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红楼梦》与《镜花缘》一一传统的男权中心意识与进步的女性观冲突下的矛盾载体
尽管《红楼梦》 《镜花缘》是以女性为主题的,对女性的命运投以关注、同情、赞美,但由于它们的写作者是男性,他们塑造的女性形象渗透着男作家对女性的心理反应和主观愿望,她们只是男性文化和生命体验的载体,所以我们将从女性形象入手去挖掘那个“隐含在一切声音之后的声音”,去探讨作者女性观的矛盾之处。
1.肯定中的否定
《红楼梦》 《镜花缘》在对待女性价值的态度上是一致的,即肯定女性自身价值的同时又不自觉地否定了女性自身的价值。我们以武则天、林黛玉和薛宝钗形为象例塑,造揭示作者在《镜花缘》 《红楼梦》中女性观的矛后。
在《镜花缘》女性形象的塑造中,作者一方面大力歌颂女子的才能,另一方面又将女儿的价值进行否定,这在武则天的形象塑造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武则天的形象在《镜花缘》中并不是居于中心地位的,但她起着联系全文的作用,并且把小说的主旨衬托得更加突出。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呈帝,她作为男尊女卑性别制度下的一个普通女性,从唐太宗的侍婢才一人直奋斗到当上大周皇帝武,在位时间十五年。这中间所遭遇的难度与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对于这位女性奇才,后人对她的评价赞扬的少,咒骂得多。作者对女性执政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他赞美女性的才能不比男子差,应该获得自己相应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另一方面他反对女性执政。对武则天的评价也是矛盾的,一方面大力赞扬武则天开女试和须恩诏等对妇女有力的措施,赞扬她的从政才能,另一方面又念念不忘反对夺了唐姓天下的女皇帝,让唐敖把女儿的名字改为唐闺臣。矛盾的不可调和反映了作者女性观的不彻底性:他对女性充满同情 ,但这种同情是一种强者对弱者的施恩,能够给他带来精神上的满足。
《红楼梦》同样也存在既肯定女性的自身价值又否定女性自身价值这个问题。《红楼梦》的女性形象比《镜花缘》来得复杂得多。因为它是一部客观地描写女性命运的作品,他笔下的女性形象上至皇妃,下到婢女,形态各异、无所不有,任何一个个体的形象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而任何一个孤立的个体都不能全面代表作者的女性观,只有把作品中的女性形象的女性意识及作者如何评价作品中的女性形象结合起来,才能了解作者的女性观。下面,笔者以薛宝钗和林黛玉形象为例对曹雪芹的女性观做个全面判断。
全文来看,薛宝钗和林黛玉同为“金陵十二钗正册”之首,可见作者对她们的评价极高:“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意思是说薛宝钗空有乐羊子妻的品德,林黛玉空有谢道媪的美才。“玉带”“金簪”式的珍宝,最后都没有用武之地,没有落得好结局。她们在曹雪芹的眼 里原本都是貌美、才高、纯 洁的少女,只不过一个循规蹈矩,压抑个性,一个任情自专,充满个性。薛宝钗在文中有两段著名的“演说”充分地展示了自己的个性:
“男人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就连作诗写字等事。原不是你我分内之事……你我只该做些针线纺织的序才是。偏又认得了字,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的看也罢了,最怕见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宝钗对母亲:说“妈妈这话说错了。女孩儿家的事情是父母做主的。如今我父亲没了,妈妈应该做主的,再不然问哥可。怎么问起我”。前面那段话是“女子无才便是德”的阐释,后面那段话说的意思是女儿的婚姻本应 秉持“父母之命”的。薛宝钗自觉地用封建礼法对女性的各种规范来要求自己并恪守这些规范,她是曹雪芹笔下女性形象自我意识迷失的典型代表,是作者暗暗贬抑的对象。在文本的具体描写中,作者用贾宝玉来对她进行针眨:“好好的一个清静洁白女于,也学的钓名沽守,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意造官,原为引导后世的须眉浊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 地钟灵航秀之德了!”而林黛玉是作者欣赏的对象。她不是传统性别规范下的女子,从小被“假充养子”跟,若私塾先生学的是《四书》,不曾学多少女红。到贾府后,贾母的庇佑、贾宝玉的爱怜,她性格中的自由、任情成分没有受到多少的压抑。由于她天性敏感、自尊,父母双亡、寄入篱下的生活,贾府人际关系的复杂,让她感觉前途渺茫,倍觉生活里“风刀霜剑严相通”,这是她用自己的眼光对外部世界审视的结果,是她自主意识极强的表现,也是她与薛宝钗最大的不同。薛宝钗很聪慧,很能干,但是她完全不考虑自己的未来,把安排自己未来生活的权利交给了妈妈和哥哥。林黛玉生活在锦衣玉食之中,生活上的富足满足不了她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她在大观园里与众姐妹吟诗作赋,簪花斗草,表面上很热闹,其实她的内心是孤独的,始终保持着精神上的一种特立独行,以致孤高自许,目下无尘,她就如那“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的菊花,顾影自怜,只能:“满纸自怜题索怨,片言谁解诉秋心”,诗词是她情志的寄托。她的独立意识,她对自由、个性的追求在她的诗词里表现得淋漓尽致。她性情直率,为人真诚,有着“无曲学以阿世”“灌清泉以自洁”“不必矫情不必逆性不必昧心不必抑志直心而动”的人格美。在和宝玉相恋后,她的个性更张扬到极致。黛玉痴情于宝玉,她也要求宝玉对她专一,宝玉虽然对黛玉情有所属,但他对众姐妹都很关心,也常常见了姐姐就忘了妹妹。为了捍卫自己的爱情,黛玉常把矛头对准她认为的敌人,尤其是薛宝钗,她敢于把自己的怒表现出来,与薛宝钗的隐忍曲承,装愚守拙形成鲜明的对比,于是她就成了别人眼里嘴里爱“小性儿人”。
作者把林黛玉与薛宝钗放在“合陵十二钗正册”之首相提并论,井且用一抑一扬的方法鲜明地表明了自己的创作意图,揭露了传统婚姻制度的腐朽性:不仅毁灭叛逆者,连遵循者也一并毁灭,作者对女儿命运的同情溢于言表,这是曹雪芹女性观的进步之处。但是,曹雪芹把婚姻当作是女儿的唯一出路,而他对结 婚后的女人又是厌恶的,这就构成了他女性观最大的矛后,从根本上否定了女性的价值。曹雪芹在诗情与人性的因度里,肯定了女儿的价值,可在婚姻的堡垒里,毁灭了女儿的价值。
《红楼梦》 《镜花缘》在对待女儿价值的态度上的矛盾是一致的。曹雪芹与李汝珍一方面极力赞扬女性的才华,反抗男尊女卑的性别制度,挑战传统的爱悄婚姻观,提出了男女平等的社会命题,肯定了女性的价值,另一方面又把爱情婚姻的幸福与否作为衡量女性价值的唯一标准,女性的人生除了婚姻之外就别无其他的意义,这是对传统女性观的回归,否定了女性的人生价值,显示出他们女性观上的矛盾。其实,人生除了爱情、婚姻之外还有很多的内容,比《红楼梦》 《镜花缘》晚一个多世纪的晚清小说《黄绣球》就给女性们展示了一幅全新的画面,爱情和婚姻不再是人生的唯一,女人除了爱情婚姻外还有更重要、更有意义的事情,她们身上充溢着强烈的独立自主的生存慈识。当然,曹雪芹、李汝珍的时代还没有发展到一个新的时期,他们女性观的矛盾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他们的女性观仍旧是一种进步的女性观,我们不能把婴儿连同澡盆里的水一同倒掉,不能因为其存在着缺陷而否定其进步性。
2.守贞与“淫”
《红楼梦》中描写了一个守贞妇女的形象--李纨。李纨青年丧夫后过着“槁木死灰”一般的生活,守了一辈子的贞节,用自己凄凉悲苦的一生换得了轰后的荣耀:“戴珠冠、披凤袄”,但作者却没有为之宣扬,相反,通过判词和曲子讽刺了这种守节的无意义:“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纵冰清玉洁又怎样,只不过做别入的笑谈。韶华去之何迅!再休提绣帐鸳鸯。”这两句诗包含了多少苦痛,多少人性的压抑,珠冠、凤袄在这种苦痛和 压抑前只能算是“虚名儿”吧。作者怀着人道主义,对守贞的女人倾注了深深的同情。但作者却将那些世人眼里失贞的女人贬入地狱,让她们接受报应,如红楼尤三姐应该是作者着力描写的正面人物,她性格刚烈、 敢爱敢恨,但是作者对她自杀而死的评价却是:情小妹耻情归地府。作者让她死后的魂灵对湘莲说:“来自情天,去由情地。前生误被情惑,今既耻情而觉,与君两无干涉。”
《镜花缘》则大力提倡女子守贞。在武则天颁发的十二条恩诏中,有两条是旌表贞节的。
最后,让六名才女殉夫尽节,入了节孝祠来赞赏她们的行为,没有给予她们一丁点的同情。李汝珍对妇女守贞的赞扬是他的女性观中落后的部分,是对女子自身价值的否定。在这一点上,《红楼梦》尽管有矛盾,但仍比《镜花缘》进步得多。
规范的突破与遵从
《红楼梦》 《镜花缘》大力歌颂女子的才华,反抗男尊女卑的性别规范,冲击封建爱情婚姻制度,但是他们的挑战与反抗最终没有冲出封建社会对妇女的规范范畴,显示了进步性与落后性的矛后。
《镜花缘》一开始就搬出汉代班昭的《女诫》,提出四行是女人必不可少的,并开篇明义地指出所描写的才女是遵守《女诫》的典范。《女诫》是一部儒家的女教经典:共有七篇,从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叔妹七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妇女行为的标准,它系统地把诸如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镌”与“夫为妻纲”、“三从四德”这些压抑妇女的思想编纂起来,使他成为铁锁一般的牢固,套上了妇女们的颈子。它严重束缚了女子个性的全面发展。李汝珍对它的推崇,使得他笔下的才女们在实际生活中没能突破封建礼教赋予妇女的那些行为规范,显示了传统男权中心丈化在作者思想上的烙印,决定了作者女性观的局限性。
《红楼梦》也存在这些问题。一边是进步的女性观,一边是传统在潜意识中的游荡,使他在贬抑薛宝钗的同时又不自觉地让黛玉陷入礼教的规范。作者让她对爱情的追求局限于礼教的规范内。一方面让黛玉去看《西厢记》 《牡丹亭》这些记录着“有才而后多不能贞”的女子们追求爱情的禁书,井让它深深地打动了黛玉的心;另一方面却让薛宝钗“你我只该做些针线纺织的事才是,偏又认了字,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的看也罢了,最怕见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
3.遁入虔无
男权中心意识下的传统女性观与高扬女性意识的进步女性观同时出现在《红楼梦》 《镜花缘》的文本中,两种女性观的并陈有其社会、历史及个人的原因。
明中叶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文明的兴起和市民阶层的出现,要求重新界定人的价值的新思想冲击着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君主专制价值观念体系,于是在明清之际,一股以“情”抗“理”的思想启蒙运动出现了,其中代表人物是晚明的李贽,他大力批判程朱理学,肯定人情物欲,提倡婚恋自由,倡导男女平等、个性解放。在这种潮流下,一些进步的作家也以自己的作品 表现了这些理想。如 《金瓶梅》对孟玉楼改嫁井没有加以批判,反而称赞她,这是对传统贞节观的挑战,体现了尊重人情物欲和入的生命的思想倾向。才子佳人小说对女性“才”的称赞是对传统”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反抗,同时它还挑战传统 婚姻门第观念,对之后的《红楼梦》 《镜花缘》的创作有着很大的影响。
同时,曹雪芹和李汝珍生活的年代还未发展到制度分崩离析之时,还不具备在思想上与旧的伦理观念彻底决裂的条件,因此,曹雪芹和李汝珍同其他同时期的作家一样,还不可能完全摆脱传统理念的影响,彻底抛弃男性中心意识的约束。因此,曹雪芹与李汝珍一方面反抗传统的父权制文化,渴望能让女性实践自我主体的愿望,提高女性的地位;另一方面同时又是传统的默认者,这就造成了他们既是男权社会潜在的颠覆者,又是男权社会同谋者的双重身份。这种双重身份,使他们的女性观不可避免地打上了传统礼教特别是传统性别制度的烙印,在歌颂女性、同情女性的同时,又对传统的女性观进行了描写和认同,从而在文本中呈现出进步的女性观与男性中心意识下传统女性观的并陈局面。
四、结语
中国历代进步作品中不断表现出来的女性意识在明中叶勃兴的民主思潮的激荡下,明清时期形成了一股反封建的大潮,《红楼梦》与《镜花缘》就是这股大潮进发出的晕耀眼的浪花,作品中的女性意识和传达女性意识的独特艺术表现方式,使得这两部作品闪烁出奇特的光芒,它们无疑是我国古代女性意识表现最高昂、最强烈的代表作。
通过社会性别视野下两部作品的比较研究,我们看到《红楼梦》通过少女们的悲剧故事,表达了女子们对个性自由、人格平等及爱情婚姻自由的追求及渴望,批判了造成她们悲剧的社会文化、性别制度。而《镜花缘》给我们展示了《红楼梦》中想像不到的美好画面:女性可以和男性一样享受受教育的权利;女性在获得一定经济独立的基础上可通过选拔制参与到国家政治事物中;在婚姻上实现一夫一妻制。可见《镜花缘》是《红楼梦》在女性问题上遥远的呼应。曹雪芹、李汝珍对现世投入了很大的热情,他们站在男性的立场上为女性代言,各从不同的方面热情歌颂女子的才能,挑战男尊女卑的性别制度,质疑传统的爱情婚姻观,表现了清代女子平等意识、独立意识、社会参与意识等主体意识上的觉醒,也展现了作者进步的女性观。
在描写少女们女性意识展示自己的女性观时。曹雪芹设计了一个大观园,让女儿们逃离男人,远离夫权和父权,不仅给少女们提供了一个自由展示女性意识的空间,而且也为自己创设了一个表现自己女性观的一个精神自由的空间,显示了构思及行文上高超的技巧,这也是李汝珍难望其项背的地方。但《镜花缘》先是把主要人物整个搬离了男性中心文化的传统,然后又将之置于历史上唯一女皇帝武则天的庇佑下,这个艺术表现方式是在继承《红楼梦》基础上的创新。
曹雪芹、李汝珍从男性的立场出发,在对历史、现实的反省下把少女们当作寻求民主、平等、人道社会的一把钥匙,提出了男女平等的要求,试图为女性找出一条新生的道路,结果却发现了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差异。他们敌不过现实,也敌不过自己,最终导致了女性观的矛盾,在热烈歌颂了女性之后。又让她们要么回归传统妇女的命运,要么死去。他们无法为女性找到幸福的方向,也无法确立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最后无可奈 何地走向了虚无。只不过,《红楼梦》是在热烈追求的爱情,个性自由和人格尊严被毁灭后,从绝望中走向虚无,充满着对现实的批判:而《镜花缘》在感到希望只不过是绝望之后走向了虚无,是对现实的一种理性的逃避,缺少反叛的力登。
从红楼女子和镜花才女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女性解放首先要争取在政治、经济、文化上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并在此基础上追求自由的个性与人格的尊严。当代女性在法律上已经获得了政治、经济上与男性平等的地位,社会也为女性追求自由的个性与人格的尊严提供了宽松的环境,“于红一哭,万艳同悲”的悲剧不会再重演。但是,我们并不能说,当代女性都获得了真正的平等,且不说重男轻女现象依然存在,放眼社会,多少女性将自己的幸福寄于婚姻,寄于男性身上,以男性为中心,丧失了自己的方向,这与《镜花缘》中的女子没有多大的差别。毛忠贤认为《镜花缘》用理性思维提出拯救女子的办法,但我们看到,这个办法行不通,《镜花缘》中的女子和李汝珍最终都走不出自己的牢笼,这个牢笼就是杜会性别理论一直强调的传统性别文化沉淀在每个人潜意识早的东西,它往往以一种集体无意识的形态表现出来。于是,《镜花缘》中的女子没能拯救自己,也不可能拯救自己。因此,新时代女性解放再也不能依靠男性来呼吁和拯救了,女性首先要从传统的社会性别角色规范的束缚中走出来,挣脱自己思想上的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