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15:
我们一直在讨论教育计划要实现的宗旨,也即教育目标,事实上更值得探讨的是如何才能实现这些宗旨,这就关乎到学习经验。
“学习经验”不同于传授的内容,也不同于教学活动,而是指“学习者与使他起反应的环境中的外部条件之间的相互作用。”通俗地来讲,在同一环境,比如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团体,每个学生所需要和已获得的经验都是不同的,因为“相互作用”不同。这种不同可能来自很多方面。同一堂课,有的学生在埋头苦思,而有的学生或许游离在爪哇国,这是知识获得的不同;有的学生专注于计算,有的则苦于背诵,这是获取方向的差异。等等。鉴于此,教师应谨记,“教育的关键手段是其提供的经验,而不是展现在学生面前的东西。”实际教学中又何尝不是如此,教师认为自己在展现推算能力,而学生收获的或许仅仅是他的执着精神;教师认为自己在展现文本的魅力,而学生收获的或许是作家的某种技巧。教师展现的不一定就是学生所收获的,要达到期许的教学目标,教师所提供的教育经验相比而言似乎更为重要。
经验的定义本身在于互动,这表明,“学生是一个积极的参与者,而且其环境中的某些特征吸引着他的注意力,他正是对这些特征产生了反应。”那么,教师能在多大程度上为学生提供经验呢?这就需要下功夫。我们现在所讲求的教育,已不再是过去的“唯课本独尊”,因而教师需要在课内、课外两个环境去获取、去提供;以往我们讲以一桶水的态势去灌满一杯水,时代的发展却要求教师做奔流不息的河,因而教师所要提供的教育经验也必定得是发展的、适合社会需求的;等等。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怎样考虑,教师都具有双重身份:学习者和教育者。这样一来教师的责任更加重大,既要以自身过硬的本领来构建多方面的情境,以唤起学生所期望的经验,又要结合背景、环境、兴趣等方面对每个学生都提供重要经验,以期在选定教育目标时决定哪些教育经验是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