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是什么?是酸酸甜甜的水果糖;是眼睛为他下着雨,心却为他打着伞;还是夏日午后,一个芬芳的吻?
恋爱是朵带刺的玫瑰,美的惊心动魄,却也伤的人撕心裂肺;是对方离开后,将自己活成对方的模样。
1
开学那天,梦雨梳起俏皮的丸子头,穿上心爱的白色连衣裙和崭新的帆布鞋,背上粉色的小书包,来到心仪的学校。
学校门口的林荫大道热闹异常,在很多社团在摆摊招新。梦雨特别兴奋,这里看看那里看看,每个社团都想加入。
明媚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星星点点洒在地上。顺着那道光看去,她第一次看到了人群中的他,那英俊的脸庞、高挑的身材、白皙的皮肤都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由愣在那里。
这时他头转过来,恰巧跟她四目相对,有那么一瞬间她脑中一片空白,像被闪电击中了一样。等回过神,发现他正慢慢朝她走过来。
正当她脸红扑扑的,内心小鹿乱撞的时候,一声“同学你好”令她如沐春风。“我叫亦风,来看看我们素描社吧。”他热情的介绍,她微微地点头,心里却像绽放了花儿一样开心。
亦风很优秀,身为素描社社长的他,绘画方面造诣极高,从小到大获得的奖项数都数不清,说他是大师也一点不为过。他既是学霸也是运动天才,颜值更是冠绝全校,办事能力强,为人又非常低调谦和,是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
丰富的社团活动让他们经常有机会一起出去写生。亦风自然是女孩子们追捧的对象;梦雨虽然内心对亦风略有好感,也不敢太明显地表露。她经常一个人找个僻静的地方安静地画画,只有在必须集体活动的时候才”假公济私”含情脉脉地看这亦风。
一次他们去山里活动,凌晨的时候,梦雨早早等在了一个视野很好的高点。原来她早就打听好今天有难得一见的流星雨。四下寂静无声,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天稍稍有些冷,叶子上结出硕大的露珠。
突然她感到背上一阵温暖,回头一看,原来是亦风给她披上了自己的外套“你怎么也出来了?睡不着吗?”“大概跟你一样吧。”亦风意味深长地微笑。“你也喜欢看流星啊?”“看来我们还是有不少共同点的”亦风和梦雨发现彼此有很多共同话题,越聊越投缘。“看啊~ 真的有流星哎!好多!好美!”“赶紧闭上眼许个愿”“梦想一定会实现的”“从现在起,我俩也是一起看过流星的朋友啦!”“不,我们还是一起看过日出的朋友哦。”
那次以后,他们很快熟络了起来。再后来他们开始互相等对方下课,一起去图书馆,中午一起去食堂,晚上一起在小树林中漫步;出去看电影的时候,梦雨吃着爆米花,渐渐依偎在亦风的怀里。
2
他们在一起后,总是在校园里牵着手,一刻都不愿分开。亦风喜欢在学校的林荫大道载着她骑车,一路留下银铃般的笑声。梦雨则喜欢在场边看亦风打篮球,休息的时候细心地给亦风擦去热汗,递上冰水。他们深情款款地相互对视,如同他们的初见,那么甜蜜,旁人纷纷投来羡慕的目光。
有一回他们一起去附近公园的小湖里划船,等船划到湖中心的时候,亦风轻轻抚上梦雨的眼睛,说要给她一个惊喜。梦雨感觉手上被戴上了什么,睁眼一看,是一枚非常精美的戒指,喜极而泣。他们热情相拥,将最美的吻留给最好的彼此,时间好像定格在这一刻。
“你身边那么多漂亮的女孩子,你最后为什么选择了我?” 梦雨问亦风。“喜欢你还需要什么理由?我想就是上天的安排吧。”亦风轻轻摸摸梦雨的头,把她拥入怀中。“原来,对着流星许愿,真的能成真啊!”梦雨在心里说。是啊,简单的爱情就是我喜欢你的时候,你也正好喜欢我,一切都是那么刚刚好。
就像很多热恋的情侣一样,他们都以为这份美好会一直持续下去,成为彼此的唯一,今生今世永不分离;然而离别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那么突然,那么彻底,以至于顷刻崩溃,措手不及。
3
大三的一天,亦风如往常一样约梦雨在他们经常去的一家小咖啡馆见面。刚要出门就被父亲拉进办公室,他父亲已经帮他办好了国外学校的入学手续、买好了机票,今晚就出发,与他同行的还有他父亲合作伙伴的女儿若琳。
在那样的家庭,他纵然万般反抗,到最后也唯有妥协。在飞机上,他默默看着窗外的土地渐渐远离,眼泪止不住的落下,直到干涸。若琳握着他的手,他也不再挣脱,那一刻的眼神是哀大莫过于心死。
那天梦雨穿上了她最爱的白色连衣裙,早早来到约定的地方。那是一家湖边的小咖啡馆,透过落地窗可以看到湖里鸳鸯和天鹅在悠闲地游来游去。店里一只纯白色的小猫跳到她身上,任她轻轻地抚摸。店里的大多陈设都是檀香木的,在阳光斜照下透着沁人心脾的芬芳。梦雨随手从身边的书架上拿起一本书,慢慢翻看。
然而到中午了他还是没出现,梦雨心中隐约升起一种不良的预感,她打他电话也不接,短信也不回,最后甚至都关机了。她抱着一丝希望,在心里暗示自己,或许他真的有事耽搁了,却一直等到太阳西斜也没看到亦风的身影。
天完全黑了,咖啡馆也打烊了,她只得离开。回去的路上突然下起了大雨,闪电伴着惊雷照亮了夜空。她失魂落魄,无心躲雨,任凭自己被淋得浑身湿透,甚至想着。那一夜她不知流了多少泪,都混着雨水冲刷的一干二净,就像三年来的爱情。
梦雨回到宿舍的时候,在门外正好听到室友们在议论纷纷说亦风出国了。看到梦雨回来,纷纷识趣地闭嘴,四下散开回到自己位置上。梦雨披散着头发,红着眼死死盯着他们她们,一言不发,却突然昏倒在地。
这一次梦雨大病一场,被送到医院抢救,高烧持续三天没退。恍惚中有人听到她无意识地说着“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为什么要离开我?我真的好喜欢你!求求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生命有裂缝,阳光才能照进来,没有永恒的黑夜,只有未到的黎明。
4
自那以后,梦雨仿佛变了一个人。她再也没穿过那件最爱的白色连衣裙,把亦风送给她的戒指摘下了挂在胸前,脸上不再有天真的微笑,取而代之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
她每天早出晚归,却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大家渐渐发现她的气质和身材都越来越好、成绩也是突飞猛进,素描社在她的带领下越做越成功,获得了无数奖项,成为了学校的明星社团。她本人的素描功力也如当年的亦风一样,如臻化境。她还自学了其他的绘画形式,国画、油画、水彩画都样样精通。
招新宣传的时候她那披肩的长发、美貌的容颜、曼妙的身材、出众的气质、横溢的才华不知吸引了多少小迷弟,甚至很多小姑娘都投来羡慕的目光“哪天我也能变成学姐那样就好了”。这一次她成了当年的亦风,成了大家瞩目的焦点,却没人发现她隐藏在内心深处的那一丝落寞。
那条林荫大道依旧热闹非凡,只是物是人非;当年那个深到骨子里的人,早已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就像歌里唱的一样“你在那万人中央,感受那万丈荣光;看不见你的眼睛,是否会藏着泪光。”
她是那么优秀,被各种光环笼罩着,身边追求者自然是络绎不绝。大多数男生都不敢接近她,一般男生很容易被她用一个犀利的眼神逼退,个别非常胆大的追求者也禁不住她那冷若冰霜的高傲。
大学毕业后,她顺利考上了名校的研究生。虽然名校压力很大,但她很快适应了高压的环境,经常和同学们一起凌晨四点还奋战在灯火通明的图书馆。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又找到了一家外企的工作。她还是延续了在大学的作风,高调做事、低调做人,迅速把她所在的部门做大做强。两年后她因为工作非常出色,被调到纽约总部。
5
一天,当她行走在人头攒动的纽约街头,她仿佛看到了那个令她魂牵梦绕的人。虽然只是侧脸,但她确信没有看错,因为那是她最爱看他的角度,或许她会永远记得那完美的轮廓。
她开始跟随他的脚步,走过一条又一条街。那个人越走越快,她的脚步也随之加快。她有些跟不上了,试图小跑,却被人撞了一下。再抬头已然看不见他的踪影,只有喧嚣的第五大道,仿佛她刚才看见的那个人只是幻觉,从来没有真实存在过。
她蹲下身子痛哭起来,不是为了没有找到那个曾经的他,而是祭奠用她整个青春去浇灌的爱情,就这样彻底烟消云散。或许这辈子,她再也找不到那个令她刻骨铭心的人。已经失去的东西,再缅怀也没用了。
最终他再也没有出现,但她却活成了他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