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之在在

  感觉男主林行之好像没有很病娇啊哈哈哈,只不过床上比较暴戾,不过写出来了也懒得改了,我还挺喜欢林行之这种斯文败类的…另外,特别提醒各位和我一样色令智昏的小主们,羞羞戏在后面,耐心等待哦~

我刚从病娇的手里逃出来,来不及喘息,只径直奔向附近的公交车站,拖着腰酸背痛的躯体去上班。

林行之昨天在床上像个疯子,把被单撕成了碎片,他喘着粗气喊着“宝宝”,覆在我身上挥汗如雨,眼里的猩红像在暗示我的结局会像床单一样被撕的连渣都不剩。

已经记不清怎样被裹挟着进入高潮,又是怎么样被牢牢地禁锢在他的怀抱里,动弹不得,我最讨厌在入睡的时候被束缚,但是这个狗男人的手就没有安分过,还有他那石头一样的胸膛,总是贴的紧紧的,体温热的我喘不过气来,真是涩情又讨厌。

想一想,林行之对我的执念,已经七年之久,好像我所有的第一次,都属于他。

1.天上掉下个林行之

和林行之初识是在我十八岁那年,成绩一向垫底的我(大名:程在,艺名:程阿呆)突然感动上苍,考上了一所一本大学,爸妈泪流满面之余为我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庆祝仪式。

彼时偌大的餐厅里座无虚席,人声鼎沸,觥筹交错,我穿着一件天蓝的小蕾丝娃娃领的连衣裙,在旁边满面红光地享受着自己的高光时刻。

许久之后,我开始百无聊赖,脸上的笑容也情不自禁地开始格式化,烦闷之余,假借上厕所为由逃出了那场颁奖仪式,直奔狐朋狗友的KTV包房,开始放飞自我。

突然惊鸿一瞥,看到了在距离我十步的沙发上,一个戴着帽子,高高的男生在看手机,上面是黑色夹克衫和深灰色卫衣,下面搭一条简单的深蓝牛仔裤,细长的腿直接伸到了桌子的正对面,鼻梁高高的,眉毛都透露着英气,整个人温润儒雅,要知道我对高鼻梁的男生毫无抵抗力,突然他抬起头,啊啊啊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生!

正在偷看的我突然被抓包,我条件反射地“嘿嘿”两声,他也回了一个礼貌疏离的笑容,虽然在这场聚会中我偷瞄了他无数眼,但表演能力过硬的我依然面不改色心不跳,假装维持自己很高冷的人设。

一杯啤酒下肚,我开始神智不清,恍惚间好像做了个梦,人群四散,只剩下我和那个温文尔雅的男生,不知道是不是恃酒行凶,我冲他展开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大剌剌地喊了声“给小爷笑一个”,看到他真的在对着我笑,我还跟上去扒拉着亲了一口,,第二天回忆起来,陡然觉得高考完连梦的真实度和清晰度居然都升级改版了很多,还好只是个梦。

很快,我就迎来了人生中第二次高光时刻,没错,林行之就是给我上高光的那位,不仅上了高光,还狠狠的上了眼药,从此眼睛里再容不下除了他以外的沙子(珍珠太大就更容不下qaq)。

2.被月老的红线扼住咽喉的那些年

很久之后,当我在社团例会上看到他的时候,不免深深得感叹缘分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月老的红线是怎么样的平移加速度和重力加速度落在我这个男性绝缘体的头上。

作为社团里女生公认的高质量男性,不费吹灰之力地,我知道了他的名字——林行之。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名如其人,集美貌和才华于一身,身高188cm,衣品极佳智商过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各类奖学金拿到手软,老师的掌上明珠,简直是行走的荷尔蒙。很久之后的某一天,当我被迷的七荤八素找不着北为着他黯然神伤的时候,我才知道林行之对于我的真正含义,知之非艰,行之唯艰。

为了不浪费上天安排的缘分(见色起意),在社团例会后,我假借竞赛组队之名,主动加了林行之好友,分秒必争地展开了勾搭林行之的行动。

从此,成为林行之的小尾巴就成了我的专职工作。

行之动动嘴,阿呆跑断腿。快递到了我举着双手跑去拿,他喜欢吃的东西我会记在备忘录里,每天想方设法地买给他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不厌其烦的和他搭话,连约会都做成了一条龙服务:夜晚约自习,自习后约吃饭,约完吃饭约散步,约完散步约深夜的体育馆对酒当歌…

林行之如果是高考,那我一定是当仁不让的状元种子选手。

为了和林行之多点话题,我还会浏览各种笑话大全和离奇故事,硬生生地把自己训练成了一个段子手,在取悦林行之的路上渐行渐远。

不可否认,死缠烂打(不要脸)是最直击灵魂的追求方式。

一个月后,我和林行之成了男女朋友。

在一起之后林行之简直是梦寐以求的理想男友,温柔优雅,高大帅气,会陪我浪费一天的时间寻找一家名气远扬却身处不知名小巷子的烤鸭,陪我这个一杯倒的爱酒人士喝酒,在我施展醉汉本领的时候寸步不离,也会陪我在夜晚的湖边一圈又一圈的散步,等我累了去吃凌晨一点的海底捞…

任谁见了都会说他爱我爱的无可自拔,我是上辈子创造了女娲才遇到他...但是十分荒谬,没有人看到,没有人知道,这段地下恋情,被我们藏得密不透风,或许简单来说,是被他藏的密不透风。

一个人的时候,我就会想起林行之,想他修长的手指,儒雅的气质,红红的嘴唇亲上去软绵绵的触感,然后钻进被子里偷偷的脸红,偷偷的笑。

作为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我居然开始迷上了形而上学,不厌其烦地去了解我和林行之的星座匹配程度,算我们的出生年月和姓名笔画,每次算出来是天作之合的时候,都会开心一整天,算出来不尽如人意的时候,就假装没算过。

但是,我感受不到他的炽热。

林行之几乎从来没有在一天之内回复我的微信消息,对此他的解释是,他不喜欢看手机,但是明明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很喜欢盯着手机笑,明明,我已经把发信息的次数从一天n次降低到了两天一次。

在陪我去找烤鸭的路上,永远都和我保持着300米的距离,也许我们腿长差距悬殊,但是等我一个红绿灯的时间都不可以吗?

当我开开心心地订好餐厅,约他出去吃饭的时候,他总会让我一个人排队等待座位,被叫到了号的时候,他才会姗姗来迟,坐下一言不发地开始优雅地吃饭,我只觉得眼前香气逼人的美食,也索然无味。

在我喝醉开始疯狂撒娇和碎碎念的时候,我总能看到他眼睛里的不喜和嫌弃,大概是我一杯倒后的惊人活力和话痨附体让他无比厌恶。

晚上在湖边散步的时候,每次我想牵一牵他的手时,都会被不经意的甩开,久而久之,我也习惯了和他保持距离,像两条不会有交集的平行线。偶尔散完步已经深夜十二点,他会带着我去海底捞,或者严格来讲他也会征求我的意见,问我会不会觉得太晚,如果觉得太晚了我可以先回去,当然我总是脑子抽抽像个小媳妇一样跟在后面。吃完回来的出租车上,座位是一前一后,我在后面默默听他和司机师傅风趣幽默的聊天,有种插足者的不甘和悲哀……

在舔狗的道路上,我把白羊座的热情发挥的淋漓尽致,丢尽了一众白羊座同胞的脸。

对于林行之的不解风情,我总是安慰自己,他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所以才那么不会怜香惜玉,一定会慢慢变好的。虽然偶尔想起来还是会失落,但是见到林行之又会立刻满血复活,喜欢的难以自拔。(此处提醒,主角的舔狗行为不建议模仿)

大三下学期,我们提前结束了期末考试,迎来了寒假,我兴冲冲地去找林行之,他却不见踪影,发微信也无人理睬,我想,他在忙,一定是这样,一直都是这样,等等就好了。

在等待的时间里,我第一次学习做攻略,找民宿,第一次全心全意的为一个人,做着从未涉足的事。我傻傻地期待着他回复我,答应和我一起旅行,一起吃喝玩乐,一起爬山游泳泡温泉……其实,我知道,这是我给自己的最后一次尝试。

记不清自己等了多久,大概是睡醒了之后又再度醒来,半睡半醒间看了无数次手机,终于看到他简简单单地回复了一个“嗯”。

我躺在床上,像是被抽干了所有力气,没有再回复。

恍惚之间,觉得自己做了一个不那么美满的梦,明明天朗气清,蝉声清脆,却觉得树叶枯败,满目黄昏,处处都是勉强。

梦该醒了。

在断联的第四天,他久违的发来了微信消息:“我放假了。”

我一笔一划地打出五个字,发送:“我们分手吧。”

他静默了三分钟,“我同意。”

平静似水,毫无波澜。

思及此,我突然十分懊悔,18岁的那年为什么要色胆包天随便盯着一个男人看,从此深陷其中,再难忘怀。

思来想去,大概是天性使然吧,再来一次,也还是英雄难过美人关,罢了罢了,原谅我自己了。

3.林行之,你是鬼吗?

很快,我考研去了另一个很远的城市,再也不想停在那个充满林行之也充满冷漠的地方。

研究生的生活不怎么美妙,按部就班,实验打开,看文献,写大纲,不停地被push...偶尔也会不受控制的想起林行之,想起他不怎么热切但是很绵软的吻……色令智昏色令智昏,本以为除了清心咒没什么可以拯救我了,还好我的憨憨舍友天仙下凡了。

我们是双人宿舍,见到舍友李小丸(以下简称小丸子)的第一天,我就觉得我俩必然成为人生伴侣,臭味相投的程度比起孪生姐妹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一大把年纪了磕言情小说磕到涕泗横流晚上失眠,一起做梦霸道总裁爱上我,一起打卡所有的高热量美食店,大晚上啃薯片追剧,看奥特曼大电影...结果就是,我瘦了三斤,她胖了二十斤。于是乎,她每天苦大仇深的看着我,嚷嚷着让我陪她一起减肥。每天打打闹闹,颇为快乐,想起林行之的次数也开始慢慢减少。

就这么充实且亢奋地度过了我的研究生一年级,荣升为研二的一员,头顶科研的压力,脑子全是实验方案和数据,似乎连头发都稀疏了很多。

某天宿舍物资匮乏,于是和小丸子去校外超市采购食粮,她突然眉飞色舞抽起风来,示意我前方帅哥出没,我摸了摸鼻子,充满兴味地转过头想一睹芳容,然后就目瞪口呆地立在了原地,妈呀,林行之,你是鬼吗?为什么阴魂不散?

更了更了!请叫我勤奋喂食的知更鸟~

愣了几秒钟,回过头来发现小丸子看我的眼神就像老母亲看着嫁不出去的花痴傻闺女,我急忙收回目光,发红的耳朵却还招摇着,就像在勾着林行之过来。

第一次经历和前任狭路相逢的戏码,我反倒不知所措起来。

对,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下意识我拉起小丸子就脚下生风想溜,谁知道林行之这家伙直直的大步朝我走过来,眼神轻描淡写地掠过我,问小丸子能否加个联系方式。

什么鬼,这狗男人是想曲线救国,还是想伺机报复?我默默在心里骂了他九百八十句,但表面上依然老僧入定强行当自己不存在。

小丸子受宠若惊,诚惶诚恐地双手奉上微信二维码,就差要跟着人家回家了。我摸了摸小丸子的下巴,提醒她不要在公共场合流口水,接着我就拉着这傻孩子回学校去了,为了奖励这孩子,我还特意把采购的所有东西都交到了她的手里,告诫她锻炼身体,控制色欲,减肥大业才能继续。

这个小插曲在我心理激荡了将近一周的时间,分手地时候明明那么干净利索,怎么后续会发生千里相会这种离奇古怪的事情,莫不是月老的那根红绳被施了法?

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对林行之的感情,早已经偃旗息鼓,并且对于自己早先做舔狗的行为十分深恶痛绝。思来想去,一方面觉得林行之这个行为肯定与我有关,一方面又觉得自己自作多情,万一人家是对呆萌的小丸子一见钟情了也说不准,左思右想,觉得林行之就是个魔鬼,非得来搅一搅我安稳的小日子他才能安稳。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再也没有见过林行之,也没有听见小丸子说起他,就好像他就是个真的鬼魂,飘出来又飘回去了(程阿呆突然瑟瑟发抖)。

转眼到了研三,我和小丸子开始成为了学校的编外人员,加入实习的大潮中。

由于学校和实习点离得很远,来回十分不便,于是我和小丸子决定在在公司附近租个房子。一不做二不休,我和小丸子多方打听,货比三家,终于敲定了一所还算满意的双人公寓,厨房卫生间一应俱全。于是我和小丸子过上了幸福的同居生活(其实一直同居来着~)

为了方便和小丸子深夜追剧,我剁手买了一个高级投影仪外加一块毛茸茸粉红兔子地毯,大张旗鼓的占据了客厅的半壁江上,可以让我们躺着站着坐着全方位无死角追剧,最不可缺少的,就是摆放的哪里都是,就算是发生地震也够我和小丸子活够三个月的零食饮料。

4.引狼入室,同居生活开始

心心念念的校外同居生活只过了一个月,突然我就成了空巢老人。小丸子的导师要去外地实地考察三个月,小丸子课题组的童鞋们全都被通知打包家当立刻动身。小丸子苦不堪言,心疼租房费,只得在朋友圈发布转租通告。这一转,就引来了某销声匿迹一年的林某了。

林某最初找小丸子说自己也在附近工作,准备租住一个公寓,大概三个月时间,小丸子想了想,来找我商量,我当然是坚决超级无敌反对,这不是引狼入室吗?

但是小丸子不知道我和林某的关系,极力劝说我,说林某是一个非常正直的男生,额,要不说这个孩子傻里傻气呢。小丸子看我态度坚持,就表态说再等等,看看有没有别的租客。左等右等,还是没有等来,没逃过小丸子的苦肉计,林某人顺利上位,程阿呆卒。

林行之搬进来的那天,我刚好轮休,一觉睡到了大中午,打开房门就看到对面房间地上的行李,倒不是很多,黑白灰充满傻直男的气息(此处仅针对林某人,请勿上升至读者)。

“起了?”平淡的俩字,怎么就成了个问句,中华文化博大精深,

我点了点头,迷之尴尬,心一横,算了,就当不认识好了,自己舒服最重要了。

他不疾不徐的走进房间开始动身收拾,我也百无聊赖地去洗漱。

洗漱完就看到他在厨房里东敲敲西打打的挺拔的身影。

我愣了5秒钟,少见,这个冰山大混蛋还有家庭妇男的潜质。

与我无关与我无关,我强迫自己集中身心,开始投入追剧的天堂,不一会儿我就闻到了糖醋小排的香味,是我最喜欢的糖醋小排吗!我的口水开始不淡定了,但面上依然假装无事发生,强迫自己专心看剧。

林行之把做好的饭菜端了出来,连大米饭怎么都那么香喷喷呢?作为一个资深的零食外卖党,只要不到万不得已,做饭这种事情都不是我的业务范畴。

于是我顺手抽了一包薯片,刚想拆开,林行之就走过来半蹲着盯着我,

“不打算给个面子一起吃饭吗?新舍友。”

“啊?嗷,好”我懵了三秒,跑过去大快朵颐。

吃货眼里要什么爱恨情仇,都是浮云都是浮云。

结束的时候,我抹了抹嘴巴,试探性的问了一句:“需要我帮忙刷碗吗?”

“你说呢?”

林某人十分不给面子地先进了厨房,我思考了3秒钟,还是屁颠屁颠地跟上去了。

厨房里只有一个刷碗池,他占领了高地,我也不好抢着上手,走也不是,站也不是,整个人都是立正稍息的状态。

这个时候,林行之突然低低地笑了一声,“放轻松,我又不会吃了你,帮我寄个围裙。”

我突然脸色爆红,为什么这个混蛋的声音那么性感,不勾引我会死吗?

算了,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我匆忙拿来了围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给他系上之后就赶忙逃离到卧室里,什么鬼,这个走向怎么也不像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啊,怎么说林行之都是拉入我黑名单的渣男前任才对,想起来林某人带上围裙之后得意的笑容,真是忍不住想揍他。

晚上,我拿着衣服准备去洗澡的时候又碰到了他。心里真的已经要骂他十万遍了,怎么就成我舍友了呢?说他目的单纯,狗都摇头。

“呵呵,你也洗澡?”我冷漠的问。

“怎么,要一起吗?”

靠!流氓!

“你有病啊林行之?”

他带着笑意扬了扬眉毛,不置可否。

极力保持冷静疏离姿态的我,还是没忍住,白了他一眼,

“速度,OK?”说完我就又回到了卧室里,揪着床上的熊仔的脸,只想把林行之左旋踢,右旋踢,上勾拳,下勾拳,揍的乖乖求饶。

好在他洗完澡后就打道回府了,没再搞出什么幺蛾子。

是夜相安无事,我却满脑子不淡定了。为什么林行之会在这个城市工作?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学校附近的超市?为什么又恰好和我住在了同一个房子里,言语还那么轻挑?这是转了性,彻底进阶成处处留情的超级大渣男了?想着想着,我就合上了眼睛。隐约记得自己做了个梦,梦里面林行之抱着我不愿意撒手,一直在我的耳边无比深情地重复,“宝宝,对不起”,我还狠狠地揍了他一顿,他委屈巴巴地求我不要离开他。

真是羞耻的梦啊,但是有一说一,林行之这么低声下气的姿态着实取悦到了我,连带着第二天我对他的态度都软化了很多。

第二天一大早,本社畜就赶到了公司,开始了新一天的劳模生活。午休的时候看到一条新的好友申请,赫然写着三个字“林行之”。

没错,自从分手后我就删除了林某人所有的联系方式,不可否认,身为白羊座,分手不绝情,思想有毛病,老死不相往来就是最好的相处方式。我犹豫了一会,他又发来申请,这次的申请理由是:不要多想,合租应该有个联系方式。

呵呵,我才没有多想,当即小手一挥,直接通过。点开他的朋友圈,果然是他的风格,只有十几条转发的推文和风景,日期最早的一条好像是我们分手的第二天,他发了个句号,配了一张体温39摄氏度的温度计照片,下面是共同好友嘘寒问暖的评论。

我的心跳好像突然漏了一拍,分手后我一直秉承断舍离的心态,从未关注过他的任何动态,也没有想过,他这么不喜欢发动态的人居然在朋分手后发了一条发烧的朋友圈,还好老娘删的快,不然当时可能又要圣母心泛滥了。

没在他身上多做停留,我开始了辛勤的工作时光~

5.露出狐狸尾巴的林行之

晚上回去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到了家门口,惊喜的发现了门口多了一盏不需要声控的夜明灯,喜出望外,本懒癌终于不用打开手机后置灯照钥匙孔了。

进门,发现一双深灰色的男士拖鞋,突然有些愣怔,和林行之谈恋爱的时候,我总是不厌其烦地去幻想我们婚后的生活,甚至为以后的孩子都取好了名字,男孩子就叫林慕程,女孩子就叫林乐橙,还得意洋洋的向林行之求夸奖,现在想想只觉得幼稚和可笑。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酒味,定睛一看,几个酒瓶躺在客厅的桌子上,林行之就是最大的那个酒瓶。

我放下包,走过去,弯下腰看了看他,“林行之?”

没反应,我又推了推他,试探地叫了几声,依然没反应。

于是我开始大着胆子欣赏起他的脸蛋,睫毛可真长啊,为什么眉毛不用修就这么好看!剑眉冷目,说的就是这个人吧,嘴巴也好好看,不大不小刚刚好,可惜了,人品太差。想着想着,实在气不过,我就上手使劲捏了一把他的脸,在他细皮嫩肉的皮肤上留下了一大块显眼的红,他皱了皱眉头,开始翻身,为了防止他醒来之后捏回来,我赶紧准备跑路,刚起身,手就被紧紧抓住了,不是吧,被抓包了?

我看了看他,没有睁开眼的迹象,于是轻轻的把他的手指一根一根地掰开,突然他发出声音:“别动”,接着一个用力把我拉了过去,我整个人直接毫无防备地趴在了他胸口上。

“还恨我吗?”

什么鬼,这是男人三分醉,演到你流泪吗?

安静了很久,我开了口。

“不,我对不相干的人没感情。”

“嘴硬。”

他低低地说了声,一把捧起我的脸,吻了上来。

我下意识地想推开,无奈,整个身子都压在他身上,他的手牢牢地扣住我的手,笑死,完全找不到用力的支点。

他的吻有着淡淡的酒精味,轻轻舔舐着我的嘴唇,温柔缱绻,在我不注意的时候舌头一下溜进了我的嘴巴里,长驱直入,来回游走,吮吸探寻着我口腔里的所有角落,霸道而热烈。

简直和我印象中的林行之大相径庭,恋爱的时候,每一次亲吻都是蜻蜓点水,我就像在亲一个木头,不管我怎么挑逗,他都完全没有任何的热情和留恋,就好像在例行公事。

随着他舌头坚持不懈的挑逗,我的身子不受控制地开始紧绷起来,体温开始飙升,听着他激吻的口水声,我只觉得羞耻,但是却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过了很久,他气喘吁吁地放开我,眉眼间都是性感和温存后的含情脉脉。

我迅速起身,奔向卧室,锁上了门。

死变态!果然是图谋不轨,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我要报警!

算了,想想吧,没有证据……不得不承认他的吻技进步了很多,或许他以前从来就没有对我展现过,想到这,我的气又不打一处来,真是个渣男,呸!

为了避免出去看到他,我甚至开启了无零食追剧模式,躲在自己的卧室里,像只乌龟。

十一点左右,突然敲门声响起,没错,是阴魂不散的林某人。

“拉面煮多了,要吃吗?”

吃个鬼啊吃,我虽然贪吃,但也是有骨气的好吗?肚子开始咕咕地抗议起来。

我闷闷地回了一声:“我不饿”

他倒也没有别的动作,“我放你门口了,想吃的话就开门拿一下,凉了就浪费了。”

我没有出声。

3分钟后,秉承着绝不浪费粮食理念的程阿呆还是悄悄地打开了门,享受了这场送上门来的美味。

林行之,你到底想做什么呢?为什么平白无故地又打乱了我的生活,让我欲罢不能。

之后的几天,我都刻意躲着姓林的,倒也没再发生什么尴尬的事情。

两周后,部门聚餐,对于这种场合,我从来都不是很积极。和一群没有革命友谊的共事者,能有什么真实的乐趣可言呢。但是为了不搞特殊我还是兴致恹恹地去了。没想到聚餐后还被拉着一起去看电影,我刚想找借口推辞,但一听是员工福利,还是很不争气的走进了电影院。

十分钟后,我坐在电影院欲哭无泪,怎么没人事先告诉我是看恐怖电影啊!我可是连看一眼电视里的僵尸都会被吓哭的那种超级怂包,完了完了,今夜注定是个不眠之夜了。一场电影,我的肾上腺素一直飙升,居高不下,冷汗直流,出来的时候把吃的烤肉全部吐了出来,简直是生理心理的双重折磨。】

看我这么痛苦难受的样子,女同事小吴关切的问我有没有舍友来接我,脑子里突然闪过林行之冷冰冰的脸,吐的更厉害了。

强行打车回到了楼下,在空荡荡的电梯上行的时候,总是感觉电梯里一阵凉嗖嗖的冷风吹来,我禁不住打了个寒战,十分担心电梯突然往下一直坠一直坠然后到了医院的太平间,看到一个带着尸体上的红绳的无脸女孩……越想越害怕,电梯停下来后我屏住了呼吸,门缓缓拉开,我看到的是熟悉的夜明光,还好还好,松了一口气以百米跨栏的速度开了锁,把客厅,卫生间,卧室的灯全都打开。

也许是我动静太大,林行之从房间里走出来,四目相对,我突然就不怎么害怕了。

洗漱完,抱着小熊维尼躺在床上,突然又想起了恐怖电影里的画面,开始担心自己的柜子,床下以及抽屉里藏匿着不干净的东西。强迫自己静下心来看一部甜甜的爱情剧,却怎么也看不进去。

转眼已经十一点五十分了,还差10分钟就凌晨了,十二点,百鬼夜行,倾巢而出,纵使我定力再强,想到这里也着实再也呆不住了。飞快的打开门,看到林行之的房间已经关了灯,开始纠结要不要敲敲门,让他一起承受这份恐惧。思考了五秒钟,我果断的敲响了林行之的房门。

”林行之,睡了没?”

“门没关,有事进来说。”

深呼了一口气,我走进了林行之的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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