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雪啾的书桌最深处,藏着一只碎过又被粘好的瓷鸟。翅膀上的裂纹像一道狰狞的疤,却被人用金漆细细勾勒,成了残缺里的微光。这是莫瀚送她的十八岁礼物,也是他们感情唯一的遗物。
三年前,莫瀚毫无征兆地消失在她的世界里。临走前,他只留下一张字条:“雪啾,别等了,我要去我该去的地方。” 那时他们正爱得浓烈,他会在冬夜揣着热乎的糖炒栗子等她下班,会把她写满心事的笔记本小心翼翼地锁进抽屉,会指着窗外的梧桐说:“等它再落一次叶,我们就结婚。”
可承诺碎得比瓷鸟还快。陆雪啾疯了似的找他,却只从他朋友口中得知,他去了国外,跟着一个富家女,从此跻身名流。那些日子,她把自己关在出租屋里,一遍遍摩挲着那只瓷鸟,金漆蹭掉了些许,指尖也磨出了薄茧。
直到半年前,她在一家旧书店整理书籍时,偶然发现了一本夹着信的诗集。信封上没有署名,只写着“致雪啾”,字迹是她刻在骨子里的熟悉。信是莫瀚写的,日期正是他离开的前一天。
“雪啾,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或许已经在很远的地方了。不是我想走,是我不得不走。我妈病重,需要巨额手术费,那个女人说,只要我跟她走,她就愿意帮我。我不能看着我妈就这样离开,更不能拖累你。”
“你总说我像太阳,能给你温暖,可我现在连自己都照不亮。我不敢告诉你真相,我怕你会跟着我吃苦,怕你会为了我放弃自己的未来。那只瓷鸟我修了很久,就像我想把我们的未来修好一样,可我终究没做到。”
“我知道你会恨我,恨我懦弱,恨我背叛。可我宁愿你恨我,也不想让你跟着我受委屈。如果有来生,我一定拼尽全力,护你周全,再也不放手。”
信纸上的字迹有些潦草,甚至能看到几处被泪水晕开的痕迹。陆雪啾的眼泪砸在信纸上,晕开了更多的墨迹。她终于明白,他不是不爱,而是爱得太沉重,沉重到只能选择独自承担。
她开始四处打听莫瀚的消息,辗转了无数地方,才得知他母亲的手术很成功,但他并没有和那个富家女在一起。他用自己的能力还清了所有债务,却在一次出差途中,遭遇了意外。
陆雪啾赶到他的墓前时,正是深秋。墓碑上的他,笑容依旧温暖,眼神却少了几分往日的光彩。她把那只瓷鸟放在墓碑前,又把那封未寄信点燃,灰烬随风飘散,像他们无疾而终的爱情。
“莫瀚,我不恨你了。”她蹲在墓碑前,声音哽咽,“我只是好遗憾,我们明明那么相爱,却还是错过了。早知道是这样,我宁愿陪你一起吃苦,也不想让你一个人扛着所有。”
风卷起地上的落叶,打着旋儿落在她的肩头。就像当年他为她披上外套时的温度,温柔又刺骨。陆雪啾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墓碑上的名字,泪水再次滑落:“那只瓷鸟我一直留着,就像我一直留着对你的爱。如果有来生,换我来找你,换我护你周全。”
夕阳西下,余晖洒在墓碑上,也洒在那只带着金漆裂纹的瓷鸟上。爱情里最残忍的,从来不是不爱,而是明明深爱,却因为种种原因,只能以遗憾收场。陆雪啾知道,这一辈子,她再也不会爱上别人了,因为她的心,早已随莫瀚而去,留在了那个梧桐叶落的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