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天理,灭人欲”本来是一句好话。
没错,是劝诫的好话,类似于告诉人们要节制,跟佛家的修行的含义有点像。
然而如今被曲解成“存天理,灭人性”,认为是禁锢自由,消灭欲望,并且把这句话算在朱熹头上。
这样的理解也让理学集大成者的朱熹变成了“虚伪的道学家”,甚至连累了“道学”这个词。
道学,就是理学,是北宋时期开始的儒家的一种路径,另一条路径就是心学(陆九渊)。
理学(道学)的集大成者,就是朱熹。
朱熹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受明代小说影响很大。《二刻拍案惊奇》尤其“黑”朱熹很严重,甚至鲁迅先生也受此影响,在杂文中挖苦朱熹。
而事实上,朱熹本人的主张,并不是很多人理解的那样,“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也不是朱熹第一个提出来。
早在《礼记•乐记》中就已经出现“灭天理而穷人欲者”“有淫泆作乱之事”的说法了。
就是说泯灭天理,无限满足欲望为所欲为的人,会淫邪作乱。
二程(程颐、程颢)是北宋道学的奠基者,将“天理”视为万事万物的本体。就是说万事万物都有“天理”构建出来的。
天下只有一个理。(《遗书》卷十八)
天理云者,这一个道理,更有甚穷矣?不为尧存,不为桀亡。(《遗书》卷二上)
用人们熟悉的话就是“天理”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恒久而普遍的。
二程的“天理”概念很复杂,可以大体类比理解成像“道”“上帝”那样的存在,既是万物的创造者,又是规则的制定者。
此外,天理是人伦运行之理,也就是说有道德倾向的。
因此人们的行为也要遵循“天理”,二程提出:
灭私欲则天理明矣。
因此严格说来,“存天理,灭人欲”的含义应该是二程提出来的,朱熹只不过赞同并详细注解、发扬。
这句话的意思有点像佛家强调的修行,不能放纵自己的欲望,要克制私欲,才能领悟、遵循天理。
满腹学问的朱熹,为孔孟经典做了很多注(《朱子集注》),写了一段有名的读后感:
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问学’,《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朱子语类》卷第十一)
朱熹强调的是克制欲望,但不是戒绝欲望。
人的正常欲望,也是天理的一部分。
那么什么是天理,什么又是人欲呢?朱熹说:
饮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朱子语类·卷十三》
也就是说,符合一般的正常的人伦道德的东西,是符合天理的,过分追求物质享受的,就是人欲了。正常饮食、夫妻生活,都是天理,山珍海味、三妻四妾,就是人欲。
朱熹这句话也跟当时南宋的风气有关。南宋时期经济发达,社会生活以奢侈为风尚,官妓众多,而且在当时孔孟之道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占主流,甚至有被边缘化的危险。
因此朱熹对人欲的态度,也是针对当时官场官妓横行的淫乱之风。
但朱熹的这句话与二程相比更顺口(文字功夫太好有时候也会成为问题),也更有气势,加之后世的统治需要,这句话就流传甚广。
对于“人欲”的界限,是一个难解的问题。如何界定“人欲”?
人欲是普遍性的,所有人共同划定标准,还是因人而异,因实现难度不同而不同呢?
馋肉了吃肉,和酒池肉林,很好界定。但如果是一个穷人,用自己一年的积蓄享受了顿大餐,和一个富人用一天的挣钱吃了顿大餐,哪个是人欲呢?
即使有争议,但这个“灭”是需要自己来的,是要靠自身的“悟”“自省”(一日三省吾身),而不能依靠外界施压。
因为从外界施压,并不是内心真正的遵循,只是迫于外界压力。
因此后世推崇的“存天理,灭人欲”,基于统治需要,意在禁锢人们的自由,逼迫人们遵守封建社会的外在规则,实乃对朱子的误读与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