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上练字课前,带儿子午睡半个小时。
见他正在床上吃雪糕,我问:“要睡觉了,怎么办呢?”
儿子随口答道:“吃完雪糕就睡。”
见雪糕没吃过几口,我想了想说:“等吃完,就没时间睡午觉了。还有别的办法吗?”
知道儿子不会同意先睡觉再吃雪糕,当他回答“不知道”时,全在我的意料之中。
我顿了顿,提示道:“比如说,先吃三分钟雪糕——”。
“再睡觉。”儿子立刻补充道。显然,这样的回答对他来说更容易。
不过,他并没有就犯,而是说:“吃十分钟雪糕,睡十分钟,再吃十分钟雪糕,再睡十分钟……”
我自然是没同意。最后,儿子妥协了些:“吃五分钟雪糕,然后就睡觉。”
我立刻答应:“成!”但也没忘了讨价还价,“但睡觉时,要关闭听故事的手机。”
最终,我们愉快地达成了口头协议。
补充协议:
想不到的是,后来履行时,上述协议不管用了。
到睡觉了,儿子关了手机,却想用手表听故事。
我急了:“不允许!”
小家伙也急了:“为什么呀!我又没有用手机听故事!”
我缓了缓,说:“你要听故事也可以,那你睡午觉后练字去,晚上回来就不听了。”
孩子一算,这可亏大了。以现在听几分钟故事的即时满足,换取下午几个小时不听故事,当然选后者的延迟满足合适了。
于是,没有故事的牵绊,我们很快睡着了。直至20分钟后的闹钟(两点五分)响起……
此时,儿子想多睡一分钟,都已成了奢侈。
2:30要上练字课,我们无法再进行协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