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个热搜,贵州一个男子和老婆吵架,准备打老婆,结果却被老婆打进了医院。
她老婆在视频中表示,老公动手前警告过,自己对家暴零容忍,可是老公仍然动手,所以她才被迫反抗。
这个热搜收到150多万的高赞,而且下面评论一片欢腾。
网友一面倒得支持老婆,都纷纷表示了对家暴零容忍的态度。
这些年,女人被家暴的太多了,家暴新闻不胜枚举,网友点赞支持地背后藏着千万女人的辛酸血泪。
2016年3月1日,中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然而实施了快5年,中国的家庭暴力事件依然层出不穷。
根据全国妇联的统计,截止2019年底,全国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面对暴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会选择报警。
真实数据触目惊心!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女性遭受家暴?
首先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家暴认定难、取证难、保护措施实施难、施暴对象处理难等各种问题。
其次现实社会中各种“中国式观念”,更助长了家暴行为的发生,并让家暴受害者们的处境愈发艰难。
01
22岁的德州女孩方洋洋,因为不能怀孕,被丈夫、公公、婆婆,残酷虐待长达7个月。
动不动就拳脚相向,用棍子抽,用瓷杯摔打。故意不给她饭吃,饿她,冬天把她关在门外,冻她,各种方式残酷折磨,直至死亡。
方洋洋出嫁的时候,这个身高176CM的女孩有160斤,死的时候只剩下皮包骨,只有60斤,同时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
法院一审裁定三名被告人均构成虐待罪,判刑两年至三年不等,赔偿42562元。
一审判决一出,立即引起方洋洋家属们的不服,上诉后案件被中级法院发回重审。同时,一审判决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质疑,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声讨。
这是一个花季少女的鲜活生命,这样低的家暴成本,难怪家暴屡禁不止!
02
河南拓城女士刘某,被丈夫家暴时,为逃生,她选择从二楼跳下,导致其包括左眼眶、腰椎、胸椎等全身共9处骨折,双下肢截瘫。
事发近一年,她仍未成功离婚,当地民警告诉她,她的行为属于自杀行为,丈夫不需要付刑事责任,当地法院称其丈夫希望调解,且家暴事实不确定。
震惊!荒诞!用生命的代价都不能离婚!
难怪国家刚公布实施“离婚冷静期”的时候,各大城市离婚预约爆满,许多人天没亮就去排号,甚至出现了离婚排号黄牛。
什么时候在中国,离婚也成了稀缺资源。
刘女士最终无奈在网上求助,在舆论的压力下,刘女士终于成功离婚,丈夫窦某也以故意伤害刑事立案。
当女性离婚都不能自己做主的时候,那她如何从家暴中逃生?
当女性离婚都不能自己做主的时候,还谈什么掌握自己的命运?
03
“此次回家吉凶难测,如有万一,请家人在铁盒里寻找遗书。”阚迎春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是抱着赴死的决心去离婚的。
阚迎春从未隐瞒过自己被家暴,也向外多次求助。她的朋友、家人、邻居、以及小区物业、社区、妇联,也都知情。
每一次家人、社区找上门,她丈夫余晓斌总是一副虔诚认错的态度,甚至下跪道歉。可事后,她就会遭受更变本加厉、更暴力的报复。
她多次提离婚,得到的是丈夫一次次的死亡威胁。可是,炼狱一般的生活让她宁可死也要离婚。
阚迎春写下遗书,并以家暴和不支付孩子抚养费为由,2020年7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可是,法院没判离婚,庭下调解。
为躲避丈夫,她跑到武汉去打工,直至2021年1月8日她按法院约定回来做离婚分割、房产评估手续。
在家门口,她被丈夫用斧头残忍杀害,仅面部就被砍了19刀,牙齿全部被砍没了。
一个人要多残忍,可以对和你共同生活过的妻子下这样的狠手,当他举起手中斧头的时候,可曾想到过他们的两个女儿?
阚迎春在早已写好的遗书中,只有一句话留给这个夺走她所有幸福的男人:“不想原谅凶手,不要宽恕他!
04
看见家暴的每一个人都在愤怒,但是,然后呢?
然后都是在劝:婚姻,得忍忍,为了孩子,再忍忍!
你在讲忍耐的时候,可知道那些咬碎牙往肚里咽的女人,正在经历着什么?不要用她人的苦难来成全你的善良。
传统观念中一些人认为家庭暴力属于“家事”,他人不便多干预,“清官难断家务事”,所以就不参与。
这也造成了一些基层组织在干预相关事件时,和稀泥,劝和不劝分,不能真正切实地为受害者考虑,没有能及时给与受害者相应的救助和庇护。
网红拉姆在遭受家暴后,一直在反抗。自己不识字,求人写起诉书也要离婚,甚至前夫威胁杀死儿子,都没让她屈服。
拉姆一直挨打,一直报警;一直报警,一直挨打。不仅拉姆被打,拉姆的家人也被打,她丈夫也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直到拉姆被丈夫用汽油活活烧死。
不要再质问受害者为什么不出声,为什么不逃避,没有到位的救助措施,她们逃离暴力的后果就是死。
问题的症结在于:只要与男方存在婚姻关系,或曾有过婚姻关系,一律就被按照家事处理。
警察接警后也只能以“家庭纠纷”论处,教育、劝解了事。
在正常的现代法治社会,如果基层民警、法院法官能依法办事,对施暴者该拘捕的拘捕,该判刑的判刑,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悲剧发生。
婚姻关系不应该成为男性实施暴力的合法理由。
05
在各地监狱女性暴力重犯中,杀死丈夫的比例很高,有的地方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
记者柴静的纪录片《沉默在尖叫:女子监区调查》中,女犯人安瑞花被打了二十年,忍了二十年,一只眼睛也被丈夫用啤酒瓶子打废了。
她杀了丈夫后,村子里七百多人联名请求法院对她免于处罚,她婆婆八十多岁也为她求情:“她是没办法了,没办法了呀。”
前段时间66岁黑龙江女杀夫的案件,女人被虐待了50多年,
求助过、报警过、自杀过、最终还是在绝望中杀死了自己的丈夫。
儿子挨家找人在联名信上签字,请求法院从轻判决。因为他亲眼看到了母亲遭受的非人待遇。
这些杀夫的女人也和千千万走入婚姻的女人一样,都曾憧憬美好的婚姻,期盼幸福的未来。
如果不是被自己的丈夫逼上悬崖,或许她们还会在血肉模糊中继续忍耐。
06
不知道是谁发明了“家暴”这个词,其实这根本就是悖论。如果男性对女性造成了人身伤害,就应该按照“伤害罪”“杀人罪”定罪,而不论这个男人是谁。
有媒体对“中国判决文书网”的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发现在285起新闻报道过的杀妻案中,判决被告死刑的仅有6起,占2.1% ;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76起,占26.6%。
而根据网络公开资料,截至2018年,在超过16万份的一般性故意杀人案的裁判书中,判处被告死刑立即执行率为59.1%,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为0.81%。
难道仅仅因为她是你的妻子,她为你孝顺老人、她为你生儿育女,就可以让你打着“丈夫”的名号对她任意施暴,就可以让你披着“丈夫”的外衣逃脱法律的严惩?
她是你的妻子,但她首先是独立的人,她不是任何人的私有财产,你在任何时候都没有把拳头挥向她的权利。
家暴,不能因为加了婚姻的滤镜,就淡化了暴力的色彩。
家暴,就是赤裸裸的暴力,就是刑事案件,不是靠家暴男的认错、道歉就可以解决的。
家庭暴力不是私事,公权部门应该真正做到按律行事,让受害者有法可依,求助有门,而不是自己孤军奋战!
个人基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任何情况下,家暴都应该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