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是不可能超越自然的,除非将我们自己解脱出小我的境界,而承认精神生活与实在界的意义,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直接获得的东西,是永远也满足不了我们内心深处强大的欲望的。
如果想让生活更有意义,有一点是绝对不可或缺的,那就是自由。如果没有自由,那我们的生活便变得一团糟,而生活也就不完全属于我们自己了,而是被自然或是命运支配着,它虽然在我们内部发生,但是却根本不是由我们决定的。
对于生活的内容,当我们承认某种独立的精神力量是生活的基础时,我们便不再认为这个基础是我们一切活动的不可更改和无法达到的,而是一种独立自足、自我发展的生活,是我们自己可以掌控的生活。而且,在这么做的时候,我们便把生活提升到了同样自创性的、自由活动的水平。我们承认精神生活独立的结果,是我们使它更加远离处于当下现实状况中的人,使它成为他的一个难以达到的目标。
一种精神个性的获得形成一个崇高的目标,只有通过极大甚至极其艰难的努力,并且往往要有很多的自我改造和自我约束才可能实现。只有当人认识到并充分了解他自己的精神本性的独特时,他才可能着手这样的工作。而这种认识,不只是一种理智的认同,还是一种自我肯定,在这一行动的过程中,整个人格都起了作用。
如何调整并提高人的生活重心,使其能够与世界的结构和步伐相协调,便成了我们所要解决的最重要的事。如果没有人的参与和决定,在他那个特定点的运动就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的进步。试想一下,提高到一种更高的精神自由的生活水平,巩固该生活的行动本身便使他能够分享全部现实的成果与发展,与此相比,还有什么更能体现他生活的意义与价值呢?
事实上,精神生活是一个核心,想要使它对人生有积极的影响,必须使这个核心成长为足够强大的个体。只有那经由冲突和分裂引起的某些活动,能使我们的人生变得更加强健,能使人生始终是精神的而并非纯粹是自然的,才能使人生完全为我们自己掌控。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就人际关系的范围而言,精神生活起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并对人类生活领域有着重要的影响,促进着它向前发展。也就是说,我们人类无论是个体的还是整体的,他们的所有行为和创造,都意味着精神生活在其中起着提升的作用。
只要我们坚持精神生活的独立性,坚持它对纯粹自然秩序的更大超越,我们就必须努力实现一种特殊的社会,它摆脱掉了很多必然性的压力,特别地体现和珍视独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