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目标,见到他。
虽然说我在14年的时候见过,但那时候懂什么呢?我想再见他一次。
我因为他变得优秀,因为他坚持努力,因为他我成为了更好的自己。朋友调侃我说你会不会因为他不喜欢上现实的人啊。我笑着答可能喔。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才更喜欢你。因为你不会真正与我对话,所以每当我对所有人都无话可说的时候,我会想到你,我会跟你说我的烦恼。你的照片,你的笑容,似乎是真真切切地在我眼前,放大,再放大,阿鹿,你怎么那么可爱。
这次期末,我把我最差的数学成绩给提了上去,进步了237名,全班进步最大。这是他带给我的成长,而我终于可以去北京了。尽管你现在在深圳拍戏,但我依然很开心。“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陈奕迅的好久不见,第一句,就戳中了我的心。
深圳很热,我住在东莞,离深圳车程一个小时,我想从北京回来之后去去深圳,碰碰运气。说不定能见到你呢,对吧。
你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我梦见过你学生时代的模样,眉眼弯弯。我梦见过你西装革履,来娶我的模样,温柔文雅。我梦见过你在舞台上对我笑的模样,可爱又帅气。我梦见过你好多样子,你能不能真正的出现,别再约在梦中了,好吗。
今天是2017.7.23号。想送给你一句话。
“大概喜欢你真的是一件连我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的事 你说的话我都能倒背如流 你想要的东西我都会不顾艰辛去拿给你 你真的是给了我一种特别神奇的力量 好像为了你刀山火海都不怕 感谢有你 让我知道原来我也可以这般强大。”
阿鹿,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