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流动党员有“家”有“爱”更有“为”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学习难开展、管理难落实、作用难发挥等问题,成为制约党员队伍建设的一大瓶颈。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拓展“组织网”“服务链”“先锋岗”,让流动党员有“家”、有“爱”、更有“为”。

       织密“组织网”,让流动党员“流而有家”。党员行千里,组织一线牵。各级党组织要织密流动党员组织网络,为流动党员“搭桥筑巢” ,让流动党员流而有家、心有所归。要精准摸排建档,定期通过入户、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动态掌握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外出时间、流动去向等信息,督促流动党员及时到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报到,并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信息登记、数据共享和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确保流动党员“进出”有数、“去向”有底。要建好组织堡垒,探索在就业服务中心、行业协会、商会等流动党员集中的地方建立功能性党组织,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并按照“六有标准”建好党组织活动阵地,积极为流入党员本地“安家”、为流出党员异地“建家”,让党员流动而不流失。

       优化“服务链”,让流动党员“流而有爱”。党员流动到哪里,管理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各级党组织要着力构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常态化机制,以“小服务”彰显“大关怀”,不断提升流动党员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建立健全流入流出地双边共管工作机制,“线上+线下”共同做好党员教育、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流动党员能够随时随地参与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要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强化就近共学、结对帮学,利用节假日、业余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送课上门”“夜间课堂”“假日课堂”等,依托微信、远程教育平台、“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打造“云端课堂”“指尖课堂”,实现流动党员“异地不失学”。要健全完善定期联系、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机制,及时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关键小事”,让流动党员时刻感受到家乡和组织的关心关怀。

       建好“先锋岗”,让流动党员“流而有为”。流动党员就是流动的红色资源。各级党组织要丰富流动党员发挥先锋作用平台载体,引导更多流动党员发光发热,让流动党员成为行走的“红色力量”。要常态化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双报到”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流动党员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等领域亮身份、做表率、勇担当,做到“异地亮身份、回乡有担当”。要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眼界宽、人脉广、路子活的优势,通过微信交流群、座谈会等平台定期通报家乡发展建设情况,引导更多流动党员献言建策、传经送宝、返乡创业,切实把“乡愁”“乡情”“乡恋”转化为助力家乡高质量发展的务实行动。要积极挖掘和选树一批优秀流动党员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流动党员崇尚先进、见贤思齐,进一步凝聚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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