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李炳宪有写:“从头再来也不会尴尬的年龄中,最老练;从头再来会很尴尬的年龄中,算是最敏捷。”
当时觉得讲得机敏,但后来想想,这其实说得很功利,很奋斗。“老练”“敏捷”“聪明”类似这些词,都太让人疲累了,尤其是思及现在,更想远离。
我之前看那个背景设定在我家乡的剧,里面一角色也是很敏捷地操着普通话,说着她想有个融化喧嚣和烟尘的地方。然后对面的人同样用普通话老练地回道:那我是华盖如伞的树blablabla。整段太刻意去追求诗意烂漫,所以我当时被尬得直接把手机扔出窗外。
但是这段对白却一直时不时在脑子里浮出来,却是用我的家乡话语气,越想越好听。
我想这才算是烂漫,用乡音,说最原始的希望绝望,歪歪斜斜着,而不是靠普通话框出来。这种感觉就像洗完头不吹等其自然干燥,或者热了就袒胸露乳一样爽——原始人的生活姿态,就是最烂漫。
像这样很多使你真正活着的东西,可能永远和年龄无关,三十岁三百岁,时不时用家乡话犯犯傻,就是以前咿呀学语时的那种傻,就是烂漫。回头看时,能由衷感慨一句,啊,曾有那样金色玫瑰色或是彩色的日子,就像这组写真,金色红色,蓝天白云,树林小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