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于1995年创作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小说讲述的是在近代中国,平凡人许三观通过卖血战胜人生强加给他的困难与挫折,最后却因为年老卖不出血感到无助与悲伤的故事。小说充满朴素平凡人家的温情,有爱有自尊,有面对艰苦人生的不屈服,也不乏让人恍然一笑的幽默情节。
许三观的幼年丧父,母亲改嫁。去找爷爷迷了路,幸而遇见自己的四叔,与四叔感情也最深。
许三观面对多少人生的坎儿,也就卖了多少次血。
阿方和根龙是许三观走上卖血之路的引导者,他们是去医院卖血的常客。他们教给许三观,卖血前要喝十碗水,卖血后要上馆子点上二两猪肝和一壶黄酒,并装作行家的样子要求温酒。在当时那地,能够卖血是身体健壮的标志,第一次卖血得到的钱许三观娶了媳妇许玉兰。
许玉兰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和三乐。儿时的胡闹,一乐把别人家儿子的脑袋砸了,面对巨额的医药费,许三观第二次卖血。一乐是许玉兰出嫁前被强占,所谓“别人的儿子”。许三观让一乐找自己的生父要钱赔医药费,未果,最后还是因为“爱”去卖血了。在此时,卖血已是家里过不下去,是“出卖祖宗”的事。
林芬芳是许三观青年时曾爱慕过的人,她摔了腿。许三观第三次卖血便是想买东西看望摔了腿又被他占便宜的林芬芳。不知是为了报复许玉兰当初不忠的行径还是单纯控制不住对初恋的想法,许三观欺负了林芬芳。这事还被林芬芳丈夫知道了,又被许玉兰闹得人尽皆知。于是,作为惩罚,许三观当上了一阵子的“家庭主夫”,许玉兰给全家除却他都做了衣裳。不过,两口子还真是般配,听得下去对方的理,许玉兰刀子嘴豆腐心,还是给许三观做了衣服。
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当时的大饥荒,许三观一家长期吃不上一顿好饭。卖血得到的钱,许三观一家都去饭店吃了一碗热腾腾的面条。一乐因为不是许三观的亲儿子,许三观不甘心用“出卖祖宗”的钱带一乐去吃面条。一乐感到很委屈就去找生父,生父不认,一乐在外不想回去,许三观最后还是担忧一乐去寻一乐,听了一乐的话,想到一直以来的父子情谊,还是带着一乐去饭店吃了面条。
一乐二乐加入生产队,去乡下做活。二乐的生产队队长来家里做客,为了让儿子早日提上来,许三观第五次卖血,用钱买了肉菜好好款待了队长。为了儿子的前程,即使卖血后自己身体虚脱,还是强撑着身子陪队长喝了好多好多酒。
后来,一乐因为乡下条件艰苦得了十分严重的肺炎,需要大笔资金去上海医治。许三观四处借钱,并一路靠着间隔两三天的第六次卖血,来到上海医院救治一乐。邻里的情谊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无论是被一乐砸了脑袋的儿子的父亲,还是一直不给好脸色的一乐生父的妻子,都尽可能地把钱借给了许三观给一乐看病。
最后,第七次卖血没卖成。此时,许三观已经年老,单纯地想吃二两猪肝和一壶温好的黄酒。卖血却被年轻的血头说自己的血没人会要,只配卖给油漆匠刷漆使用时,他伤心又无助地流泪在街上走着。
许三观这一家很平凡。不富贵,一出大事就得卖血筹钱。但他们却认真过着日子。有善良负责的本质,所以有难别人也会伸出援手。有爱,所以去卖血,因为尊严,所以去卖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