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故人

 整理东西,翻到好多以前的东西。看到了给你写的满满三页的信纸。突然就觉得如果现在让我写肯定写不出来,那是十七岁的时候写的,距今已有五年之久。我猜那个时候的她还是没放下对你的执着。对,执着。

 我写日记的习惯好像就是从喜欢你开始,最初的自己每天都能写上一大页,好像怎么都写不完心里的欢喜。那个时候我们彼此不过隔着几个座位就经常写信,传小纸条。即使多年后的现在,我依旧怀念当初,而也仅仅是怀念。

 从十三岁遇见你,而今已有九年……幸好我未等七年之久,在自己变成一个全新的自己之前就开始醒悟。后来关于你的文字越来越少,而最初的那些信件和日记本也早就化成了灰烬。

 如此,便是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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