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朋友慧打来电话,聊了快一个小时。
慧的妈妈前年得了胰腺肿瘤,医生说这个肿瘤没法切除,只能保守治疗,所以这三年慧基本上每周都要带妈妈去医院,有时严重了妈妈还会住院治疗。尽管这样,妈妈的病还是日渐严重,这段时间人也变得特别的虚弱。
慧的爸爸妈妈在哈尔滨有一套房,慧是独生女。慧大学毕业的时候,爸爸妈妈出首期款给她在北京买了一套房。买完后这套房一直用作出租,租金也足够付按揭款。房产证上写的慧的名字,慧结婚后这房仍在按揭。
因为妈妈的身体日渐虚弱的状况,慧担心妈妈拖不了多长时间了,想和父母商量立一份遗嘱,以免妈妈过世后财产继承有麻烦。慧给他们解释了物权法中继承的相关内容,但是她父母很不理解,慧很苦闷。
妈妈是因为身体病了,担心慧有什么想法,不理解;爸爸是因为还有老人在,寻思着给老人留点,不想全给慧。慧的爷爷奶奶已经九十多岁了。
因为这个原因两个老人都不怎么相配合。
对于北京的这套房,尽管是婚前财产,房产证上面也写着慧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婚后还在按揭,按照规定也属于婚后财产。慧担心万一自己以后和老公怎么样了,这套房不能再分给老公一半。 所以她想让父母出一份证明,证明这房子是他们出钱买的,按揭款也是他们给的,这样公证机关公证后,这房子就属于慧自己的财产了。
我不知道这样处理行不行,但是我理解慧。
慧和父母感情很好,也很孝顺,她和老公的夫妻感情也很好。慧是乐团的二胡手,拉得一手好二胡,每年国内、国外顶级音乐厅演奏无数。但是因为老公不善家务,这么多年孩子家务基本就是慧自己一个人,尤其是妈妈生病后,她基本放弃了参演任务,说白点就是无暇顾及自己专业了。。。
所以尽管目前没有什么状况,但她还是想为自己以后考虑一下,况且这房子原本也是父母出钱买的。。。
不知道慧最后能不能办成功,但是我希望她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