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再观《云边有个小卖部》

近期这本书进入影院了嘛,初中时期看完的,现在已经大二了,不同的人生经历,不同的人生感受,促使我写下了这篇随笔。

本书三个情最感动我。

一、兄弟情。

这段故事的主角叫牛大田。

“罗老师把厚厚的一摞作业本摔在讲台上说:同学们,昨天的作业写我的梦想,大家的梦想都很离谱。尤其牛大田,你自己读一下。小胖子捡起被罗老师扔在地上的作业本,朗声读:我的梦想是开一家棋牌室,天天都赢罗素娟的钱。”

不得不说,看到这里你可能会心一笑,小孩子天真的想法是那么真实,让人觉得可笑的同时,又看到自己的身影,小时候不用在乎言语会不会触犯某个人,不用在乎言语,直言直语,就是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最动人心的便是真实”,讲实话,似乎我并不应该感到这种对童年的回忆,毕竟我才18,在某些人眼里,甚至还是童年。但我不得不去承认,处于Z时代的孩子,现在成熟的太快了,也许是学业,也许是生活种种,我处于两个时代的交际,一边是父母口中的无忧无虑,一边是现实世界的忙忙碌碌,这跟我想的不一样呀!急需一个东西来证实我心中的想法,就像,这里面所描绘的世界,就像一缕光,告诉我,这个世界依然有我所希望的世界。

他对于刘十三可能仅仅是认清现实的作用,刘并不懂要不要跟着周围兄弟一样,在镇上或是村里混迹一生,还是坚定自己的理想,去向远方考大学,见到自己儿时就“喜欢”的程霜。他不懂,但他知道兄弟就是兄弟,是讲究的,于是乎他跟着牛一起开赌场,到程霜回来时,到他的那缕光回来时,他才明白,原来这样的生活并不是他所期待、所希望的,在这束光的指引下,他也找到了他的方向。

二、亲人情。

这部分的主角是王莺莺。

如今那个小卖铺的门框上,我想还刻着“王莺莺大坏蛋”吧。

我想,这位阿婆可能是上一代人的“硬汉”写照吧。一个人拉扯一个孩子,既要顾田地,顾孩子,又要顾小卖铺,一个人守着这个所谓的家,在外人眼里,她是个坚强的老太婆,还带点男人气息,抽烟,喝酒,打麻将,样样精通,在那个山上还有着一辆拖拉机,是要强一个女人,和外孙形成鲜明对比。

很感人的画面是当刘在大学失恋,失去工作、在路边买醉的时候,小说用“对写”手法让王莺莺也想到了他的孙子,就这样,没有电话、没有短信,凭着神话般心灵感应,大半夜王莺莺开拖拉机行驶200公里,将她亲爱的外孙接回家,“闯得出去,回得了家,才是硬邦邦的活法。”这是外婆对他的叮嘱,也是这位作家教给读者的处事态度。

运用神话的心灵感应去神话这位阿婆,很是绕人心梁,凡人之躯做非凡之事,冲突之间更显这位阿婆的无敌。她教会刘很多,如何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如何对待感情,如果安然的度过这个生活。但也正像每个青春期的孩子一样,刘可不听她的话,仅仅是口头上的答应,而这位阿婆呢,也是姥姥的宠爱溢出。

值得一提的画面,是当越过千山后的“成熟”的刘十三回到家乡,知道自己的姥姥去世时,他真正的哭了,我觉得可能是吧,(只有失去才会让人成长,失去朋友、爱人、亲人也便成了大人),那夜,他没有说话,没有找任何人去倾诉,在大雪时,走上了守灵的路。

守灵的路上是崎岖的,脑海中残留着是朦胧的,在一片山头,最高的那片山上,是外婆的青冢,没人为了她这位老太婆去引灵,即便她奋斗了一生,最终落得这样一个结局,挺让人唏嘘的。大雪下,一盏灯,一个人,爬山,摔倒了,却用力举着那盏灯,广角镜头下,独留一缕光,只有那一缕,忽上忽下,在山间行走,时而停止,想象曾经,时而低下,人影落泪,一个人悲催的一生啊,就是当子女想尽孝时,事实却告诉他,不可能。

最终走出来的十三,也算明白,人一生,需要在乎那些需要在乎的人,那些可以在乎的人,于是,他选择了面对,去寻找那个答应过不去寻找的女孩。

三、情人情。

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开篇即是这样,用最朴实无华的字眼却将晨间的微凉和女孩的悲伤描写的淋漓尽致。当一个人悲伤到极致是不能用言语来描述的,甚至都不能哭泣。许三观在一次次的卖血后明白了血是人的根,卖血卖的就是力气;雪穗的世界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桐原代替了她的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她来说已经足够了,凭借着这那份光,她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最美的句子不是对别人的模仿,也不是刻意而为之。李白在酒醉淋漓之后发出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感慨,诸葛亮在《出师表》中痛哭流涕“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其中无一句不是作者的热泪史和切身感悟。

这段故事的主角叫“程霜”,她和十三可谓是“三见三别”。

某年夏天,十三平常的生活被一位美女闯入了——程霜,一位来自城里的霸道的姑娘,从此,被她欺负的日子便开始了。这两个角色的塑造其实极具对比性,一个外向乐观,另一个内向不言,两个基本上不可能有联系的人,让作者给它拨到了一起,更显这段感情的不一般。实际上孩提的两人并不懂的爱情,只不过程知道,自己所剩时光不多,只能去珍惜,去享受,真是个可怜的孩子。缘分就是这样,刘十三骑着他那辆自行车驮着程霜来回穿梭在山里的小路上,后来刘十三发现他和程霜的关系越来越好了,真的是不打不相识!

可是突然这个女孩就失踪了,留下一张纸条,程霜说:如果下次能来找你,我做你女朋友可好!

刘十三努力考上大学,也有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好像那年夏天的那个姑娘已经忘记了!第二次两人遇到刚好是刘十三失恋那天,也就是王莺莺开拖拉机那次,我想,这个时候,作者本想给这段感觉开个结尾,但似乎没有波折的爱情,又显得那么虚假,于是乎才让这次只是相遇。那段时光,程霜和外婆作为他的一束光,点亮了这位等待成长的孩子。留下了:上次不算,如果下次我能找到你,我一定做你女朋友!任性的语言正和人物形象相对应,又埋下了伏笔。

第三次,也许是上天的眷顾被医生说活不过十五岁,可是程霜活到了二十岁,就在二十岁生日这天,程霜来找到刘十三,第三次相遇,有苦有甜,有团圆,也有程霜默默的陪伴!(程霜说你那么傻,那么不可爱,也不爱我,可是我就是喜欢你,爱你,)直到生命的终点!(看得我哭的稀里哗啦)在第三次相遇时奶奶也得病去世了,刘十三为了给奶奶挂一盏灯笼,爬了六七个小时的山(当时下大雪封山了)鞋子都丢了,脚也冻的失去了知觉,当他醒来看到有人用毯子裹着他,手里捧着暖炉抱着他时,他很欣慰,也很心疼,程霜默默的守护让他非常感动!

一段感情没有经历的铺垫,便是虚无。于是乎,命运安排了这段困难时期的相处,但最后,还是悄然离开,她不想看到她的男孩为她落泪,小说的结尾是十三看到一幅程霜为他画的画,画的名字叫《一缕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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