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劝学》里面有这样一段话: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契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这段话充分说明了坚持的重要性。坚持,可以让涓涓细流汇聚成汪洋大海,坚持可以让资质平庸却全力以赴的驽马超过天资傲人的千里马,坚持可以水滴石穿,创造奇迹。
然而,虽然人人都知道坚持的重要性,却很少有人能在通往成功的路上坚持下去,因为人性本身的惰性,人都喜欢呆在自己的舒适区,因此,能坚持的把一件事情做到极致是一种非常可贵的品质。
我曾经是一个胖子,很胖的那种,体重巅峰的时候,我曾经达到不可思议的145斤,这个体重让本来就身高1米7的我看起来虎背熊腰的,走起来活像一只大狗熊,夏天那些美丽的裙子我从来就不敢穿,因为根本没有我可以穿的号。
直到有一天,我偶然间镜子,看到那个满身横肉、油腻臃肿的自己,突然感觉悲从中来。在最美的年华里,我却拥有最差的身材,过着最低配的生活。
那一刻,我突然就决定减肥了。我不再奢求那些讨厌的脂肪一夜之间消失不见,对所谓的轻松变瘦的捷径也不再感兴趣,这一次,我要靠自己的努力瘦下来、美回来。
那一天我扔掉了冰箱里所有零食,卸载了手机上所有外卖软件,用本来打算吃一顿大餐的给自己买了一双跑鞋,换上被放在衣柜最底层的运动衣,走出家门去跑步。
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此后的每一天早晨,无论刮风下雨还是艳阳高照,我都会穿上跑鞋去操场跑几圈。
由于长时间暴饮暴食和严重缺乏运动,刚开始只能跑200米,后来慢慢的400米,800米,1000米……一个月过去了,我已经可以轻轻松松的一口气跑完5公里,这对于以前那个一吃完饭就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我来了,简直不敢想象。
在坚持的路上,也有过诱惑和动摇,有过自我质疑和沮丧。不想起床的时候,我就在心里默默地问自己:你打算一直这么胖下去吗?你不想看看自己穿着美美的衣服青春飞扬的样子吗?于是又一骨碌爬起来,穿上跑鞋出门。
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是缓慢的、艰辛的,然而也是必然的。有一天早上我洗脸的时候,忽然发现天天戴在手腕上的手表变得松松垮垮的,站在体重秤上一称,竟然瘦了十斤。
虽然现在我已经不胖了,然而每天坚持跑步的习惯也被我坚持了下来。这一跑就跑了三年,去年,我还参加了半程国际马拉松赛。
现在想来,我真应该感谢当初自己选择了坚持。如果不是当初坚持锻炼,我就不会收获现在这个生活健康、热爱运动、心态阳光的自己,说不定会在肥胖油腻的路上越走越远,过着得过且过的人生。
从小我就热爱写作,上学的时候,作文经常被老师当成范文在班上朗读。小时候我的梦想是当作家,写出一部有价值的作品。
然而,儿时的梦想渐渐被滚滚而来的现实所碾压,现在我做着和写作毫无关系的工作,结婚生子以后,我过上了许多人眼里稳定的生活,我自己也渐渐忘了梦想,如今年届而立,在写作的道路上依然毫无建树。
越审视自己的人生,我越发现自己越来越渴望表达。我想分享自己的读书感悟,想把我听到的、看到的、想到的都表达出来。
然而,由于没有受过专业系统训练,以及缺乏坚持,自己的写作水平不仅没有进步反而离梦想越来越远,归根到底是读书太少练习太少的缘故。
前几天,我在网上看到了“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招募的消息,我的写作梦又开始复萌,我强烈的渴望参加这个训练营,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每天坚持读书,坚持写作打卡,努力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
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选择了开始,就要坚持到底。在“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里,我不是最有才华的那个,但我会是最能坚持的那个。
在“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突然有了找到组织的感觉,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孤独的写作者,因为有一群和自己一样热爱写作的人,有负责人的主编和管理员、小组长,我坚持下去的动力更足了。
最后,用一句话给自己鼓鼓劲:通往成功的路从来都不拥挤,因为坚持的人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