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读警校那年写下的字

有个日本作家说,文章这种容器所容纳的,终究是不完整的情感与记忆。

我是土生土长的老开封。那时我尚在开封读书,吃小笼包子啃桶子鸡,每天说三百句河南脏话,一放假就往网吧乱窜。那时我总觉得往事历历如昨,每个骂过我的老师都面目可憎。

后来我逃去了郑州。

我一直不敢以警校学生自诩,在我心里最深的地方,我仍然觉得自己只是来郑州寄宿四年,结束之后我还是要回到隔壁那座灿烂又破败的小城,继续窝窝囊囊混吃等死的生活。拿着死工资,写着穷酸字。

小学的同学录、初中的圣诞果、高中的明信片,可以算作这三个时代各自的代表了。

小时候,一水儿平头的小男孩儿和素面朝天的小女孩儿人手一个活页大架子,见到与自己搭过两句话的同学便塞一张同学录过去,再从同学那里接过一张对方送来的。写成什么样不重要,反正最后都会丢,反正也有QQ群,最后比的仅仅是谁手中那一沓花花绿绿的复印纸更厚。

后来初中那会儿,每逢圣诞就是水果贩子最高兴的一天。原来十元一兜子的苹果,套上两层劣质塑料纸,绑半截彩色的拉花,便能摇身一变,成为资本主义口中的“平安果”。第二天寝室值日,一地都是花花绿绿的彩纸。

到了高中,明信片忽然风靡。写明信片往往不需要什么特别的理由,草丛里的猫、前座姑娘的酒窝、吹干汗珠的晚风,这些都是笔下的内容。那时手机上不得台面,因此,高中也是我心中最后一段车马遥遥、鱼雁传书的古意浪漫的岁月。

我总会忍不住回想我的高中以及高考那两天,哪怕我已经毕业两年半,可在回忆面前,我还是那个彷徨到不能自已的孩子。

李炎昌说他是老流氓,说他是文贼。因而他笔下总是世态炎凉。

我觉得自己多少也有些流氓,可是我的朋友们说我这叫傻逼。我不难过,但我羡慕。我忽然想起来自己初二没有送出去的那颗十元一个的大苹果。那时我跑不过班里所有人,但我绕着班里走一圈就能见到所有想见的人。现在我每天跑4公里,却连回家睡一觉都成了奢望。

一地鸡毛,三尺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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