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良知的运作是为了满足以下三种需求。
① 归属感的需求:达到所属群体的要求,我们就会觉得清白,感受到亲密的归属感;反之就有罪恶感,会感到被驱逐和疏远。
② 平衡的需求:当施与受平衡时,我们会感到心安,觉得清白;反之我们会有亏欠和受约束的罪恶感。
③ 秩序的需求:当违反秩序或法律时,我们会有罪恶感,并且害怕会有不良的后果及处罚;当遵守秩序或法律时,我们就会觉得心安理得。
命运被背后的个人良知力量所影响,也就是被“孩子般盲目的爱与忠诚”所影响——“如果我过着和你们不同但更好的生活,我会感到‘背叛’了你们”;“如果我活出我独特的样子,我会觉得有‘罪恶感’”。
海灵格先生说:“罪恶感是成长必须付出的代价。”
当一个人愿意去承担个人良知所带来的罪恶感,转化成一份灵性良知的觉醒,重新看见世界如实的面貌,活出自己独特的样子,这时候,才算真正长大为成人,才能有觉知地开创自己的命运。