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8月3日
应好友约稿,故写此文章。
内容:他和她历经了将近6年异地,现在终于开始了同城异地。经历了最长一次3个月未见的俩人,并没有像网文那样热泪盈眶,亦或紧紧相拥^_^。异地让他们学会了倔强,勇敢,和珍惜。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帝都的她习惯了一个人搬家,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去看场电影,一个人在午夜抽泣。这个城市给予了她太多机遇,她喜欢这个可以吸纳各种姿态的人们,只有在傍晚下班一个人回家的路上,才会觉得冰冷孤独,那个只有一张床的出租屋是她缩在城市的一丝安全感。不是没有优秀的人伸出橄榄枝,只因为她相信,他说了“爱情有,面包也会有”。而身在魔都的他,又怎不是一样的处境,她也心疼。他说过的会在一起。
时间倒置大学那荒芜四年。他没有喜欢上各种妖艳贱货,她没有迷恋身边那些猥琐装叉男。也有争吵不休,分分合合,最终都以他长途跋涉,来到她身边告终。省吃俭用来的钱都奉献给了火车站,所以那厚厚一沓火车票,也保留至今。
那个爱情见光死的高中,见了光的爱情都是得不到老师父母祝福的,所以他们展开了偷偷摸摸贼一样的地下恋情。那时候的他们懵懂无知,对爱情一切未知。可能他们还不懂爱,只是喜欢。她还没有拉过男生的手,就开始了第一次约会。他恶毒的嘴巴轻吻了女孩的嘴唇,就这样,TM初吻没了,单纯的她还闹分手,因为她真的很单纯,以为初吻是一个女孩最宝贵的东西。几日过后,还自己纠结接吻会不会怀宝宝。这茬可以够黑她一辈子,他到现在还在因此取笑她。
ta不相信一见钟情,也不喜欢速食便当式的爱情,所以他很爱她,她也很爱他。
那个日子,那个燥热的教室里,那个紧张的ta,那个充满懵懂爱情的时刻。
那一张被汗水浸湿的纸条上,写着
“我喜欢你”
“我也是”
就是这么俗气的故事,但是作为她的我,现在很幸福,很满足这一份爱情。也感谢她的他,一直包容我的小脾气,一直温柔待我,不离不弃。关于未来,憧憬,期待,我们会好好对待接下来的日子,继续俗里俗气的爱情……话又说回来,假如那时初吻还在,吵架后他没找我,他没有从魔都来到帝都,那我会不会,,,哈哈哈哈哈(人偶尔还是要有想象的,万一还有下辈子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