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要我当你情人的时候我是拒绝的,可现在我已经当了你三年的情人。
一直不明白情人和恋人之间的区别。直到最近一次见到你,我才知道情人是有感情但是没有在一起的人,而恋人是正在恋爱有可能发展成爱人的人。
前几天,你来我上学的城市出差,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是出差前一天,大半夜。说要来出差,要见我。在你面前我从来没有拒绝的理由,与其说征求我的意见,不如说是在通知我。我清楚的记得我们上次见面是五一假期,我回家过五一,你在车站把我截下来,带走我。从我们认识到现在,你一直这么强势,或许这就是我迷恋你的地方。
有时候我就在想,我们最开始恋爱的时候我是不爱你的,为什么现在就能甘愿做你的情人呢。遇见你,是在一次聚会上,纠缠上是因为闺蜜的一句玩笑话,你开始对我穷追不舍,追了整整小半年。可是我们好了两个月就分手了。现在想想恐怕是我们真的不适合当恋人吧,或者说是你不适合当男朋友。
是什么让我们从恋人一步步走到情人的已经不重要了,在我看来,只不过身份变了,其他没有什么区别,甚至情人比恋人更舒服。在当你情人的这些日子里,我们大约一个月见一次面,见面的时候一起吃饭逛街,一起见彼此的朋友,好像和恋人没有什么区别,留下的是更多美好。相反,在和你恋爱的那些日子里,我们更多的是争吵和冷战。
分开后的第一次联系,你说你是爱我的是离不开我的,因为没有结果所以让我当你的情人,一辈子陪在你身边。一开始我是抵制的,把女朋友的身份看的很重要,总是吵吵闹闹要一个名分。后来就觉得无所谓了,反正都是陪在你身边,反正都是和你在一起,反正都是爱着你,恋人的身份已经没有那么吸引我了。
你出差回去的那天我去送你,临走前我要抱抱,你抱着我在我耳边说端午假期来接我,我说好。我不知道除了我还有没有其他人愿意这样陪在一个人身边,心甘情愿。
不介意孤独,情人比恋人舒服。
只是因为我爱你,才会甘愿低到尘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