字:3.5元。
真的好贵!比一个伊利大火炬都贵!
我的内心在翻腾,却因为昂贵的价格望而却步。回家的路上,还在回味那本刊物精美的插画和厚厚的亮亮的光滑的纸张。裤兜里的那张五元钞票,被我摩挲了好一会儿。
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我从不长久疯狂迷恋,但迫切想得到的心往往会在短时间内帮我做出决定——放弃,或得到。
于是,第二天,当我再次经过那个小书报亭时,我怀着豪掷千金的气魄买下了那本刊物。现在想来,这几乎算得上我人生中第一次成功的投资了。
为什么呢?这本小书中,我认识了一个叫朱德庸的漫画家。他擅长画一些看起来流里流气的男男女女,他们经常说着听起来搞笑,但好像又有那么点意味深长的话。为我揭开了海峡对岸台湾省朦胧的面纱——我以前以为那是一个蒙昧野蛮的地方。
我也记住了一个叫艾静的女歌手。她穿着有点暴露的连衣裙,拿着一把吉他,长相并不漂亮,但很有味道。那是我头一回觉得,原来女生也可以不那么乖,也可以活得那么恣意妄为,帅得不自知。
当然我还认识了一个叫方鸿渐的男人,窥探了他追求心仪女生的小心思。从而让我领悟到了些许男人和女人迥乎不同的思维方式这样有趣的两性问题。自然,“钱钟书”三个字,作为一个“妙人”的形象就走入了我的世界。
这本小书在时隔十多年的今天还在对我隐隐产生影响。那简直就是将我从美少女战士迷妹的段位直接拉入了国家大剧院欣赏歌剧的层次!
当然,那段《围城》节选当时并没有在我的内心引起太大的波澜,而是润物无声地一点点渗透。中学阶段认识了杨绛,才知道,原来大才子大学者的身后人竟也是个“妙人”。而且妙不可言。
我总觉得一个男人如果只有思想而无半分生活能力,那简直不能要。你想啊,生活即便需要诗和远方,那也得先填饱肚子吧。一个连火柴都不会划的男人还是个男人吗?我这么怂的人都会划火柴好吗?我还会玩打火机呢。
坊间流传最广的是那段杨绛在牛津坐月子的段子:钱钟书在家时总是闯祸,台灯弄坏了,杨绛说不要紧我会修;墨水染了桌布,杨绛说不要紧我会洗;门轴坏了,杨绛说不要紧我会弄好的。事后真的一一修好、搞定。
连她的婆婆钱钟书的母亲也对这个儿媳妇赞不绝口,真是笔杆摇得,锅铲握得,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小时候觉得自己长大一定也是个贤妻良母型的女子,后来,我发现,自己想多了。
我做不来杨绛那样的大学问,儿时喜欢读的《堂•吉诃德》是先生翻译的,假若要我读原著,我很可能会把它放在床头——一定比安眠药来的效果好。我也学不来她的包容大气、从容泰然,假使我经历了她的经历,早就炸毛N回,把自己变成一个火药桶了吧。我更没办法像她那样拥有强大的内心,白发人送黑发人,眼前人终成梦里人。如果这个世上只留我一个人,不不不,想想心都在抽搐。
我相信,世间大多数人的生活都是在不断的适应中渐入佳境的。杨绛先生也不例外,只不过她比我们看问题更通透,更有情趣。我想,大家愿意将她和钱老的婚姻视为佳话也许源于我们都无法做到二位的超脱。我们只是红尘中的凡夫俗子,会小气,会自私,会懒惰,会耍赖,会把他们俩不屑于看重的金钱、地位、声名当作自己生存的其中一层保护色。所以,心中的那片属灵的疆域就安放心向往之却永远无法企及的他人的故事吧。
(四)
话又说回到奇葩说那个奇葩的辩题。这个世界满是契约,甚至连婚姻都是一纸契约维系了一个家庭。
契约不可怕,可怕的是一方想要坚持,而另一方早已打退堂鼓。当年两个人浓情蜜意好成连体婴的时候,谁会想到最终可能会怒目相向、劳燕分飞呢?
那么,最好的婚姻一定是建立在思想契合、有灵又有肉的爱情之上的。打下坚实的基础之后,是双方别无所求地义无反顾地心甘情愿地坚守。如果在不丧失人格的前提下,你爱对方和爱自己一样甚至更甚于自己,那么,这段婚姻想必会走得长久。
“见她之前,从未想结婚;娶她之后,从未后悔。”这句话,我们多么希望在自己垂垂老矣之时,在一个暮色苍茫微风和煦的春天,由一个同样苍老的声音说出,用一种坚定且宠溺的口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