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吗?

21年12月份购买的房产,开始还房贷。开发商去年交房,我按国家政策去政府交契税和维修基金。今年十一月份去办房产证的手续。

直到今天把房产证领会来的那一刻。我惊讶不已。都说买房子只能享用70年的产权。我购买了两年的房子还没有住,这房产证上的使用权却已经是18年开始算的。等于是从开发商挖地基起,业主的住房已经算上使用权了。

如果有的业主不装修房子,即使放置十年。也算公家给你了使用权。

再假设,如果业主等到十年后买房。这十年的使用权还在开发商哪里。这业主算是白白浪费了十年的使用权。这对业主公平吗?

这使用权从18年到88年。这房产证上的日期合理吗?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